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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书屡遭侵权出版社讨要公道

2006-12-06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实习记者 陆芬 我有话说

本报讯 近日,国家版权局启动了为期三个月的打击网络盗版专项行动,教科书通过互联网非法传播与下载问题成为此次行动的重点整治内容之一。而一些能够同步下载教科书的学习机成为了关注的焦点。

2006年上半年,以人民教育出版社状告中恒和河北教育出版社状告好记星侵权索赔为导火索,引发

了一场出版社维护“知识产权”的风暴。近半年来,国内各教育出版社纷纷重拳出击,通过诉诸法律开始了自己的维权之路。据悉,人教社、外研社、北师大社、河北教育社、北京市仁爱教育研究所等作为原告,已经在北京市的多个法院提起了对学习机厂家的诉讼。据记者了解,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7月份就受理了60多起此类案件。

“侵权问题依然存在,但现在的情况好一些。”北师大社法律事务部的贾慧姝告诉记者。河北教育社总编室张立明也表示,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处理,大部分学习机厂家已经停止侵权行为,该社已经与国内几家较大的学习机生产厂家如步步高、文曲星等都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

在采访中,不少教科书出版社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目前更让他们感到头疼的是教辅类图书对教科书的侵权。在人教社,记者翻开一本标明长征出版社出版的《魔法语文同步学与练高一(上)》,发现该练习册的目录、编排体例与人教社出版的高一语文教材一模一样,里面内容还有大段的教材原文引用。“这种情况到处都是。”人教社版权处的负责人无奈地说。

北京仁爱教育研究所是目前国内惟一一家参与教材编写的民营企业。记者日前在该所的网站上看到一份《未经授权使用仁爱版教材及原配产品名录》,其中45家出版社的近百种教辅类图书赫然在列。

北京市二中院周晓冰法官指出,教科书侵权案件的关键大多在于侵权事实的认定。教科书出版社指控教辅出版者侵权,但是往往原告自身权利的法律依据也不扎实,这就使案件复杂起来。

尽管如此,针对教辅书的侵权使用,教科书出版社已经树起了维权的旗帜。作为国内最大的教科书编写出版机构,人教社表示今后的维权重点就是教辅书的侵权使用。“教科书出版社维权的案例是最近一两年才多起来的,以往涉及教科书的案子主要是个人作为原告告出版社抄袭等。而现在出版社对拥有专有出版权的教科书维权、主张自己权利的案件越来越多。”周晓冰说。

“目前教辅图书出版处于无序甚至恶性的竞争环境中,缘由之一就是没有教辅编写、出版的‘准入制’。我们相信,在教科书权利人以维权的身份介入到教辅的编写、出版市场的情形下,与本版教科书配套的本版教辅将会有更强的竞争优势,与教科书出版社合作编写、出版教辅也将打造教辅市场的新格局。”张晓霞告诉记者。同时她强调,在教科书进入微利时代后,教科书出版者必将更加注重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于仍然继续侵权的使用者,出版社也必将维权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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