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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森,离家出走的作家

2006-12-06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句承蜩 我有话说

事情看上去发生得很突然,但其实绝非偶然。当时安德森正在草写一份商务公函,刚写到一半忽然觉得没意思透了。他无可奈何地放下笔,站到衣架前穿衣戴帽,然后走出了房间。这并非一次日常的散步,而是一次人生

轨迹的改变。

舍伍德・安德森(Sherwood Anderson,1876-1941)出生于一个贫苦之家。他的父亲是一个目光短浅的修理工匠,因家中孩子多而承担着生活重负。安德森小时候,他们一家经常去住那种别人认为有“幽灵”出没的房屋,因为有钱人认为这些穷人住过之后就会将房内的“幽灵”带走。就这样为了免付房租,安德森一家从一所空房子搬到另一所空房子,四处漂泊流浪到处找这样的房子住。好在几个孩子非常懂事,从小就知道为家长分忧,他们几个早早地就走出家门去打工挣钱养家。安德森更是少年老成,12岁时就出去打工,总想为家里多挣点儿钱。为了多挣一份工钱,他往往做完一个工作就直奔另一个工作,每天都像有使不完的力气。时间长了大家给他起了个绰号叫“工作迷”(Jobby)。

小安德森14岁那年,母亲去世了。家境每况愈下。他从小因随家四处漂泊,只断断续续地念过几年的书,后来又上了一年高中便参军赴古巴与西班牙军队作战。逾年回国后,安德森感到自己并未如想象中那样成为美国的英雄,而成了一个无人关注不合时宜的人。他在威顿堡大学念了一年预科就回到家乡俄亥俄州,后来经过自己的努力创建了一家油漆厂,并自任经理。此时的安德森可谓志得意满了,他娶妻生子,开始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可是安逸舒适的生活并没有使他的精神得以满足,反而却使他感觉到更加迷茫和痛苦。他十分厌恶这种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下“拜金”(dollar ideal)的生活模式,终于在1912年事先未通知任何人的情况下独自离家出走,从此再也没有回来。原来安德森一直认为自己可以通过手中的笔养活自己,并且一直很向往那种更富于挑战性的写作生涯。

在芝加哥,安德森在其兄的帮助下开办了一家广告公司专门替人撰写广告文字。后来,他结识了桑博格(Carl Sandburg)、德莱塞、斯泰恩和德尔(Floyd Dell)等许多作家,得到他们的教诲和鼓励,并于此时期开始陆续发表一些以童年生活为背景的作品,但未能引起人们的重视。直到1919年他出版了《俄亥俄州的温斯堡》(Winesburg,Ohio,1919)这部书之后,他才蜚声于美国文坛,人们对他刮目相看。这部书当时被人们认为是最诚实、最富于想象力和洞察力的著作。深刻反映了工业化时期美国城填生活(American town life)的现实。这之后,他又发表了长篇小说《贫穷的白人》(Poor White,1920)、《多种婚姻》(Many Marriages,1923)和《黑色的笑声》(Dark Laughter,1925)等作品。许多俄亥俄州的小镇都被安德森写进了他的著名小说《俄亥俄州的温斯堡》,其中给人留下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克莱德(Clyde)这个让他度过童年时光的地方。这里白色框架建成的房屋和随处可见的枫树榆树能使人联想起英格兰乡间的风貌。当地居民中有商人、艺术家、律师、医生、士兵和农民,唯独没有工人,因为这里根本没有像样儿的工厂,甚至连电灯也没有。这是个被沙质土壤包围着的小镇,很适合种植水果、玉米、小麦和土豆,也盛产一种专门用于腌制泡菜的卷心菜。

纵观安德森的文学创作,其成就主要集中于短篇小说方面。如《俄亥俄州的温斯堡》这部小说就是由多个短篇组成的。在此著中,他以自己早年生活的克莱德小镇的生活为背景,将这里许多怪人故事纪录下来,表面看上去二十余篇故事互不相干各自成篇,但其实它们之间各有联系密不可分。尤其是在风格、背景、基调方面和那位贯穿故事始终的记者。据说此书拿到出版社时,书名叫《怪人志异》(The Book of the Grotesque),出版者在征得他同意后才将书名改为现在的名字。安德森确信一切小说作品乃作家的自传,在这一点上他的观点与我国作家郁达夫先生相同,郁达夫曾言:“我觉得‘文学作品都是作家的自叙传’这一句话是千真万真的。”(“五六年来的创作生活回顾”)

在长期的创作生涯中,安德森能够以美国人特有的风格摒弃传统的写作套路,更加自觉地追求生活中本质的东西,从而使自己能在美国20世纪的文坛中独领风骚,成为最有特色的作家之一。安德森创作的小说一般来讲不注重情节,他主张人物性格特征应该占据作品的主流地位,写作风格也应简单、直接和质朴。在这种创作思想的指导下,他嫌欧・亨利的作品过于讲究技巧(learned too many tricks),其作品如同工厂里用一个模子生产出来的产品。斯泰恩曾经告诉安德森农家妇都是自己烤面包吃的,这话对他影响很大,促使其创作走个性化的道路。一般说来,他的作品基本上都是以人物而并非靠故事吸引读者的,“未详其始不知所终”(begin nowhere and ended nowhere)几乎成了他创作的规律。他的艺术成就主要集中于短篇小说的创作方面,诸如《林中之死》(Death in the Wood)、《归来》(The Return)、《鸡蛋》(The Egg)和《刨根问底》(I Want to Know Why)等,都为他赢得了国际声誉。

在美国文学史中,安德森可谓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对前辈来讲,他是德莱塞等人的崇拜者,也得益于斯泰恩等人的指导。于晚生而言,他对海明威、斯坦贝克和福纳克等人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特别是他当年告诉海明威(1898-1961)不要去意大利而要去法国,在他的主张下海明威来到法国投师于斯泰恩和庞德,受益匪浅并终于成为一代文学大师。但遗憾的是,海明威这个人不注重恩师的情义,在安德森创作走下坡路的时候,写了小说《春潮》(The Torrents of Spring,1926)讥讽安德森的小说《黑色的笑声》,伤害了安德森的感情,他虽然没有对这种以德报怨的行为进行还击,但两人从此绝交。另一位曾经对安德森颇有微词的作家是福克纳,但是他后来有所反悔,对安德森这位伟大的作家发出了如此的感叹:“他是我们这一代美国作家的前辈,其作品所形成的美国写作传统值得我们保持。他始终未得到过公正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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