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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博客著作权案下月底开庭

2006-04-26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本报记者 张振胜 我有话说

引人注目的全国首例博客著作权案――女博客秦涛状告搜狐网侵犯著作权案,将于5月下旬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此前,秦涛在其新浪博客“鼋渚春涛的香艳生活”上表示,“为了维护博客著作权,我刚刚委托律师华建明先生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了搜狐公司,已经获得批准立案”。

可能是中国首起博客著作权案。

著名摄影师余海波在其博客内发表维权声明:“近日某网站未经本人允许擅自下载使用本人大量图片,并严重曲解作者图片本意,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本人特此郑重声明:请该网站立刻将本人图片删除,停止侵权。否则,本人将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在此之前,原国安俱乐部队员周宁于3月7日在其博客上发表文章《做人要厚道》,谴责这种网络侵权行为,“我希望除了新浪以外的网站请在今天零点之前把我的博客网站撤掉,否则你们会接到律师函,这叫先‘理’后兵”。

2005年,随着新浪、搜狐等门户网站的加入,开博客成为一种网络热潮,进而带来无限的商机。博客不再只是书写日记的阵地,更多的是网站争夺点击率的风水宝地,为了抢夺名人资源,纠纷纷至沓来。

秦涛在其博客中记述了事件的经过:去年8月,搜狐转载了她的博客文章,没有写明出处,也没通知我。原文她首发在博客网,而该网服务条款中明确写有如需转载引用请联系版权人。今年2月,搜狐再次转载了她的博客文章,仍然是没打招呼。

秦于是决定起诉,并经与律师商议确定了10万元的索赔金额。

她表示,尽管网络著作权保护在法律上一直难以界定,但最近写博客的人非常多,许多普通人都成了网络作者,他们都面临被侵权的危险。

她说,博客被叫做草根,在网络上是一个非常弱势的群体,“我们的忍让就是纵容,所以我们必须学会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的行为,也是在为整个博客所处环境的建设出力”。

律师小米说,保护网络著作权,不能只是口头上或意识中的事情了。由博客而产生出一批网络写手,作为网络生活中的重要一部分,书写自己的博客,博客们付出的不光是时间和智力,更多的是心血。当他们的劳动成果被他人随意地侵犯,引起的不仅是网络上的权利纷争,实质上是现实的权利对抗。反过来说,当你在网络上自由自在地行走时,比如书写自己的博客时,不要忘记他人的权利,对于随意地引用、抄袭他人成果的行为,当就此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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