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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文翻译中的历史词汇

2006-09-20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刘新利 我有话说

通过参与翻译彼得・C・哈特曼的《神圣罗马帝国文化史,1648-1806年?帝国法、宗教与文化》(以下简称《文化史》,东方出版社2005年),我感到应该将某些德语历史词汇的约定俗成的译法提出来讨论,意在帮助我们更容易地了解德意志的历史与文化,并避免以讹传讹。

作者哈特曼教授说文化史特别难写,因为太容

易招致各相关学科专家的批评。其实,对中国人来说,欧洲文化史也特别难译,尤其是1648至1806年的德意志文化史。无神论的文化背景和周期性发展的历史传统使我们常常一厢情愿地理解德意志历史特有的术语,所以也常常通过翻译造成误解。对此我们从以下这个方面进行说明。

宗教信仰,这是神圣罗马帝国文化多样性发展的推动性力量。宗教信仰在神圣罗马帝国领域之内,除了个别的犹太文化现象以外,仍然是单一的基督教信仰;所以,所谓的帝国文化多样性发展就是基督教教派文化(konfessionelle Kultur)的繁荣。在德意志历史上,三十年宗教战争,在我们看来,只是基督教内部的教派冲突;结束战争的《威斯特伐里亚和约》所保证的也只是基督教世界内部的教派和平。尽管如此,我们不能将religiser Krieg译成“教派战争”。相反,虽然《威斯特伐里亚和约》保证了在宗教改革运动中出现的、基督教内部的、相互争斗的三大教派?路德派、加尔文派和天主教?成为合法的宗教,但它们仍然还是Konfession,是基督教的“教派”。

随着基督教在中国的日趋本土化,许多与德意志历史相关的名词也日愈被中文化地接受。如Luthertum,将其译成“路德教”当然不错,但译成“信义宗”则更能够被与教会有所联系的、更多的中国读者所理解。类似的还如Kalvinismus,译成“加尔文教”或“改革宗”、Protestantismus,译成“抗议宗”或“基督新教”等等,既使在信仰团体的读者之外,这种正确的、不失灵活的译法也有助于深入的理解。

在这部《文化史》涉及的时空范围之内,如何翻译Pfarrer(牧师、神父)这个词,应该是一个特别需要说明的问题。在中文语境中,“牧师”和“神父”的区别较为普遍并明确:“牧师”用来特指新教教会的神职人员,“神父”则特指天主教会、东正教会中的同类职务。但是,在德文中没有这样的区别,Pfarrer、Pastor、Pfaffe、Priester等等在各大教派中通用,含义相同。据此,我们建议,除非是教会专用书籍,在一般的知识和学术著作中还是取消这种区别比较好。在原著原文没有刻意进行区分的情况下,译者似乎也不必进行过多的表白,画蛇添足。

在德意志历史上的宗教信仰领域之内,更困难的翻译还在于有关修道主义的词汇系列。对此,在《文化史》中,我们犹犹豫豫,浅尝辄止。早自中世纪以来,随着基督教在德意志地区的深入发展,相继出现了各种类型的修道团体和修会组织,大致上它们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三种类型:6世纪开始的修道院(Kloster)、13世纪开始的托钵修会(Bettelorden)和16世纪开始的耶稣会(Jesuiten)。与第一阶段出现的、本尼狄克修道院(Benediktinern,又译本笃会)相类似的修道团体,均译为某某修道院、某某会僧侣、某某会修士,包括Zisterzienser(西妥)、Prmonstratenser(普莱蒙斯特莱)、Kluniazenser(克吕尼)等等。在第二、第三阶段出现的托钵会和耶稣会,都是Orden,感觉译成修士团、修道会;修士、会士比较好,如Franziskaner(方济各)、Dominikaner(多明我)、Karmeliten(卡默罗)等等。为突出这类修会组织没有固定增值资产的特征,我们避免用“修道院”进行代义。在德文中,同属于Orden的还有各类宗教骑士团,如Deutscher Orden(条顿骑士团)、Templer Orden(圣殿骑士团)等。德文用定语形容词将宗教骑士团与托钵会和耶稣会区别开来。我们直接将两者用“修士团”和“骑士团”进行了区分,如JohanniterOr鄄den,译作“约翰尼特骑士团”,而不作“约翰尼特修士团”。

最后,提出四个“修道院”的德语词汇译法,请求读者参与讨论:Kloster、Abtei、Propstei和Stift。在《文化史》中,我们将这几个字都翻译成“修道院”。其中,Kloster,概称“修道院”或“修士、修女”。Abtei,是罗马教会传统的、本尼狄克式的、与主教区平级的自治修道院,托钵会和耶稣会都没有这种Abtei,在译文中,我们只是单纯地将其译为“修道院”,没有作特别的解释。Propstei,是大教堂修道院,或大主教修道院,例如美因兹大教堂全体教士会议(Domkapitel)的首脑,他所兼管的修道院就是一个Propstei,我们直接译为“教堂修道院”。Stift,通过捐赠、特别是为贵族女子的捐赠建立起来,在1803年以前就已经是实际上的世俗产业,我们将其译为“教区修道院”是考虑到它的主管,这类修道院随其主管级别的不同而不同,如由大教区主管的,就是Erzstift,就是大教区修道院。另外,在多瑙河沿岸的某些地区,Stift是Kloster的代义词,两者在含义上没有任何区别,都是“修道院”。

总之,《文化史》向读者提供了一幅丰富多彩的德意志文化图景。天主教装饰繁复的大教堂和豪华的庆典队伍、路德派的全民教育和德语的阅读思考及深情的宗教音乐、加尔文派圣洁的礼拜仪式和勤奋的伦理观念及民主的政治思想,包括犹太人的会堂建筑、门诺派质朴的工作态度、兄弟会的共同生活等等,作者对于这一切进行了细致的描绘,我们如何用中文信、雅、达地将其翻译出来,这应该是从事德语和德国历史、文化、宗教等等方面研究的学者的共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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