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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古籍保护工作迈出第一步

2007-08-08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记者 舒晋瑜 我有话说

本报讯 57家基础较好的古籍收藏单位将作为全面开展古籍保护计划的试点单位启动工作,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国古籍保护试点工作会议”上获悉的。通过试点摸索工作思路,积累工作经验,发现问题,以点带面,以推动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全面顺利实施。

全国古籍保护试点工作不仅包括普查、定

级、编制古籍名录,还包括提出并实施修复、保护计划,申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申报国家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等。试点工作历时一年,从2007年8月开始,2008年7月底结束。试点单位涉及文化部、教育部、国家民委、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宗教局、国家文物局6个系统。其中,文化部系统26家、国家文物局系统12家、教育部系统6家、新闻出版系统5家、宗教系统3家、国家民委系统1家、中科院系统1家、中国社会科学院系统2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1家。在地区分布上,东部和中西部地区兼顾。在层级分布上,既有国家馆,也有省级馆和市县级馆。这些试点单位的主要任务是在各自领域开展古籍普查和保护工作。今年的古籍普查集中在对一、二级珍贵古籍的定级、破损定级和数据著录上,也包括对珍贵古籍的修复和改善古籍保存环境等方面的工作。年底,经国务院批准将公布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命名第一批全国重点古籍保护单位。通过试点,将进一步发现问题,积累数据,总结经验,更好地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古籍保护工作。

在试点工作中,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将在古籍定级、修复保护、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重点古籍保护单位评选中发挥重要作用,使全国古籍保护工作沿着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开展。中国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将加快进行古籍普查软件平台的研发,建立中华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库和中华古籍保护网,在网上及时发布、定期更新全国普查成果。为使保护成果得到充分利用,国家还计划在中华再造善本工程一期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启动第二期明清珍贵古籍的影印出版工作,使代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珍贵古籍化身千百,在全国各地为大众和科研教学提供服务。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古籍保护工作将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通过大力实施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加大古籍保护工作力度,全面、科学、规范地开展保护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古籍保护制度,提高全社会的古籍保护意识,逐步形成完善的古籍保护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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