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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论男女“先生”

2006-02-08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王雪峰 我有话说

在报纸上常读到王乾荣先生(需要声明,我确实不知道王先生的性别)的文章,觉得其文多质朴而寓意深刻。不久前在《燕赵晚报》上又看到王先生一篇名为《论男女“先生”》的文章,对其观点却颇不能苟同。王先生文章的中心思想是:不能理解为什么要将“德高望重、成就显赫的女性”尊称为“先生”,并认为这种做法“是对

女人整体上的一种贬损”,“是男尊女卑思想在作祟”。

我也曾经将“先生”这一称呼用在某些女性身上,但是我的想法却并非王乾荣先生所言,是将那些女性视作男性。王先生智者千虑,却忽视了一个细节,其实“先生”一词不仅仅可以与“女士”对应,还可以与“后生”、“学生”、“太太”等称呼相对应。当“先生”与“女士”、“太太”对应的时候,其性别指向是一目了然的。而当“先生”与“后生”相对应的时候,“先生”则常常指称那些“先于我生”人。“生乎吾前,吾从而师之”,于是“先生”就引申为对值得尊重者的一种尊称,至于对方事实上是否真的“先于我生”反倒成为次要因素了,而王先生担心的性别问题“又其次也”。在这层意义上,“先生”也可以和“学生”建立对应关系。称那些“德高望重、成就显赫的女性”――如王文提到的杨绛、何香凝、许广平、韦君宜、丁玲――为“先生”,正是处于这样的考虑。当年胡适在给周汝昌写信的时候,明明知道周的年龄比自己小,还是要称之为“兄”,也是出于尊重而已,要是从逻辑上说,当然说不通。民国时期,教育家陶行知曾经推行过“小先生制”。可以担当“小先生”者,未必都是男学生,所以此“先生”不是性别意义上的“先生”,而且也肯定不是年龄上的“先生”。但居然称之为“先生”,自然还是出于尊重。

王先生在文章中还特别提到了第三人称代词问题,说“从‘五四’时起,第三人称代词男女之写法便有了分别”。并认为在文章中“先生”和“她”并用,“显然是一个说不过去的矛盾”。上文既然已经说透了“先生”的几层意思,这问题本来无需再论,不过巧的是王先生文章中提到的几位女“先生”哪个不曾受“五四”风气熏染?如果“先生”这称呼真的有所谓男权意识在其中,这些女性当中早就有人出来抗议了,等不到王先生费心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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