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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笑谈人生

2007-07-11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本报记者 陈洁 我有话说
江平

1930年底出生,浙江宁波人。1948-1949年就读于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公派到苏联学习法律。1956年提前毕业回国。历任北京政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校长。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民商法博导。社会兼职包括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副

会长、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等。

主要著述

《罗马法教程》、《西方国家民商法概要》,任《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编委并兼民法学科主编,主编有《刑法学原理》(三卷本)、《中国刑法学》、《刑法学》、《公司法教程》、《法人制度研究》、《中国司法大辞典》、《商法全书》、《证券实务大全》等。

采访手记

我坐下来的第一件事,是偷偷观察江平的腿。他很安然地坐着,怎么也看不出只有一条腿。他曾骑单车去全国人大开会,门卫怎么也看不出这个胖老头是全国人大常委,愣不让进。我的“看不出”和门卫的“看不出”,或许不全是因为眼拙?

江平应该是一个非常有荣誉感的人。客厅的钢琴上摆着一些小饰物,细看才见上面都有字,一个获什么称号的小金杯,还有他70、75寿辰的礼物:一个水晶小座,一个烧上他照片的瓷盘,几张照片,东西都不贵,但有敬爱在其中。小物什森森立着,样样都骄傲,皆因是“江平的奖品”。江平坐对满架的奖品,细说他一生的起落沉浮,每每发出浑厚而富于磁性的笑。

房子的装修风格是西式的,主人的做派也西化:他让我自己倒水喝,对稿子的要求是“你认为没侵犯我的名誉权就行”。但采访结束时,他不无艰难地起身,到卧室换了衣服出来,只为配合照张相。在我采访过的人当中,只有最老派的先生,才有这般谨严的礼仪风范。

青年:去国怀忧

我在大连出生,北京长大,宁波只是老家。过去讲家庭出身和成分,我填“高级职员”。因为父亲是银行职员,在东北的时候相当于中国银行会计室主任什么的。

1937年,全家到了北京,我在英国教会学校崇德中学读书。当时北京有8所基督教教会学校,都属于思想比较自由的学校,而且和燕京大学关系密切,可以保送。所以中学毕业后我就读了燕京大学,学的是新闻,我想当记者,跟你一样采访提问(笑)。燕京大学有很多学生社团,政治、文艺、学术、社会性的都有,社会性社团就是现在的志愿者。我什么社团都参加,加入了民主青年同盟,算党的一个外围组织。也搞文艺演出。

实际上大学没读半年就解放了。学校也不上课了,我们忙着做宣传工作。我算1949年3月参加工作的。最初我报名参加第四野战军南下工作团,手续都办好了,连行李都打好了,临出发前的一天晚上,一个命令下来,把我留下来搞团市委的工作,组织青训班,成立了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北平市筹备委员会,我管过文工团,还有一段时间在军体部搞体育工作。

人生的第一个转机,是1951年,解放后国家第一次公派出国学习。当时根本没有自费留学的,都是公派,去的人很少,华北局来选派,整个北京就一个名额,挑中了我。我是“革命青年知识分子”,后来又是党的干部,在崇德学过英文,也读过大学,算有文化的。各方面条件都符合吧。很难得有这么个机会,也是非常光荣的事。

去的时候就确定学法律,我自己对法律是一无所知。原来对新闻有感情,后来在团里搞体育,也想如果学体育多好。但一切都服从组织分配和安排,国家派你学什么就学什么。

我们一共才几个人,先去喀山大学。喀山大学还是很有名的,列宁曾在那里读书,我们上课的教室里还保留了一个座位,上面刻着“列宁曾经坐过的座位”。高尔基也在那里待过很长时间。

但我们还是向往莫斯科,两年后就转到莫斯科大学了。莫斯科当然非常的漂亮、现代化,生活条件跟我们比好得太多了。其实现在想起来也不怎么样,毕竟苏联当时战后没多久,好些老师都是断胳膊断腿的,因为副教授都要上战场打仗。不过当时觉得他们真发达,真先进。

那段时间应该是很幸福的,我还认识了一个女同学,比我低一届的,在苏联不能结婚,后来回国结的婚。

苏联的大学5年,我们加上先学一年俄语,一共6年,应该是1957年毕业。可我好强,原来就有英语的基础,在国内又学了点俄语,所以在苏联只学了半年语言就上学了。头半年的四门课,我后来陆续都补上了。就这样,1956年,我比其他同学提前一年毕业,提前一年回来,就这样紧赶慢赶,赶上了评为右派。

这件事对我一辈子的影响太大了。不过,嘿,历史是不能假设的,任何人和国家的命运都是如此,如果我没提前回来会怎么样?也许文革又被冲击了。历史就是各种不同的因果形成的锁链。

我回来就到了北京政法学院,一辈子就在那儿了。我在国外5年,中间不能回国,《人民日报》要半个月后才到,也不能全看到,所以对国内的政治运动完全不了解。回来时正在搞帮助党整风,鼓励大家向党提意见,尤其我是从苏联回来的,更应该积极。我就写了一个大字报,5个内容,大概是成立整风促进委员会、中层干部要揭发、工会自下而上选举之类的,开始学校还认为写得很好,1957年定了我的右派。

我一划右派,很快就离婚了。两人的感情当然很好啦,完全是因为政治原因。就在那一年,我在郊区劳动,抬钢管过铁路,不知道怎么没听到声音,被火车撞了,整个人被卷到火车底下。那儿离门头沟还有两个钟头,马上拉到最近的门头沟医院也来不及,就这样一条腿没了。

那一年我27岁,参加工作后先是一直很顺,党派去苏联学习,突然一下,政治上划成敌人,离了婚,腿又断了。感觉整个世界全变了,人生也变了。刺激非常大。

说起来,学校对我还算比较从宽。当初学校还开会讨论,说我这样的青年怎么会成为右派。因为我在历史上跟共产党没什么仇恨,还是革命青年,是党派出国学习的,怎么也反动?最后讨论的结果是,我受了美国等西方民主自由思想的影响。就这么定的性。

1959年我就摘帽了,但即使摘了帽,仍然不能重用。而且人生的巨变已经形成。断了腿后我就开始教书,1963年教俄语。

接着到了文革,然后就下放到安徽五七干校劳动。北京政法学院1966年就不招生了,1972年学校正式宣布解散,我们就地分配。可是当地不欢迎我们,要我们自己找落脚的地方,我就找到了延庆教中学。一直到1979年。

在延庆那一段其实还是很愉快的。生活当然很差,但精神愉快,没有什么压力。下面没有太多政治歧视,还让我教政治课,1967年,我第二次组织家庭,是别人介绍的,她老爸也是右派,算同病相怜。我到延庆时,孩子已经可以入学了,我带着他在延庆上学。就这样过了6年半。

中年:忧谗畏讥

我人生的低谷,从1956年右派算起,整整22年,能挺过来,无非就是两个东西支撑着:从大的方面说,我们国家确实多灾多难的,我觉得我还是应该为国家做一点什么,让他好起来。从个人来说,自强不息,不能成为弱者。我当时最喜欢的一句话,是刻在桌上的座右铭:“困难只对于怯懦者存在”。无论如何,我要做生活中的强者,不能让人耻笑,即使因为划右派、断腿受歧视,在业务上人家总还是认可的,认为我有学问有能力。我从小喜欢古诗词,在最困难的时候,写些旧体诗,其中有“千语万言满胸臆,欲诉欲泣无从。长吁三声问天公:为何射日手,不许弯大弓”这样的句子,现在看当然有些太狂妄了。但那时候,我自认为还是有能力的,但是一点都用不上,我就是这样激励自己的,天生我材必有用。我有时候想起卷到火车底下的那一幕,连我这条命都是捡来的,赚了,连这事都经过了,还有什么可怕的?还有什么过不去的。人各种磨难都经过了之后就不感觉痛苦了。我自己认为对待这件事还是乐观的。装上假肢,就要跟正常人一样。

1978年下半年,北京政法学院决定复校,我就回来了。文革这一段,所有人都荒芜了。一旦改革开放,急需法律人才,我倒有用武之地了,一上来就能讲《罗马法》和《西方国家民商法》两门课。终究过去还是科班出身,又有英语和俄语两门外语的优势。终于能够发挥自己的才能和智慧,我很高兴。

也许是一个不重要的细节:这么多年,我从苏联带回国的法律专业书一直都保存着,也没怎么想,那时候也不可能有什么想法,根本不敢想象还有什么法治,只觉得有资料价值,舍不得丢。

1983年,院里组织新的领导班子,我当了副院长,1984年改成中国政法大学,我是副校长,以后是校长,就这样。那时候,我还是七届全国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这一段时间,我最兴奋的一件事,是宪法真正写进了依法治国。对我们搞法律的人来说,靠法律混碗饭吃还在其次,实现依法治国才是最重要的。共产党敢于把依法治国写进宪法,表示自己的言行活动也要在法律的范围内,这个了不得,是进了一大步。这样写了,人们就可以以这个作为检验的标准,也是我们说话的理由。

我一直有这样的观念:中国社会必须前进,所谓前进发展,其实不过就是两条,一个是国家富强,一个是民主自由。另外,中国不能大乱,中国如果无人来管理,乱起来就不知道要倒退多少年。理智地考虑应该是这样的。这几点是我坚持的。

1989年,我从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岗位上下来了,做教授,一直到现在。

晚年:宠辱不惊

我常说,中国现在的民主、法制建设,终究还是前进了,但这个进程是曲折的。

我们现在老说完善监督机制,最好的监督机制就是舆论监督,就是你们现在做的工作(笑)。

你说到新一代身份证问题,正面是公民,背面是居民身份证,这当然是个问题。身份证要表明什么,这一点不明确。“公民”是宪法的概念,身份证本来就应该是“居民”的,确实不好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身份证。这个牵涉到一个复杂的背景。过去讲伟大的光荣的公民,判刑的人就不算公民,是剥夺了公权的,但判刑不能剥夺居民的身份,从这一点来说,身份证明还应该是从居民来说更合适。

公民教育是另一个问题。中国的老百姓从臣民、到国民、到人民、到公民,是一个逐渐法制化的过程,现在有些人提倡公民教育是很好的。

至于物权法……它保护私有财产。私人财产这个概念的范围很宽泛,个人储蓄、生活资料、个人房产、民营企业家的企业、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都算。

制定物权法的意义当然很大啦,民主推进很重要的一个东西就是私权。民主、自由、人权这三个东西是密不可分的。财产权是人权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人权不仅是政治权,还有经济权。如果一个人的财产都得不到保障,随时都会被剥夺的话,就失去了在社会上立足、存在的基础。长期以来,我们对私有财产存在着剥夺随意的情况。

我喜欢说私法精神。原来我说“罗马法在中国的复兴”,后来修改为“罗马法精神在中国的复兴”。所谓罗马法的精神,其实就是私法的精神。罗马的私法是最发达的。所以后来在罗马法的影响下,有了大陆法国家,民法典,德国民法典,就是这个道理。所谓私法,就是民法,就是每个人的地位平等,对于自己个人的私事(家庭、婚姻、经济生活)能自治,完全由自己来决定,国家根本不干预,或者是最小限度干预、尽可能少地干预。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一直提倡罗马法精神的复兴。提倡市场经济就是减少国家干预。中国现在的市场经济相对来说国家还是管得太多。我们要处理好“国家”这只手和“市场”这只手的关系,就是经济领域的自由主义和国家干预主义的关系。市场这只手失灵了,国家这只手要干预,这就是凯恩斯主义。但在中国,市场这只手还是比较软。

我说过,我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学家,我是很多著名大学的名誉博士和客座教授,有很多社会兼职,但我没正经读过多少法学名著,也没写过正经像样的专著,这里当然有历史的原因,准确地说,我是个法学教育者,我更多的还是讲课,演讲,普及法律知识。你说到我的社交活动太多,这是事实,但这不是没有原因的,我是大学教授,但并不想限于自己的舞台。我也不是你说的启蒙思想者,不要这么说,但我想起这个作用,尽可能作法学的宣传,中国跟西方国家不同,在西方,法制知识已经普及人心,大家都有法律理念这么一个准绳,我国不同,从领导干部、企业家到普通民众,对法律的基本理念、基本准则还不十分熟悉。在人们心中确立法制的理念很重要。比如制定物权法,就是对法律物权的一次大普及。

举个例子,严打。以前只说严打,从严从重从快,这是不对的,不是法治。抢一个西瓜判个无期,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严也是在法律的范围内严,任何一个刑期都有一个范围,3到5年,你判个5年,可以,那也要有依据,不能说在严打期间就一律判5年。所以现在改说“依法严打”了。

再举个例子,重庆最牛钉子户,我表态的观点(指应该强制拆迁)受到一些攻击,我要坚持的是,在法院判决生效的情况下,就应该执行。当然法律可能不公正,但也只能依靠法律的完善。任何人不能说,我认为法律不公,就拒绝执行。你要么重新制定规则,要么就该遵守。在法律社会就应该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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