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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小哥当哑奴

2006-01-25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刘心武 我有话说

梅兰芳在《千金一笑》中饰晴雯

 

 谭鑫培尚小云王瑶卿

我好几天没睡好觉,眼圈黑如熊猫;天一亮我忙去倒尿罐,天黑净我要倒洗脚水;是谁病了,要我陪床吗?不,是我小哥来京小住,我每晚跟他一个屋睡,十二年不见,俩人躺下后,有聊不完的天;他大我十一岁,前几年摔坏了左腿股骨,手术后行动不便,伺候他,我心甘情愿!

我有四个哥哥一个姐姐,大哥、三哥都过世了,现在二哥、四哥――也就是小哥――定居成都,我和姐姐定居北京,我们从小就手足情深,父母过世后,我们的心似乎贴得更近了。

我上高中时,有一回在教室里谈笑,我提到奥勃洛莫夫,语文老师恰巧进来,听见吃了一惊。如果我提到的是叶甫根尼・奥涅金,他大概不会那样吃惊,那时喜欢俄罗斯古典文学的高中生阅读过普希金的著作不能算太稀奇,可是阅读过冈察洛夫的《奥勃洛莫夫》,并且拿那小说里的主人公当谈资,这确实让他想不到。那本厚厚的翻译小说没有什么有趣的情节,好几百页过去,那从第一页就在床上的奥勃洛莫夫竟还没有起床!老师问我是怎么读到这本小说的?我告诉他,是我小哥介绍给我的。我们家小哥学历最光彩,他是北京大学俄罗斯语言文学系本科毕业生,本来是应该成为一个俄罗斯文学翻译家的,没想到他毕业时中苏关系开始恶化,俄语人才过剩,把他分配到湖南一所县级中学去了。小哥虽然没能从事上俄罗斯文学的翻译研究工作,但他把对俄罗斯和苏联文学那特殊韵味的领悟,传递给了我,我在1958年,上高二时,第一回投稿成功,在《读书》杂志上发表出一篇文章,那篇文章是评论苏联作家拉甫涅尼约夫的小说《第四十一》的,不消说,这跟小哥对我的熏陶分不开。

小哥在北大是京剧社的活跃分子,他专攻梅派青衣,在北大礼堂粉墨登场,出演过《玉堂春》《大登殿》《二堂舍子》,高腔遏云,低哦婉转,身段飘逸,表情细腻,常常博得满堂喝彩,当时的校长马寅初和许多著名的教授,都喜欢和同学们在一起观看北大京剧社的假日演出。小哥那时发愿要排出梅派名剧《宇宙锋》的“装疯”一场,以飨厚爱他的观众;那出戏里的赵艳容唱段吃重,还有大量复杂的身段,许多身段必须是与哑奴一起配合着完成;于是,在家里,小哥就拉我权充哑奴,与他一起排练,我不断地笑场,还故意捣乱,未必对他有多少帮助,但在那样的嬉戏中,我对京剧艺术多了一分理解与爱好,这对我后来的文学创作,是难得的营养。

我们全家都热爱《红楼梦》,小哥对金陵十二钗常有其独到的见解,有一回他从湖南回北京,那时我已经在北京十三中任教,他借住在我宿舍里,晚上我们俩聊《红楼梦》,开始低声细气,后来不知怎么的争执起来,声音都变粗了,结果第二天隔壁宿舍的同事善意地把我们的争执学舌一番,闹得我脸上发烧。近年来我撰写《红楼三钗之谜》,小哥提供了若干很好的建议。

我走上文坛以后,小哥是我最热心的读者,他对我的每一本书都细读详批,尤其是对《四牌楼》,他把“批注本”从成都寄给我,我读到他那些认真的批评,心弦颤个不停。我告诉他《四牌楼》虽然得了上海的一个奖,但离轰动、畅销距离不小,他鼓励我说:“莫求一时灿烂,丝从心里吐,线从魂里拈,才能织出耐久的锦缎――能有一批人欣赏,你也就该知足了!”

小哥从成都一所大学退休后,生活虽然清贫,却情趣盎然、自得其乐,他陆续撰写出一些关于京剧艺术的文章,发表在《中国京剧》等杂志上,我们通信、通电话,大多是交流对文学艺术的看法。

现在城市里二十岁以下的,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他们对所谓“手足之情”,越来越陌生了。我以为即使是几世单传的独生子女,他们的人生里也不该缺失掉手足之情,没有生理意义上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可以把那份情感寄托到若干同学、邻居里的同龄人身上,北京有“发小”一说,就是指小时候一块儿玩耍亲若兄弟。人生需要坚实的情感支撑,除了爱情、友情,家族成员间的相濡以沫、砥砺鼓舞也是很重要的。更何况,我们常用“同胞”一词,来涵括所有血管里流淌着跟我们一个源头的血液,那样具体的一个个,而又非常庞大的一个集群。

静夜里写着这篇文章,心儿插上翅膀飞向了成都,小哥啊,你在睡梦里,可还在与我排练那赵艳容和哑奴的身段?

《戏迷陶醉录》/刘心化著/同心出版社2006年1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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