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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鲁迅的眼光看《白色巨塔》

2006-04-12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止庵 我有话说

《白色巨塔》,[日]山崎丰子著,娄美莲等译,东方出版社2006年1月第一版,70.00元

山崎丰子的《白色巨塔》与鲁迅《中国小说史略》风马牛不相及,硬拉在

一起,是打算给前一本书安个名目,这在后一本里现成就有。或者说安名目贴标签殊无意思,光是读书自然如此,搞评论却很省事,因为道理尽在其中,无须另费口舌了。

《白色巨塔》中译本封面有“日本社会派小说巨匠经典名作”字样;论家谈及此书,或曰“现实主义”,或曰“批判现实主义”。在我看来都有点儿“隔”。鲁迅写《中国小说史略》时不用这路概念,他自己另造一些。书中讲到“寓讥弹于稗史者”,与此正相仿佛。在鲁迅笔下,这又分作“讽刺小说”、“谴责小说”和“黑幕小说”三等。其一“秉持公心,指?时弊”,其二“揭发伏藏,显其弊恶,而于时政,严加纠弹,或更扩充,并及风俗”,其三“以抉摘社会弊恶自命”,题旨相去不远;区别乃在另一方面。讽刺小说,鲁迅单单看中一部《儒林外史》,认为“其文又?而能谐,婉而多讽”;又举范进丁忧一节为例,说是“无一贬词,而情伪毕露,诚微辞之妙选,亦狙击之辣手矣”。另两类则等而下之:“虽命意在于匡世,似与讽刺小说同伦,而辞气浮露,笔无藏锋,甚且过甚其辞,以合时人嗜好,则其度量技术之相去亦远矣,故别谓之谴责小说。”“又或有?骂之志而无抒写之才,则遂堕落而为‘黑幕小说’。”

胡适尝批评《中国小说史略》“论断太少”;其实独到之见,贯穿此书始终。即以“寓讥弹于稗史者”而言,要看“寓”得是否恰到好处,“稗史”即小说于此高下立判。鲁迅所谓“度量技术”,“抒写之才”,可以归结为含蓄,克制,过犹不及。他另有针对《三国演义》的批评:“至于写人,亦颇有失,以致欲显刘备之长厚而似伪,状诸葛之多智而近妖。”正是如出一辙。此乃鲁迅研究小说史,同时也是他自己从事小说创作的基本理念之一,所作《肥皂》、《高老夫子》等,均称得上讽刺小说。

现在要谈的不是鲁迅,而是《白色巨塔》。如前所述,这也属于“寓讥弹于稗史者”,鲁迅“指?时弊”、“揭发伏藏,显其弊恶”、“抉摘社会弊恶”之类的话都用得上;若以“度量技术”或“抒写之才”求之,大概该说是在谴责小说与黑幕小说之间。且来举个例子。小说第一章,主人公去看情妇,对方明言:“五郎无论如何你都要当成教授,万一不成功的话,你在财前家的地位就岌岌可危了。你每个月五万七千元的副教授薪水,财前家全留给你当零用钱,不仅如此,你在酒吧的花费也都可以挂财前妇产科的账,这全是因为他们把你当成准教授的绩优股。就连我也是一样,你按月给我两万,剩下的我自己去赚,我之所以愿意当你自食其力的情妇,也是因为看准了你是未来的教授。”未免太过显豁。安排人物如此想法,又如此说法,以鲁迅的眼光看,至少评为“辞气浮露,笔无藏锋”。类似这种笔墨,书中在在皆是。

应该指出,我说“以鲁迅的眼光看”,或许还可以加上别的什么人,譬如我自己;然而并非人人都是这般见解。前述讽刺小说、谴责小说和黑幕小说之区别,之高下,亦未必为大家所一致认同。鲁迅已经揭示此点。他说“过甚其辞,以合时人嗜好”,是乃“时人”取舍,恰与自家相反。所以换副眼光,可能一切都颠倒过来:“辞气浮露,笔无藏锋”正是淋漓尽致、震撼人心,“?而能谐,婉而多讽”则为语焉不详、难于理解。“过甚其辞”,没准不如此则不足以塑造一度大讲特讲的“典型”罢。庄子云:“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读者自作评价可也。

回过头去看鲁迅所讲三类小说,表面区别在于是否“过甚其辞”,内里差异则为是否“以合时人嗜好”。对于谴责小说和黑幕小说来说,这是一个至关重要、必须考虑的创作因素。在这方面,《白色巨塔》亦可举为例证。此书原本只有一部,煞尾于“这件明明是误诊却让医生胜诉、患者败诉,如此泯灭人性的官司”定谳;后来才有续集(中文版第二十二章以下),安排官司翻案,财前五郎则患了与曾经误诊的病人同样的胃癌而死。作者解释说,前集“连载完毕之后,许多读者对判决结果有一些意见,他们认为:‘小说虽然是虚构的,但作者必须顾及小说带给社会的影响,结局也该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身为一个作家,不可能改变已经完成的小说,但面对读者们赤裸裸且强烈的建议,让我不得不反思,身为一位撰写社会性议题的作家所肩负的社会责任以及小说所带来的影响力”,是以“相隔一年半之后,我再度着手撰写《续白色巨塔》”。这番话真可用作鲁迅论断的脚注。至于财前五郎的死法,恰合大众所期待的因果报应。对于这样一部小说,应该说属于合乎情理的安排――此情此理,亦即“时人嗜好”也。

由山崎丰子小说改编的同名日剧《白色巨塔》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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