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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哥伦布

2007-05-16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云也退(本报书评人) 我有话说

索尔・贝娄

《奥吉・马奇历险记》,[美]索尔・贝娄著,宋兆霖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

006年12月第一版,48.00元

《赫索格》,[美]索尔・贝娄著,宋兆霖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12月第一版,32.00元

《雨王亨德森》,[美]索尔・贝娄著,蓝仁哲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12月第一版,27.00元

《五月花号》,[美]纳撒尼尔・菲尔布里克著,新星出版社2006年12月第一版,35.00元

《“五月花号公约”签订始末》,[美]W.布莱福特著,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6月第一版,12.00元

菲利普・罗思又拿奖了,拿的是索尔・贝娄文学奖。初闻此消息感到有点滑稽。好像当代艺术界有这优良习俗:我设一个奖评你,你设一个奖评我,一来一去,大家都成“著名艺术家”了。文人圈也有类似情况,你投我以序,我报之以跋,有意无意地相互捧捧。不过再一想,贝娄毕竟是作古之人,而且以他的文学史地位与罗思今天的成就,也完全有资格这样自娱自乐。

“fans”一词本不过是描述一种正面的热情,现在经过中文世界的滥用,几乎成了无原则捍卫某种立场的人的统称,倒是在文化的各层洒了一圈娱乐精神。早在1953年,20岁的罗思就当上了贝娄的粉丝,粉的是当时新鲜出炉的《奥吉・马奇历险记》。后来看看,小奥吉可说是贝娄“诸事不顺”系列人物的一个开端,但作品还算积极向上,到了末尾,作者让主人公展望未来:“哦,我是那些未来的哥伦布中的一员,并且相信在这块展现在每个人眼前的、近在咫尺的未知领域中你也可以遇见他们。”罗思附和说,贝娄就是“我这类移民者后代眼里的哥伦布,我们跟着他的脚步踏进美国作家的行列”――也顺带展望了一下自己的未来。

甘当“贝粉”的罗思获得了灵感,第一本小说就叫《再见,哥伦布》,男主角长大成人,踏进压抑的中产阶级社会后经历的精神蜕变,让人想起电影《毕业生》,也浮现出罗思向《奥吉・马奇历险记》及其作者的致敬。贝娄在看过他寄来的短篇《期待汪达尔人》后欣然作复,引他为同类。看看他们的作品,两人真可算趣味相投,屡屡从金钱、婚姻、名誉诸多方面折磨知识界的四零五零人员乃至更德高望重的教授学者,所不同的是,贝娄描写的精神危机往往是一种日常生活的自然崩溃,是人到中年之后静坐家中,听着墙皮一寸寸皲裂、石灰一块块松动,只觉远虑近忧毕至,从而陷入深度惶恐;而罗思更喜欢捡起贝娄不很重视的犹太移民身份,他的主人公的困境更多地来自子女、家庭、社会观念、等级秩序这些外界因素的直接刺激,而追根溯源,种族常是隐伏其下的定时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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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娄很少谈到他与罗思两人的不同,但在一封写给对方的信中,他说起内森・祖克曼这一罗思著名的文学化身时提到了一点:“最简单地说,我们的不同就在于你可能接受弗洛伊德的分析:一个知识分子受到他对名、利和性机遇的欲望的驱策。可是呢,我就不把这三种冲动太当回事。”这话应是发自切身体会。

两人在私生活上都不是安分的主,但有所不同:罗思数次离婚,其中六七十年代之交的那一场催生了《我的男人生涯》,在这本苦涩的喜剧性小说里,年轻作家塔诺波尔被性格乖戾的妻子折磨得死去活来,导致失心疯发作,把妻子打得屁滚尿流,但恢复理智后又跪在地上乞求她的宽宥;贝娄更是有过五任妻子,平均每隔15年换妻一次,挣下一个儿子就离婚一次,但是,贝娄笔下的人物很少真正诉诸极端的行为,尤其是他最心爱的人物摩西・赫索格,从未失掉克制力。

赫索格精神状态坠入最低谷的时候,有一个夜晚揣着从父亲旧宅里拿来的枪,摸到妻子和情人格斯贝奇的寓所,看到女儿正在后者的两手之间洗澡的时候,又轻手轻脚地退了出来。回到车里,他在拍纸簿上写下了许多字:“……齐波拉姑妈告诉爸爸说,他永远不可能对任何人用枪,永远不能和卡车司机、屠夫小贩、拳击选手、流氓恶棍……并驾齐驱。他是个‘镀金的小绅士’。他能敲人脑袋?他能向人开枪?”始于冲动而终于思想,一个高潮就这样有惊无险地过去。贝娄不会让他的化身开枪的。

就如塔诺波尔是年轻时的罗思,我相信赫索格很大程度上也就是贝娄的另一个自我,一个忧伤的、总在思想和行动之间犹豫不决的知识分子,把过剩的情感漫无目的地写成一堆发不出去的信。通常,婚姻危机是贝娄式人物日常生活恶化的风向标:《只争朝夕》里年过不惑的汤姆孤身跟父亲住在一起;《雨王亨德森》里的亨德森抛下妻子前往非洲;赫索格更惨,离婚两次,再婚没多久就被戴了绿帽子,而且这个可恶的、安着一条假腿的情人格斯贝奇还是他的好友。男人做到这个份上,也实在是够窝囊了。可是赫索格自己也有情人,当他与情人的丈夫打照面,发现对方还在稀里糊涂地过日子时,他心里也会油然而生同病相怜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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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驾校的班车上读完《赫索格》的,平直如砥的高速公路像一块长长的跳板迅速往后撤去,人似乎一直在前进,但生活就是在运动中不声不响地破碎,斑斑驳驳地掉了一地的石灰。体会赫索格的苦闷、犹豫和克制,没有比这更合适的环境了。

但是能读进贝娄的人显然不会多。意识流手法不是主要原因,琐碎也并非贝娄的专利,制造阅读疲劳的更多地在于詹姆斯・伍德所谓“形而上学的智慧”。贝娄顽固的思辨习惯在平常里搅起不安,从短短一瞬剖出一生的时光,极端的时候就有点“没事找事”的意思。看看吧,尤金・亨德森比赫索格阔绰得多,身边有妻,膝下有孪生子,很可以过安逸的日子,可是他却说:“令人悲伤发狂的一天总会来到。”他也觉得周遭的一切都在施加压力,但与赫索格游弋在妻子、情人、亲戚朋友之间不同,买得起环球航空机票的他毫不犹豫地选择远走高飞。

我把带的东西统统扔下了。不久,我们来到一片平坝,周围群山环绕,气候炎热干燥,土地贫瘠枯裂,一连几天不见人的踪迹,也很少见到植物。因而,这地方可说是几乎什么也没有。周围的一切都呈现出一片单纯,十分静穆。我仿佛进入了远古时代――真正的往昔,没有历史或任何与历史有关的东西,一幅人类出现以前的洪荒景象。

书斋里的贝娄玩弄着他自己的把戏,制造一个虚拟的非洲给亨德森闯荡,以处在一个“洪荒世界”为由打发掉所有国名、地名和动植物生态的学名。他的探险就像电脑RPG游戏,没有时间限制,甚至不需要摄取真正的食物和水分,只给亨德森安排一个善良的土著向导罗米拉尤。他遇到的是一些蜃景一般的土著首领或国王,给他布置任务,剩下的大段大段的篇幅都是主角自己的体会和思考。说到与非洲有缘的西方作家,人们绕不过去的是大名鼎鼎的英国人吉卜林、康拉德,也会提到安德烈・纪德或格雷厄姆・格林,但断然不会想起索尔・贝娄,他更习惯于西服革履端坐在纽约大学、明尼苏达大学、芝加哥大学的讲席后面,指尖轻轻撩着那头潇洒的灰白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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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索格的苦闷容易体会,亨德森的不安却不易理解――它显得那么奢侈,我们不禁要问:一个能做环球旅行的人何必把自己搞得如此痛苦?伊丽莎白・哈德维克说得也许没错:《雨王亨德森》并不成功,因为贝娄“过于用力”――虚构一个异域的环境,展开一张白纸以宣说自己的思想――反而无法如愿成为一位重要的小说家。亨德森对达甫国王说:“我是一个富于精神探索的人。我这一代美国人注定要周游世界以寻找人生的真谛”,这话可以出在赫索格的随手呓语里,但出现在与土著的交流中就显得有些奇怪。贝娄其实也交了底:我写的是教育小说,要不就是精神成长小说――当然,你们也满可以把亨德森这话看作高级知识分子的高级迂腐。

在打开去年的北美超级畅销书《五月花号》时,我不由想起当年贝娄的这本小说――实有的冒险与虚构的冒险在脑海里不期而遇。“五月花”是真实的,是北美创世神话的核心,远比那架亨德森搭乘的、连降落在非洲何处都被模糊化了的飞机真实。历史学者菲尔布里克勾勒的图景也是真实的,17世纪的清教徒遇上了有血有肉的北美土著,他们的发家注定要与这些“野蛮人”的命运息息相关。在《“五月花号公约”签订始末》里,普利茅斯殖民地德高望重的总督W.布莱福特记述了“天路客”们临行前的忧虑:

他们心目中的目的地是美洲辽阔的蛮荒之地,那里的土地既富饶又适合居住,但是没有文明的居民,都是些未开化和野蛮的人,他们四处游荡,个头矮小,与野兽相差无几。……

这些野蛮人残酷无情,残暴无知,他们甚至还背信弃义,情绪激动时会狂怒无比,杀人时毫不留情;他们不但嗜杀成性,夺人性命,他们还喜欢以非常血腥的方式折磨人;他们会用贝壳活剥人皮,割去人体的器官和腿肉,剁碎后在煤炭上烘烤,他们还会在人还活着时割去他们身上的肉并当着他们的面生吃。还有其他残酷的行径,说来让人毛骨悚然。

天路客们在科德角登陆后不久就见到了野蛮人:“他们远远地看到五六个人领着一只狗正朝他们走来,他们断定是野蛮人。这些野蛮人看到他们以后仓皇而逃,躲进了树林。”英国人想与他们交谈,但对方迅速地躲开了他们。而亨德森见到第一个土著部落时的场景,就像唐僧师徒来到火焰山下的村庄一样,立时明了了自己的使命是拯救:

他们在为干旱中死去的牛悲伤,并且认为干旱的降临该由他们自己负责――冒犯了神明或者别的这类原因,因而遭受诅咒。由于我们是不知情的陌生人,他们有责任前来陈述一切,想知道我们是不是知道灾祸的原因。

奥吉・马奇成年之后,悲哀地发现昔日被呼来唤去的生涯造就了他如今的自我为零;摩西・赫索格经历了一系列遭遇后,逐渐对自己人格的完整性产生怀疑;尤金・亨德森则恰恰相反,这个人从来不怀疑自己的能力,还企图用空前强大的自我去改变世界。他的精神危机不在于感到自己缺了什么,而在于欲望始终难以餍足――他的内心始终有一个声音叫着“我要,我要!”正是这极简的两个单词标出了贝娄式形上思辨的高度:踏上一块陌生大陆的亨德森不可能扮演拓荒者的角色,他只能是一名染上了富贵病的现代堂・吉诃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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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两年我独自旅游,带着一本旧版的《雨王亨德森》,兴致勃勃地想借助一个精彩的探险故事为旅程助势,却不料被贝娄优雅地晃了个点。我等待亨德森像帕特里克・怀特笔下的探险家沃斯一样遭遇野蛮人的威胁,等待他与热带疾病的相遇,等着看他如何一步步探测黑大陆文明,没想到,“文学的哥伦布”根本无意掀起一块光怪陆离的大陆神秘的面纱,他揭破的毋宁说是人的精神――确切地说是知识分子的精神――在后工业化的发达资本主义社会遭遇的全新局面。从奥吉・马奇这里始露端倪的内心旅程,到亨德森这里攀上了顶点。旅途中是无暇理解这些的,我只知道在当地友人摆开的接风宴上默念“我要,我要”。

 菲利普・罗思看出了贝娄的深刻之处。同为移民的后代,他的这位前辈将现时代人精神世界里的微妙变化一览无遗――它可以导致犹太人的身份危机,导致中产阶级的沉沦,导致日常生活的霉变。罗思正是沿着这条路往下走的。赫索格的遭遇可以专属于他个人,但由此生发的黯然神伤,我们却如此熟悉。

即便如此,贝娄这位哥伦布仍然经常拒人千里:他的冗长可以让人望而却步,他的形上思辨可以让人无法下咽;但是无可否认,“美洲是在那儿的”:危机摆在那里,只是我们没有意识到,抑或不具有亨德森那么高的规格。好在亲爱的哥伦布同志从不会把赫索格们逼上绝路,相反还给出一个比较光明的开放式结尾。或者,就像写到赫索格偷偷把女儿接去动物园时那样,忽然把当局者的忧伤卸在了一边:

“乌龟在那儿呢!”琼妮叫了起来。乌龟从水池的深处浮到水面上来了,露出角质的腹甲,尖尖的头懒洋洋的,眼睛里浮现着永世的冷漠。它四只脚掌慢慢地移动着,拍按着玻璃。大片的鳞甲呈略带粉红的黄色,而背部则为黑色弯曲的甲壳,上面有美丽的纹路,极像水面的波纹。它的身上拖着寄生的绿色苔毛。

在缓慢的情节推进之中,我们不知不觉地被作家营造的氛围所笼罩。一位慈父眼含热泪,微笑着望着毫无觉察的爱女的一幕,被一只乌龟收进了永世冷漠的眼底。很可能琼妮再也不属于他了――懦弱的赫索格就连子女的抚养权也没有争到;将来的某一天,他会不会张开双臂拥抱那冷漠?贝娄总是用最平淡的东西撩着读者,告诉他们故事还远没有结束,也许永远不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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