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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益性呼唤地方政府投入责任

2007-10-31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河南省开封市 耿银平 我有话说

近日人民网报道,教育部部长周济在回答记者有关教育产业化和高考三十年的相关问题时说,这次十七大报告当中明确指出,要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我们坚决反对教育产业化。就目前的教育形势而言,强化教育的公益性,坚决反对教育产业化,是非常迫切而且深得民心的重要举措。要想落实教育的公益性质

,必须强化地方政府的投入责任,形成具有制度化、法制化的政府财政投入体系。

《义务教育法》和《教育法》都有明确规定,国家应保障所有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权,为群众提供优秀的教育资源是政府公共投入的重要责任。《教育纲要》更明确要将教育投入保持在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4%,可实际上,我国的教育投入,近些年一直徘徊在3%以下,有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投入意识就更淡漠。

教育发展是国家责任,更是地方政府的当然责任,推行教育公平,各级地方政府更有发言权和教育效力,可政府拨款有限,就会将负担转嫁给群众,看看各地屡见不鲜的教育难题,从择校生费用到校中校,从捐资助学到高价学费,这种教育乱象正是“地方政府投入不足”的负面效应。

在世界所有大国,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都是由较低一级的政府承担的.因此,全面实施教育公益性,地方政府也应该有教育忧患意识,要明确、强化地方政府的财政责任和投入责任,重新确定稳定的财政投入关系,增加投入意识,能更好的体现教育的公平性,维护教育的稳定性和长期性,将地方财政支持作为教育发展的重要构成,为教育公益性的全面实施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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