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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及流动学校”不能只现北京

2007-07-25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安徽省巢湖日报社 张传发 我有话说

北京市教委表示,针对流动人员办学时校舍紧缺问题,北京将一些富余且安全的公办学校校舍,无偿提供给具备办学能力的流动人员自办学校使用。同时,政府还将按照“流动学校”的模式,新建一批临时校舍,采取租借等形式提供给流动人员自办学校使用。(7月17日《新京报》)北京市对农民工子女上学的“流动学校”将推出

一系列“政策帮助”,这是勇立时代潮头的一大进步。

当下,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正在加快,农民工潮水般地涌进城市。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阻隔,农民工子女很难进入城里正规中小学就读。“此时此刻”,作为政府办学的一个补充,“流动学校”应运而生。由于是一种民办,“流动学校”从其出生的那一天起就在校舍、师资等方面存在着先天不足;且流动学校的天性还在于“流动性”,因为农民工的工作常常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无疑,“流动学校”是城市里的“弱势学校”。然而,农民工的后代也是“祖国的花朵”,他们在青少年阶段有没有书读,有没有条件读好书,同样关乎中华民族的未来。直面现实,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主动加长当地教育工作“木桶”上这块“最短的板”,这是真正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惠及流动学校”不能只现北京。对“流动学校”的“政策帮助”,北京走在了前头,北京以外的城市都应尽快跟进。这其间,当然要有校舍、资金等实实在在的支持;但首先是各地政府及教育部门对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要有个正确态度。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难,当地教育部门是“责无旁贷”还是“与己无关”?是尽最大努力还是推诿扯皮?恰恰在这些问题上,有些地方的教育部门表现得很不“漂亮”,或“与己无关”,或“推诿扯皮”,或想办法找茬子查处,弄得“流动学校”成了“小妈妈养的”。直切肯綮,还是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结构的框架下,一些领导干部没有把农民工真正当作“新市民”看待。

共建和谐社会的“付出与回报”是双向的。广大农民工朋友为城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付出了辛勤的劳动,而各地的市政府理应为他们的子女上学创造良好的环境,这不是“施舍”,而是“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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