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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蟋蟀”:颓唐之美与致命绝杀

2006-04-05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孟繁华 我有话说

《蟋蟀》,徐名涛著,河南文艺出版社2006年2月第一版,22.00元

徐名涛曾创作过一部风靡一时的长篇小说――《北京往事》。这部作品娴熟扎实的语言功底给我留下过深刻的印象

,但同时留下深刻印象的还有他对时尚的意属和对市场的款款情意。只要我们看看他的“广场之恋”、“施大爷的春心”等没有节制的肆意夸张和渲染的章节命名,其背后的诉求便一目了然。因此那是一部试图搭乘消费主义快车、但又只有时尚外衣而难以放下身架的“夹生”之作。在我看来,那是一部“聪明反被聪明误”的作品。其实,作家只要改换一下那花哨作秀的题目――尽管它也是拳头加枕头、色情加暴力,但小说就完全是另外一种面目。但《北京往事》的语言又确凿无疑证明了徐名涛作为小说家的才能。

这一看法在徐名涛的长篇小说《蟋蟀》中得到了证实。这是一部离奇而怪异的小说,故事情节密集又悬疑丛生,显示了作家很强的想象力和驾驭故事的能力。故事的时间和背景都隐约迷离,我们只能在不确切的描述中知道,这是一个发生在清末民初期间、巢湖一带的姥桥镇陈家大院和妓院翠苑楼里的故事。大院的封闭性、私秘性和妓院制度,预示了这是一段陈年旧事,它一旦被敞开,扑面而来挥之不去的是一种陈腐霉变的腐烂气息。这种气息我们既熟悉又陌生:妻妾成群的陈天万陈掌柜、深怀怨恨的少东家陈金坤、风情万种的小妾阿雄、禀性难改的小妾梅娘、表面儒雅心怀叵测的义子王世毅、始终不在场但阴魂不散的情种秦钟以及一任管家两任知县等,各怀心腹事地款款而来。

这是两个不同的场景,一个是私人化的宅院,一个是公共化的妓院。但这两个不同的场景却隐含了共同的人性和欲望,在无数的谎言中上演了相似的爱恨情仇。陈家大院的主人陈天万陈掌柜一生沉迷斗蟋蟀,他的生死悲欢都与蟋蟀息息相关,在爱妾与蟋蟀之间他更爱蟋蟀,但他必须说出更爱小妾阿雄;小妾梅娘与少东家有染、与知县两情相悦、与义子王士毅有肌肤之亲并最终身怀六甲;王士毅表面儒雅但与妻子豆儿同床异梦,对收留他的义父陈掌柜的两个小妾虎视眈眈以怨报德;管家表面忠诚但对陈家家产蓄谋已久韬光养晦……但这一切都被谎言所遮蔽。院墙之外虽然传言不绝街谈巷议,但大院昏暗的生活仍在瞒与骗中悄然流逝。然而死水微澜终酿成滔天大浪,陈家大院更换了主人,那个只有母亲而父亲匿名的孩子,虽然身份暧昧,但因眉眼、提蟋蟀罐走路姿态和对蟋蟀的痴迷,使人们有理由相信了那就是陈掌柜的孩子。邻里释然大院宁静,但这个被命名为司钊的孩子,许多年过后,无论他的父亲是谁,可以肯定的是,他是又一个陈天万,他一定会承传陈家大院。这个意味深长的结尾,也使《蟋蟀》成为一部意味深长的小说。

在故事的结构方式上,《蟋蟀》有两条明暗交织的线索:一条是长颚蟋的被盗;一条是秦钟的神秘之死。这两条线索几乎掌控了陈家大院所有人的心理和精神生活,所有人的恐惧和快乐无不与这两个秘密相关。秦钟不散的阴魂不仅笼罩在陈家每个人的心头,甚至惊动了两任知县。每每提及秦钟命案陈家上下便魂不守舍讳莫如深,其实这个令人惊恐的事件水落石出时并不那么复杂,但它却是提领小说的灵魂;陈掌柜虽然不至于玩物丧志,但他对蟋蟀的迷恋最终还是引他走向万劫不复,长颚蟋的被盗终于让陈掌柜心无所系一命归西。《蟋蟀》中的文化与传统中国的主流文化既有关系又有区别:达官贵人对享乐的迷恋与陈家大院在本质上是一样的,但他们同时也有或兼济天下或独善其身的情怀或抱负;不同的是,陈家大院作为颓废的民间文化,所散发的仅仅是无可救要的腐烂气。这种文化犹如风中的罂粟,摇曳中的凄美惨烈背后隐藏着致命的绝杀。我惊讶徐名涛对这种文化气味的熟悉、提炼和掌控能力,他对享乐的体悟和对颓唐之美的拿捏。

当然,对这部有极高阅读价值的小说,我仍有不满足的地方:小说叙述节奏过于急促,情节密度过大,而不断牵扯出的人物或头绪,酷似明清白话小说的全知叙事视角。如果小说的叙事能够再从容一些,节奏再舒缓一些,可能会更能表现传统享乐生活的趣味和文化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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