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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将互为书展主宾国

2006-03-29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丁杨 我有话说

本报记者丁杨报道 俄罗斯和中国将先后以主宾国身份,参加今年的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和明年的莫斯科国际书展。

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龙新民与俄罗斯联邦出版与大众传媒署署长米・瓦・谢斯拉文斯基3月22日在北京签署了有关上述合作的备忘录。

据悉,今年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

期间将举办俄罗斯图书展、中俄出版和版权专业研讨会、俄中作家及读者座谈会、中俄翻译作品展等,博览会将特设俄罗斯展区,并将专门出版一本俄罗斯文学作品集,还将颁发“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

这份名为《2006至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与俄罗斯联邦出版与大众传媒署合作备忘录》,确定了中俄双方在今明两年出版交流合作的举措和原则,主要内容包括促进反映两国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图书的交流推广,促进联合出版项目的制定实施,鼓励两国出版社、图书贸易组织等建立直接联系,鼓励两国出版业界专家进行交流。其中还为保障俄罗斯作为“主宾国”参加今年博览会确定了一些保障措施。

经中俄元首批准,2006年在中国举办“俄罗斯年”,2007年在俄罗斯举办“中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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