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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蒙:跨越太平洋的距离

2006-08-23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赵大伟 伍玉联 我有话说

杰弗里・雷蒙(Jeffrey S.Lehman)美国著名法学家,康奈尔大学前校长,北京大学中美法律与政策联合研

究中心主席。1957年生于美国华盛顿特区,早年游学法国,1977年毕业于康奈尔大学,获得学士学位(主修数学),1981年获得密歇根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此后在美国联邦上诉法院、美国最高法院、耶鲁大学法学院等从事法律工作。1987年~2003年就任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律和公共政策教授、法学院院长,《密歇根法律评论》主编。2003年起担任康奈尔大学校长。2005年获得北京大学荣誉博士学位。曾任伍罗德-威尔逊研究中心的高级研究员,在多个学术团体和基金会兼职,并获得各种荣誉称号。著有《公司所得税法》(合著),在《密歇根法律评论》《耶鲁法律期刊》《税法通讯》《城市与现代法》《挑战》《论坛》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参与哈佛大学出版社、牛津大学出版社、拉赛尔・赛奇出版社、耶鲁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多部著作。

留学法国造就别样人生观

在学生时代,青年雷蒙从高中开始学习法语,在大学期间他选修了法国文学课程。在大学一年级的暑假里,他去参观纽约市博物馆,正在欣赏馆藏的法国挂毯,此时过来一个法国旅游团,一位导游正在用法语介绍这些法国挂毯。他努力地倾听法语导游的介绍,尽管在校学习法语多年,但对导游的解说仍然不知所云。博物馆的这次遭遇使年轻的雷蒙认识到,不精通法语就无法真正地理解法国文化。因此,他下定决心到法国去,到那里学习、生活和旅游。

大学三年级整整一年,雷蒙都留在法国,住在一个法国家庭中,在法国大学里听课,在巴黎穿街走巷,吃法国菜,看法国电影,他的法语很快就流利起来,开始懂得法国人怎样生活、工作和思考,开始理解法国的艺术和思想。

在这一年结束后,他回到了美国。他惊讶地发现美国与法国那么地不一样,他有些怀念他在法国曾经那么熟悉的那些事情。回国后的雷蒙,仍然是地道的美国青年,依然如故地热爱自己的祖国;但已经是一位与众不同的美国青年,在其内心中,他是半个法国人――他眼里看到特别的东西都会同时从两个方面去思考,从美国的角度和法国的角度。

正如北大前校长胡适的美国求学经历改变了年轻的胡适,雷蒙的法国经历丰富了年轻雷蒙的知识,塑造了他独特的人生观。从而,使他可以超越舒适、熟悉的国度,来到遥远陌生的异国,接受新环境的挑战,体会不同的生活,包容思想和文化的差异,接受不同文明的洗礼。

雷蒙的人生观和思维方式,在其日后的教育管理和学术生涯中为其指引了正确的方向,为他事业的辉煌成就奠定了基础。

勇于改革的杰出教育领导者

雷蒙教授在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担任院长职务长达9年,是当时全美最年轻的法学院院长,曾出任全美法学院院长协会的主席,被美国《国家法律期刊》评为40位“法学新星”之一。

就任院长期间,他积极推动了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同世界各国著名法学院的交流合作,并因在公共服务、法学写作及国际法等领域的创新而备受关注。由他主编的《密歇根法律评论》获得亨利・贝茨奖。雷蒙教授还是创建城市社区法律援助项目的领导者,推动大学的社区服务工作的开展。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他都积极地向有关政府和机构提供咨询,尤其是非常热心地对中国城市社区法律援助提供了诸多帮助。

雷蒙教授在密歇根大学法学院所取得的这些成就,受到美国其他法学院院长同行的认同,并且得到了同事们的称赞。一位同事这样评价道:“在雷蒙担任密歇根大学法学院院长的9年时间里,他为这所杰出的法学院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是一位出色的学者,其研究课题涉及到法律和公共政策相交叉的极为广泛的领域,从高等教育资助到公司税,再到福利改革。他作为学术领袖所取得的成绩远非杰出二字可以表达。”

2003年,雷蒙教授就任康奈尔大学校长。在获悉对他的任命时,高等教育界的人士高度称赞了康奈尔大学的这个选择。哥伦比亚大学校长李・博林格尔说:“康奈尔大学如此幸运地请到才华横溢的雷蒙做校长,这不仅仅会使康奈尔大学受益,而且是整个高等教育界的福音。雷蒙是一位杰出的学界领袖。他对把大学办成与社会相融的组织怀有真诚的信仰。”

在任职康奈尔大学校长期间,雷蒙教授表现了惊人的勇气,积极进行了多方面改革,尤其是全面推进了康奈尔大学的国际化进程。雷蒙教授对康奈尔大学传统的解读,归纳起来就是“革命的康大,亲爱的康大”。说它革命,是因为它从根本上改变了美国人对高等教育的理解。康奈尔大学建立于1855年,那时美国各大名校有宗教倾向,只收男生而且一般只教经典科目,如数学、历史、希腊语和拉丁语。康大不是这样,它从一开始就准备接纳信仰各种宗教的男、女学生,提供一切他们愿意学习的科目。这在当时是一个革命性的概念。“亲爱的康大”,则源于学生们大多都会爱上它的事实,就算毕业了也还是非常忠诚。康大的办学传统与雷蒙教授人生观和办学理想是如此默契,使得他在康大的改革得到很多支持。

有一个很小的例子可以说明雷蒙教授莫大的改革勇气和杰出的管理才能。来到康奈尔大学后不久,他主持修改了康大的标志,并把它印在制作成中文的宣传册上。据康奈尔大学副校长布鲁斯介绍,修改这个标志只用了4个月的时间。“如果在别的地方,不可能有这种速度”,布鲁斯说。“要知道,康大那个小小的标志已经存在了近140年”。

雷蒙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谈到了许多教育管理的理念。他认为,校长的工作简单说包括内外两个方面:“对外,面对其他大学、政府和全世界,我是康大的代表;对内,人们期望我向整个康大提供帮助,包括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和校友,然而他们对康大的看法并不完全相同。我要帮助他们建立对我们的目标、历史和未来方向的一种共识。”

雷蒙教授还提出了跨国大学的理念,他相信“大学”一词已经含有“无所不包”的意思,就是什么都有。好的大学应该是一扇眺望世界的窗口,包括知识的世界,包括人的世界,应该拥有来自生活各个阶层的人,有钱人的孩子、穷人家的孩子,城里人、乡下人,美国人、中国人等等。大学应该成为开启人们眼界的地方,让他们看到生活令人惊异的丰富性和多样性。

关于教学和科研的关系,雷蒙教授认为,就是相信每个教职员工都应该同时致力于研究和教学。首先,推动各个学科知识水平向前发展是我们的使命的一部分,每个教职员工都要参与;其次,要想激励学生广泛参与,教授必须以身作则。为什么不需求只做研究的人员呢?因为我们同样致力于帮助下一代领导人做好准备,这就意味着要有能力把自己的研究以一种令人兴奋的方式展示给学生,激发他们的兴趣和创造力,以他们的方式为社会做贡献。

相比美国高等教育,雷蒙教授对中国高等教育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应保持高等教育各个机构存在的多样性。在美国,教育机构的多样性是非常显著的,即便是在美国最好的大学,康大跟哈佛也不一样,哈佛跟斯坦福又有区别,斯坦福跟普林斯顿又是两回事,它们各不相同,都有自己的特色,这是好事,因为这给学生非常不同的选择,他们可以找到满足自己需求的学校。

教育多元化的坚决倡导者

密歇根大学校长玛丽・苏・柯勒曼说:“雷蒙就任密歇根大学法学院院长期间,在维护学校为保持多样性而推行的入学政策上,进行了出色有力的辩护。”这一评价源于雷蒙教授卷入的一起打到美国最高法院的官司,源于“平权法案”引起的长达6年的诉讼,他就是当事者之一。美国最高法院这一案件的判决使得美国的教育理念体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进步,也使他在美国法学界乃至全社会威名远扬。2003年,雷蒙教授因此获得“美国有色人种协会”颁发的“国家公正奖”。

案件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1992年,雷蒙教授在密歇根大学法学院期间,起草了一个录取学生的政策报告,核心问题有两个:一是,录取最优秀的学生;二是,体现学生多元化的背景,如本科生的专业,不同国家和种族,少数民族等等。在此,雷蒙教授和密歇根大学法学院的考虑是要体现教育的多元思维,培养各色人种和社会各阶层的精英人物。在学生各方面都很优秀的前提下,对一部分少数民族学生的录取,适当予以政策倾斜。1997年,一名白人妇女申请密歇根大学法学院未被录取,她以法学院的录取政策违背美国宪法规定的平等权利为由提起了诉讼。

在美国联邦法院进行的两审,双方唇枪舌剑,据理力争,双方处于胶着状态,密歇根大学法学院的招生政策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案件最终也打到了美国最高法院。在美国司法史上,对于二审判决的上诉案件,极少有可能被美国最高法院受理。通常是社会争议极大、有典型性的案件才会被受理。本案就是这样一个案件,就连现任美国总统对密歇根法学院的招生政策也持消极态度,雷蒙教授和他领导的法学院不得不再次应战。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宣布判决的当天,华盛顿特区最高法院所在地云集了几十万支持密歇根大学、支持雷蒙教授的美国民众。最终,最高法院判决密歇根法学院胜诉,雷蒙教授的教育多元化思想得到权威性的肯定和支持,处于弱势地位的众多少数民族学生因此而受惠。为此,雷蒙教授付出了6年的时间和大量的心血。

后来的一次谈话中,雷蒙教授这样说道:今年我让大家思考一个问题,基于康大这一形象,进入21世纪我们应该怎样做?我一直认为其中一点是必须把自己看作一所多元化的大学、一所跨国的大学,将服务来自不同种族、不同阶层、不同国家的人当作自己的使命。我们应该帮助学生建立一个多元化、国际化的观点,他们不能只从一个国家的观点看待事物和问题。这倒不是说他们应该拥有一个单一的全球化观点,因为这听上去好像只有一个观点,我主张的是兼收并蓄。我相信有一些想法是全球大多数人都认同的,比如大家都想得到爱、自由和幸福。但这些想法的表达方式会随着文化和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变化。我们的学生应该有机会同时了解这些想法和它们的不同表达方式。这就是我在康大努力推广的理念。

中美教育、法律交流的热情推动者

雷蒙教授积极推动美国大学与中国大学开展法学研究和高等教育方面的友好合作。这其中,情谊最深的要数北京大学。

雷蒙教授2003年7月正式就任康奈尔大学第11任校长,一年后的2004年6月他率团访问北京大学,双方就两校的交流与合作达成初步意向。仅仅过了4个多月,他11月初再次来到北京,在北京参加了“北京大学―康奈尔大学日”活动。并且,雷蒙教授代表康大与北京大学签署了学术合作协议,启动了“北大-康大中国与亚太研究项目”。根据项目安排,康大将选派学习中国与亚太学的学生到北大学习一个学期,他们将到中国的政府机构、商业企业、新闻媒体中实习,实地考察了解中国社会。

2005年11月7日,由于雷蒙教授在学术研究和教育管理方面取得的卓越成就,以及为推动中美大学之间的交流做出的不懈努力,北京大学授予其荣誉博士学位。此前,北京大学的名誉博士仅仅授予了几个国家的总统和少数几所世界著名学府的校长。谦和而幽默的雷蒙教授说,而今,他也是北大的校友,努力促进中美交流既是一份责任,也是一份荣耀。

雷蒙教授还受邀担任中美法律与政策联合研究中心的首任主席,该中心是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肯尼迪大法官的倡议下,由北京大学和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成立的。在中心筹备的时候,聘请谁来担任中心的首任主席,北京大学和北京外国语大学来还是颇费思量的:他应当是一位学养深厚的著名法学家,一位热忱于中美法律政策交流的法学家,一位思想开放的法学教育家。最后由雷蒙教授出任首任主席也是众望所归。

雷蒙教授曾这样谈到:“我们正处在一个全球化的时代,法律和法学教育也呈现出相互借鉴甚至融合的趋势,而中美两国是当今世界重要的国家,尽管两国的政治、经济制度不同,两国的法律传统、法律制度也有较大差异,但世界的发展大趋势需要两国在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各个层面寻找更多的共同话题,并展开广泛、深刻的合作。社会的发展使得我们面临的问题越来越相似,我们需要一种更为广泛合作的常设机构,加强彼此的联系与沟通。”我们相信,雷蒙教授的这一任职,必将极大地促进中美两国在政治法律领域学术交流的开展和繁荣。

除北大之外,雷蒙教授还和中国其他多所著名高校展开了合作。雷蒙教授用“百年伙伴”来形容康奈尔大学与中国深厚的渊源。早在1879年,康奈尔大学就开设了第一门汉语课程。20世纪初叶,该校成为对中国留学生最有吸引力的美国大学,第一位毕业于康大的中国留学生施肇基后来成为中国驻美国大使。此外,力促中国近代教育和社会改革的“新文化运动”主要领导者胡适,中国语言学先驱、缔造语文改革的赵元任,杰出的桥梁工程专家茅以升等人,都是康大的毕业生。

2004年6月30日上午,雷蒙教授做客中国农业大学,与农大校长陈章良就两校合作项目签订了协议。根据协议,两校在互相承认学分的前提下,联合培养本科生以及开展其他相关合作。雷蒙教授认为,在21世纪的今天,农业可持续发展是美中两国合作领域的主要项目之一,康奈尔大学已经在可持续农业、水产养殖、植物学的生物技术、农作物的集成管理、水和土壤的可持续性利用、农作物的储存加工等6个领域与中国的大学和科研机构进行了合作。

2004年11月8日,雷蒙教授代表康奈尔大学与清华大学确立了两校的战略伙伴关系,将依托两校在工程领域的优势,以纳米科学与技术、先进材料、信息科学、生物医学工程、能源、环境等工程领域的合作为开端,逐步扩展到更广阔的领域;双方将以学术研讨会、教师互访以及学生交流为主要合作方式,每年定期召开研讨会;互派一定数量的教师进修;交换学生到对方学校学习或从事社会实践活动;在技术管理、知识产权许可及转化等方面进行合作。雷孟教授在清华大学做了题为“康奈尔大学和清华大学:在国际化环境下的跨文化合作”的演讲,高度评价了康奈尔大学与清华大学建立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006年,雷蒙教授访问厦门大学,在厦门大学85周年的庆祝典礼上,雷蒙教授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在讲话中,对厦门大学作为一所国际性的大学进行了深情的描绘和鼓励。令人惊讶的是雷蒙教授对厦门大学的建立者陈嘉庚的经历如数家珍,这其中饱含了雷蒙教授对中国的深深了解和热爱。

对于与中国交流的意义,雷蒙教授说“我上任伊始就致力于巩固康大在学术上的地位,并坚信这能否实现关键在于康大与中国的合作成功与否。在21世纪,只有名副其实的跨国大学才能解决今后世界高校所面对的问题。建成跨国大学是康大奋斗的终极目标,我深信,唯有将中国置于本校学术追求的中心才能达到这个目标”。

孜孜不倦,不辞辛苦,雷蒙教授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传达他的思想和理念。为了文化和教育的交流与合作,为了中美两国之间的沟通和理解,为了一个更加繁荣和谐的世界。

这一次,在金秋十月,雷蒙教授将再一次来到北京,参加北京论坛“WTO・政府・企业”分论坛,与中外专家共聚一堂,同样带着一份不变的热情和执着,为他所钟爱的中美交流事业再出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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