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义的“网络文学”,应该是指网上的朋友们“原创”的,关于网络的生活。大多脱不了美国电影《你有信来》(一般译成《网络情缘》)的套路。中文代表作则是“痞子蔡”的“轻舞飞扬”的故事。有人批评说这些网络作品实在是俗得很,实在是“不专业”得很。无非是小儿女卿卿我我,既无深刻的思想性,又无高超的艺术性。
笔者认为,这些看来幼稚的文学作品,实际上是真正意义上的“文学”。就如现今已被捧为经典的《诗经》,当初不过是百姓们谋生之余随口吟唱的山歌罢了。后来大家唱开去,即如当今的网络上的读者们传开去,再后来被好事者刻到竹片上流传下来,就是文学了。至于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则非网上读者所关心的。比如中文网上最早的一篇网络情题材的小说,题目不记得了,内容大概是一位留连于网络世界的帅哥发现网上“情人”竟是现实生活中他非常讨厌的一个女子。发表得甚至远比《你有信来》要早得多,“思想性”无疑比“痞子蔡”们要深刻得多,艺术性也不逊色,可是却早已经被人遗忘。讲“网络文学”时几乎没有人提及此作品。大概因为人们更喜欢“纯情”的故事,反而排斥写真实的另一面的作品。当然如果网上充斥“琼瑶”式的作品也不是什么好事情。
只要有读者,就有其存在的合理性。网上的读者年轻人多,喜欢幻想的多,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所以“网络文学”会有与众不同的特色。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现如今上网的人越来越多,这又势必会有新的读者群。这无疑正验证了网络的文化特点就是自由、平等、无权威。因为你无法封住人家的“口”。我有一台PC,有一条电话线,就可以贴文章。这里“封”了我的ID,我还可以到别处去发表。
“出格”,这是网络文学另一大特点,就是王朔这样“离经叛道”的作家,也达不到那样的境界。因为他们写作时,脑子里还是离不了“发表”的框框:社会效果、读者反应、作品销路、编辑口味、甚至领导喜怒,要考虑的实在太多。网络给了文学返朴归真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