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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2007-07-18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17日电 “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创新力的源泉,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把知识产权保护上升为国家发展基本战略的高度来推进。现代版权制度不仅是促进科学文化事业发展的激励机制,而且是促进版权

相关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一个国家发展文化与经济的基本国策。”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今天在此间举行的中国版权协会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这样强调。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和原全国政协副主席任建新同志分别给大会发来贺信。

柳斌杰说,去年年初,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离不开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在我国,加强版权保护是推进文化创新、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内在需要,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有效的版权保护制度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优化投资环境、树立良好国际形象的必要条件,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随着经济全球化速度的加快,全球文化多元化的现状遇到了严竣的挑战,鼓励继承和发展传统民族文化的版权保护制度越来越重要,作用越来越突出。

柳斌杰指出,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进程中,版权事业既面临着新的挑战,也面临着很好的发展机遇,版权协会工作大有可为。中国版权协会要成为联系广大版权工作者、权利人和专家、学者的桥梁,要致力在“协”字上做文章,在“协助”“协调”“协力”上下功夫。要积极承担政府职能转变后分离出来的社会服务工作,大力协助权利人维权,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和相关服务,推动版权相关的产业建立起版权保护机制;发挥协会在权利人组织和作品使用者之间的协调作用;依照章程做好各项工作。版权协会要朝着“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的方向发展,成为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维权服务的重要力量。按照服务产业化的要求,中国版权协会和各地版权协会要积极组织和鼓励版权专家到基层去,到相关企业去,为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和区域经济的发展努力做好版权服务工作。

中国版权协会的前身是成立于1990年的中国版权研究会(Copyright Society of China),她是从事版权理论研究的全国性群众学术团体。其宗旨是遵循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团结全国热心版权研究的个人和团体,开展版权的理论研究与学术交流,推动中国版权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共280人。选举沈仁干为理事长,选举任建新为名誉理事长,选举于友先、王正发、刘杲、江平、许力以、宋木文、陈昭宽、郭寿康、黄曙海(依姓氏笔画为序)等为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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