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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拍书族”不妨以宽容和引导

2007-03-07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河南省禹州市纪检委 许朝军 我有话说

只需要借鉴书中的一部分内容,买下整本书太贵,复印书店又不允许,怎么办?干脆悄悄地“拍”下来。有律师表示,此行为侵犯了书店的所有权,书店有权制止“拍书”。

书店出现“拍书族”,从书店经营者的角度考虑,的确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书籍的买卖行为,毕竟有了这种“拍”的手段,一些读者就不必承担购买

整本书的昂贵成本了,肯定会影响一些读物的正常销售。但从读者角度考虑,这种用现代化手段获取知识的途径也是一种十分科学和理性的阅读选择。这种对知识主动索取的态度和行为,不管是从提高普通民众文明知识素质还是提高人们对知识求索意识而言,都是积极而有意义的。并且这种“拍”的行为,也并没有损坏书籍和影响书籍自身的价值,所以,对这种行为,不管是社会还是书店,应该给予宽容。因为书店就是传播文明知识的殿堂,而不是简单地以经济利益为主要诉求的商业场所。

但在宽容“拍书族”的同时,这种“拍”的行为中的一些负面现象也不容忽视。随着现代化科技手段的普及,“拍”的行为必然也会产生剽窃知识产权和怂恿盗版的负面效果。因此,我们对“拍书族”的宽容必须是理性的宽容,还需要积极的引导。首先书店可以在醒目的位置放置警示语和温馨提示牌,提醒读者自觉规范自己的“读书行为”,不仅要爱护图书,文明阅读和购买,更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自觉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规定,不侵犯作者权益,不剽窃别人知识成果。用普及法律法规和文明阅读习惯的方式,引导读者科学、理性、文明地选择自己的阅读行为。

同时,“拍书族”的流行,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我们的出版物在编辑出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那就是贪大求贵,追求大部头、高价位、精装本,而忽视了一些印刷精巧、价格低廉、内容充实的读物在普通读者心目中的影响力。所以,我们的出版部门也应该从中吸取教训,在出版读物时,把传播文明放在追求效益的第一位,面向大众多出简装本书籍和低价位书籍,对那些工艺类图书,还可以采取分装式和活页式的方式出版读物,不仅满足了不同阶层的需要,而且充分考虑读者的经济条件和需求,实在是一件大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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