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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私有化局限,还是私有化极端的局限?

2007-02-14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陈蓉霞(本报书评人) 我有话说

编者按:21年前,编辑界的前辈沈昌文先生在一则“阁楼人语”里写道:“为了开展真正的书评,必须提倡各种看法、多种形式的评论,特别是‘评论的评论’,甚或‘评论的评论的评论’……评论作者应当允许别人评论自己。”本报书评周刊历来欢迎著译界、出版界以

及读书界的读者朋友就一个话题相互评论,以增进对问题的深入认识。以往我们这方面的工作做得还很不够,盼望更多的读者朋友能够参与进来,如此,“真正的书评”庶几可以达致。

鉴于中国正在引入市场经济体制,私有化问题也就受到更多关注。作为罗马俱乐部的报告,《私有化的局限》一书已被引入中国并受到学术界瞩目,近日读到中华读书报1月3日第10版陈凤华女士的书评,对该书的基调提出批评意见,这就涉及到我们究竟该如何来评价私有化的问题,看来对此有必要深入讨论,以便澄清种种误解。

在陈凤华看来,原书是刻意在“私有化的局限”与“私有化极端化的局限”这两者之间进行修辞上的区别,也就是说,原书作者强调私有化的极端才带来局限,而非私有化本身就有局限。在陈凤华看来,作者也许没有意识到这点,但确实这样做了。对原书意图作如此的评论,就有些让人读不懂了。因为该书开头就如此写道:“谨防极端!我们所需的是适度的平衡;在自由和秩序之间,在创新与维持之间,以及――如本书的主题所述――在私营部门与公共领域之间。”这就是说,原书当然是立足于私有化并承认其合理性的基础上来说事的,说的正是其极端化而带来的失衡。

而陈凤华要强调的却是私有化本身就会带来问题,并列举中国的实例,把当下我们所面临的种种问题,如医疗、教育甚至劳动收入缺乏保障;少数富人的一掷千金与民工受到的歧视等等均归为企业追求效率的结果,同时也是私有化的“功绩”。这就更让人看不懂了。到目前为止,所有的经济学理论对此都已达成共识:基于市场的运作是最为有效的生产方式;区别仅在于政府在何种层面上实施对于市场的干预以及这种干预的力度如何把握,也就是作者所说的,私营企业与公共领域之间应如何形成一种适度的张力。

就私有化本身来说,任其过度泛滥确会带来问题。企业行为的最终目标就是追逐利润,在此过程中无所谓行善之举。正如媒体所披露,不少知名跨国企业到了中国就开始“变脸”,无视环保约束,成为排污大户;更有甚者,全球70%的洋垃圾流入中国,对此事最早引起关注的还恰恰是西方媒体。这说明什么?说明市场本身确实无道德可言,资本家作为个人也许会拥有某种程度的道德感,但作为企业主的身份却只能是逐利而行,比尔・盖茨也只有在市场上赚得个金钵满盆之后才谈得上来做慈善事业。基于市场的这种无情性,是否就此认定这是私有化的原罪从而来个全盘公有化,由政府来全面接手生产及财富的分配?此路注定不通,历史的事实已有回答,在此无须赘述。明智之策只能是,在保留私有化的同时谨防其极端化所带来的问题,这也正是本书的主题。

有什么方法可以避免私有化的这一失控?在我看来,本书的精华恰恰在于指出这一点:一个良性发展的市场体系必须呈三足鼎立之势,这就是私有企业、政府及市民社会的并存,它们的相互制约才不至于使私有企业的逐利行为如失控的野马一样一意孤行。在国外,企业为何难以成为排污大户?因为有严厉的法规约束着它们,法规的出台来自于政府的权力,而制订法规的强烈呼吁则来自于市民阶层,因为清洁的空气和水等等与我们每一个人的利益密切相关,或者说得到这些基本保障是每一个公民应有的权利。因此在西方国家,环保的呼声大多来自民间,正是这些呼声的存在并通过政府的决策制约了企业的私心。但反观我们周围的情况,一个事例值得一提,据去年山西省环保局所做的调查表明:93.31%的群众认为环保应与经济建设同步进行;而91.95%的官员却认为环保会影响经济发展。最后到底由谁说了算,在当下的体制中,答案是明摆着的。由此引出的结论只能是,当下我们的不少问题,正如陈凤华文中所列,难以说成是私有化的“功绩”,而是行政权力过于垄断所带来的弊端,换言之,行政部门以强势主宰市场的格局依然盛行。即便是那些所谓过度市场化的领域,突出的如教育部门,其实质也与行政部门的权力垄断有关。

陈凤华文中还特别强调私有化立足于企业效率论这一强硬的逻辑法则,从而与人的自由能力的发展要求相冲突,并认为这是该书的根本局限。追求企业效率是否必然与人的自由能力发展相冲突?说来话长,但长话短说,比如一个企业主,他一门心思要把自己的企业做大做活,在此过程中,他本人的能力难道不是得到了最大程度的自由发挥?可见市场的竞争体制对于一个能干且运气足够好的企业家来说,正是他大展身手的最佳舞台,两者的冲突又从何说起?被陈凤华所批评的哈耶克有一本名著《自由秩序原理》,就是专门讨论个人自由与市场竞争的关系,不得不承认市场确实是个人自由的最好保障,并且正是自由的竞争带来了效率的提高。但是,还有一个必须提及的事实是,市场并不是为人人都提供了平等竞争的机会。每个人生来的能力、运气及环境都有所不同,一个乡村的孩子要到城里来发展,他面临的困难当然要远远超出城里的孩子。这时就有必要由政府出面为所谓的弱势群体提供一定的保障。就哈耶克这样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家来说,他主张政府的干预越少越好,因为政府的干预不可避免会付出代价,那就是对个人自由的威胁。确实,哈耶克的观点也许更受某部分人的欢迎,他们是市场中的宠儿。但市场也有失意者,对他们而言,政府提供一定程度的福利与保障是市场经济的必要保障和底线。我们看到,西方的市场经济正是在此种张力的推动之下得以有序运作的。不过两种观点都有一种共识:私有化本身不带有原罪,当然它与人的自由能力的发展也并不必然存在冲突。

出于维护个人自由的目的,哈耶克是极力反对垄断倾向的。在他看来,市场中的老板是多多益善,这样竞争才有充分展开的可能。但企业为了做大又有垄断的势头,这时政府的干预就必不可少,比如微软在美国惹上官司就与其垄断地位有关。诸如此类的例子,表明私有化并不就是完美的制度。有鉴于此,本书列出了私有化的种种局限,这尤其针对那些私有化已过度发达的国家而言。但本书作者对于中国读者曾有提醒:中国的私有化尚未充分开展。或许这就回应了陈凤华提出的质疑,为何该书未列入中国的私有化进程,言下之意,我们的“失语”仿佛是作者的傲慢所致。这不仅是对于私有化本身的误会,也是对作者用意的不够厚道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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