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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出钱招来学生?

2007-04-04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江苏如东马塘中学 杨亚军 我有话说

据报道,浙江大学自2007年起,招收硕、博士研究生,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均须向校方交钱,前者称“学费”,后者称“助研经费”。浙江大学历史系教授包伟民发出声明,要求报考他的学生“另投名师”,向社会表明其“拒招”的态度。

在高校里绝大多数教师都秉承教书育人,服务社会的理念,他们勤勤恳恳长期奋斗在

教学与科研的第一线,许多人特别是基础学科的老师,他们甘于清贫、乐于奉献、不媚俗、不张扬、坚守阵地、坚定信念。他们的工资水平与生活在城市的其他白领相比并不算高,难怪北大的阿忆哭穷。如今要他们在招生时交费,无论钱多与少都不符合教育的常规。

首先不合法,翻看《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权利与义务,没有一条涉及到教师可以或应该交费招生的条文,招生是学校里招生部门的事,与教师的教学与科研没有非常直接的关系。从一定意义上讲浙江大学出台的让老师交费,否则不让带研究生的规定,是违法行为。

其次不合情,假如教师出钱招来学生,他们之间原先的纯洁关系,会因此而蒙上商品买卖和雇佣关系,这种关系的形成不利于教学,也违背了千古以来的师道尊严。

再次不合理,教师的生活是清苦的,收入并不高,尤其是人文与基础学科,国家和学校应该在经费上给予更多的资助,而不应当再做让他们做交费招生的这类荒唐事,难怪浙江大学历史系教授包伟民非常愤慨。

我们的教育行政领导对教育的理解出现了偏差,其实,世界上任何国家的教育经费绝大多数来自于财政,教育是社会的公益事业,而绝不是产业,而现在把“教与学”当作是“买卖”关系的大有人在,于是高校食堂成为学校收入的稳定来源,超市开进校园里,各种培训考试要交费。校园里到处都浸透着铜臭的气息,现在,连教师带研究生也要交费,简直不可思议。

依笔者之见,一些高校少盖几幢豪华并不实用的大楼,少开几次无关紧要的学术会议,节约的经费多为老师和学生做点实事,提高教学质量,解决师生的后顾之忧,这样才符合教育规律,得到人民的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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