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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的故事

2007-05-09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刘升盈 我有话说
对于一种语言,学习使用技巧远远不是全部,我们需要了解她赖以生存的土壤,需要了解她的成长,需要了解她的性格,需要了解她身后的其他故事。从这个角度说,罗伯特・麦克拉姆等著的《英语的故事》(最新修订版,百花文艺出版)为我们走进英语的深处架起了一座必要的桥梁。

我们相信,从一个民族的语言可以推测该民族的历史,打捞我们今天可见文字中的史前期词汇可以重构一个已经消失民族的生活方式。那么欧洲人的遥远的先辈在哪里呢?他们曾经怎样地生活呢?

凯尔特人与罗马化

那也许是第一批印欧人,他们生活的时间大约是公元前6000年至公元前4500年。在他们经常使用的词汇中,雪、山毛榉、狼这样的实词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但他们的语言中没有大海。没有大海意味着远离大海,典型的自然特征和坚韧的生物习性把他们生活的区域标志出来:寒冷的北方。更确切地说,是黑海以北内陆的某个地方。他们已有表示冬天和马匹的文字,他们圈养牛、羊和猪,他们已经掌握了制革、编制羊毛和耕作的技艺,他们过着一种半游牧半定居的生活。他们也敬神,这些神便是印度、地中海沿岸和凯尔特诸神的前身。

马蹄和车轮促成了这个社会的崩溃。一部分印欧人开始东进,经过一段漫长的历史,他们确立了高加索、巴基斯坦和阿萨母的印度伊朗语脉的诸语言。其他人则向西移,在欧洲温和的气候下建立起自己的家园,他们的后裔在希腊、意大利、德国和巴尔干半岛被人发现,还有一部分后裔生活在康沃尔、苏格兰高地、爱尔兰、威尔士和布列塔尼――他们就是凯尔特人,这些说盖尔语的部落人早在英国人之前,就已经是不列颠群岛的主人了。

凯尔特不立吞人非常幸运,他们拥有令人眼红的土地、农业和矿产,但他们也因此遭受不幸,接下来便是外敌的入侵和掠夺。最著名的是恺撒及其罗马军团于公元前55年的登陆。但部落人,尤其是北方的部落人并没有就此屈服,他们顽强地反抗,甚至经常袭击被罗马人控制的南部地区。到了罗马“五贤帝”之一的哈德良时期,罗马人只好在靠近苏格兰的地方筑起了一道长城,将诸部落阻挡于“哈德良长城”之外。但是渐渐,当地人被罗马化了,一些罗马词渗透到日常的用语中,像曼彻斯特和温彻斯特这样的地名都源自罗马词“castra”,即营地。

日尔曼人与古英语

罗马帝国崩溃了,新一代的掠夺者又越过海水,将目光锁定在这个雾蒙蒙的岛屿。公元5世纪,日耳曼诸部落――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和朱特人――乘舟渡过北海,在不列颠登陆,一场杀戮也由此开始。英语在剑尖下抵达了不列颠。

不立吞人也曾进行过英勇的抵抗,伟大的亚瑟王就曾给日耳曼人以重创。但最后还是日耳曼人取得了控制权,在随后的100多年里,日耳曼人建立了七个王国,自封为主,而称被撵走的不立吞人为“wealas”,即外国人。我们熟悉的“Welsh”,即威尔士一词,就由此而来。这是一个群雄混战的时代,也是这个岛国走向统一的开始,如果探寻“英格兰”这一称呼的“根”,也要从这个时候开始。

日耳曼人成了这个岛国的新主人,他们在这片土地的通用语被后来的语言学家称为“古英语”。实际上这种语言中所包含的凯尔特词汇并不多,从总体来看它更接近海峡对面欧洲大陆的日耳曼语。但是,我们不能因此低估凯尔特人对英语的贡献,凯尔特人的抒情特质已经浸透到英语文学的血脉中。跨越漫长的历史,我们看到用英语写作的最优秀的作家中有很多我们感到非常亲切的大师均出自凯尔特人,他们是斯威夫特、彭斯、司各特、王尔德……

这一时期也是英格兰皈依基督教的时期。当初罗马人踏上这片土地的时候,基督教被带了过来,罗马人走了,基督教却留下了。当日耳曼人踏上这片土地时候,凯尔特人的基督教在异教徒的剑尖下只能在边远地区传播,多年之后,在爱尔兰、苏格兰等地传教居然成就卓著。公元597年,圣奥古斯丁和大约50名修道士奉罗马教皇的旨意到英格兰传教,也大获成功。到了8世纪初,这个岛国基本上实现了宗教统一。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神职人员中有不少饱学之士,他们带来了罗马拉丁版的《圣经》,也带来了酿酒、种植等实用技术,而且还能讲授诗歌、天文学、算术等多种学科。浩瀚的拉丁词汇无疑对以罗马标准来看并不发达的日耳曼文明以有力的推动,对于古英语来说,也无疑是经历了一次输血和充电。古英语长于具体生活的表述,而对抽象思维能力的表达则相形见绌,拉丁语以及通过拉丁语引入的希腊词汇弥补了这个不足。一大批教会词汇被引入,一些关于东方的思想和词汇也被引入。“God”(上帝)、“heaven”(天堂)、“hell”(地狱)古英语已经有之,但经过基督教的洗礼又有了新的含义。古英语正在发育,但在成年之前,还要接受新的冲击。

英语的起落浮沉

公元8世纪后期,主要来自丹麦的北欧海盗开始在英格兰登陆,零打碎敲的劫掠之后便是大规模的入侵,到了9世纪中期,几乎有一半的土地落在入侵者的手中。英格兰危在旦夕,需要一位强力人物扭转时局。公元871年,阿尔弗雷德登上了威塞克斯的王位。但是,北欧海盗所向披靡,阿尔弗雷德落荒而逃,一度在沼泽地中避难。公元878年,阿尔弗雷德再次聚集了一支军队,突然发动猛攻,迫使对手签下和约,以瓦特林大街为界,南北分治。虽然阿尔弗雷德赢得了战争,但他的势力范围太小,他要将和平维持下去,需要威塞克斯之外的各郡的支持。问题是如何唤起众人的民族身份之感呢?阿尔弗雷德想到了英语。他将英语作为教育人民的基础,修建了修道院和学校,一批拉丁文著作被翻译成英语。他还以英语编年修史,用历史提醒他的人民必须保持忠诚。

实际上北欧海盗也是日耳曼族的一支,他们的语言本与盎格鲁-撒克逊人的语言同根。同根的语言导致彼此语言防线的崩溃,而这种防线的崩溃之后是语言的融合和简化。比如在英格兰,一个来自南部的人和一个来自东北部的人交流,他们可能听得懂对方话语的主要内容,但却听不懂语法部分,这样渐渐地,语法的作用便弱化下去。语言的融合其实在一定程度上也证明了民族的融合,在接下来的历史中,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个岛国上演的是英格兰人和诺曼人的冲突,因为,丹麦人已经成为了英格兰人。

公元1066年,诺曼法国人在黑斯廷斯登陆,随后“征服者威廉”建立了自己的政权。在接下来的几代人中,英国几乎所有重要的职位都由说法语的诺曼人占据。这时,出现三种语言并存的局面:上流社会说法语,宗教和学术界用拉丁语,下层民众说英语。英语沦为了缺少教养和低俗者的语言。但是,英语作为母语的优势是毋庸置疑的,说英语的人在这个岛国的人口中占有明显的大多数,英语使用的便利性以及它所代表的民族感,都是任何其他语言无法替代的。随着民族的融合,特别是经历了英法“百年战争”的刺激,英格兰社会的方方面面重操“母语之舌”,法庭审案、签署文件、国王演讲等都使用的是英语,显而易见,英语又成为了主流语言。

有学者将这一段历史中的英语称为“中古英语”。中古英语最明显的特征是受到了外来语的重大冲击而显示出包容与活化的能力,比如它将法语词汇大量地吸收进来,成为自己的有机组成,在语法结构上也有了改变,越来越简化了。

文学大师们的贡献

象征英语之再生的伟大的诗人首推乔叟。他以伦敦英语写作,日常用语经他的笔尖流出妙趣横生。后人评价说:“他肯定是一位天性包容极广、妙不可言的人……他在《坎特伯雷故事》中囊括了这个时代整个英国的各种风貌和幽默……这是出自上帝之手,无奇不有啊。”乔叟的语言成就就是伦敦英语的典范。

乔叟去世后70余年,在肯特郡出生的威廉・卡克斯顿在伦敦建立了第一家印刷厂。他印刷了乔叟、高尔等人的作品,也将欧陆畅销书介绍到英国。白纸黑字客观上要求使用读者都明白的规范语言,而卡克斯顿的印刷物反过来又强化了伦敦英语的标准和权威。还有一点可能是卡克斯顿没有想到的,他的印刷厂在这个岛国引发了一场通讯革命,知识得到了有效而且是比较便捷的传播,直接影响到中产阶级的教育,人们更喜欢读英语书。

这时欧洲大陆的文艺复兴已经影响到英国,大批有关人文、科学等方面的新词潮水般拥来。伊丽莎白一世打败了“无敌舰队”所激发的民族自豪感,使举国上下的民众为自己的民族感到骄傲,也对母语充满了自信。他们又一次敞开了语言的怀抱,为自己的词典中增加了10000到12000个新词,同时,他们燃烧起的从未有过的表达的欲望,也为人类奉献了英语史上最伟大的英雄――莎士比亚。

莎士比亚对英语的贡献怎么描述也不过分。人们至今也不清楚,这个从斯特拉特福小镇走出来的乡下孩子怎么会有如此惊世的天才和学养。在他的语言库中,伦敦英语、乡村英语和英国各个阶层的男男女女的用语无一不备,16世纪的最新单词经他的实验而具备了流传下去的依据。他勾画出的宽广无垠的自然画卷和社会画卷,使读者尽情地领略到这个语言王国的神奇和魅力。他留下的格言和片语,几乎渗透到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人们在无意间就已经援引了莎士比亚。甚至有人说,他大胆的想象和丰富的词汇可以和新大陆的种种发现相媲美,他使宇宙充满了文字。

和莎士比亚语言之浩瀚相比,钦定版《圣经》的语言可谓是惜“词”如金。伊丽莎白一世去世后,苏格兰王詹姆斯六世当上了英格兰的詹姆斯一世。他要用英语将两个王国联合起来,并且将英语作为一个统一国家的语言向外传播。这需要语言的标准化。詹姆斯一世对英语最重要的影响是钦定翻译新《圣经》。钦定版《圣经》讲求好读、好听、好记,上帝要用家常英语教诲他的子民。这样的结果是钦定本名扬英语世界。莎士比亚用词不低于30000,而《圣经》用词仅仅8000有余,两者代表着“语言的南北二极,成为全世界作家和说话者的参照点,从乔伊斯或狄更斯的莎士比亚式光彩粲然,到班扬或海明威的《圣经》式清峻,无不如此”。

英语的强势

莎士比亚时代的天才们在英语的舞台上无拘无束的表演,被17和18世纪的作家视为经典,但接下来他们发现情况有些不妙:“我们写的东西和说的话太野蛮了”,缺乏教养和规范,应该送进语言学院中去。《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斯威夫特就指出:“从内战到现在,我很怀疑,我们语言的讹化是否至少可以与它的提纯相提并论。”“我认为,哪怕一种语言不能完美无缺,也比永远不停变化要好。”语言学院没有建成,1755年4月15日却出版了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工具书,即约翰逊词典。约翰逊不同意斯威夫特将语言“固定下来”的观点,但他的劳作的确“为他的国家之语言带来了稳定”。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英国人没有想到,当他们正在致力于英语规范化的时候,大西洋的彼岸也正在崛起另一种英语――美国英语。美国英语在并不太长的时间内便拥有了足以让自己骄傲的名字:诺亚・韦伯斯特、马克・吐温、惠特曼……它对英国英语也贡献良多。不过,美国英语从来就不是一种独立的语言,它是英国英语的一个变种,进入当代社会,美国英语依靠其强大的国力后盾向世界进发,同样体现了英语的威力。

英语在向我们走来,带着历史的重负,带着混血,也带着她的荣耀。英语在向我们步步紧逼,带着这个星球通用语的优越感,带着文化殖民的霸气,也带着莎士比亚化产业的巨额利润。英语在向我们的日常生活渗透,带着迥异于我们传统的价值观,带着麦当劳快捷的汉堡包,也带着从硅谷批发出来的计算机程序和指令。一觉醒来,我们才发觉自己已经陷入英语的十面埋伏之中。

我们怎么办?

(编写本文时,关于英语历史中一些较模糊的地方,也参考了戴问天先生的《为什么是英语》一书,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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