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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已经完成

2007-12-12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记者 陈香 我有话说

本报讯 12月10日,由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国资委等部门联合召开的全国软件正版化工作会议在京举行。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我国用不到3年的时间完成了中央、省、地市三级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自2006年我国全面启动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以来,目前全国已有近1500家大型企业完成了

软件正版化工作,国家政府部门正致力于将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期化、制度化。有专家在接受本报采访时强调,与阅读盗版图书不同,个人使用盗版软件即为违法行为。

软件产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也是高投入、高风险的产业,如果得不到有效保护,则不可能发展。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王自强表示,近年来,全国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自从2001年开展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以来,我国用不到3年的时间就完成了中央、省、地市三级政府部门的软件正版化工作。2006年我国又全面启动企业正版化工作,由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商务部、财政部、国资委、全国工商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组成了“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最近两年来,国家版权局连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专项行动。“我们也必须看到,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难度要远远大于政府部门,不能通过行政命令,只能通过诉诸法律和有效监督。我们现在要做的,是将这项工作长期化、制度化。”王自强同时表示,对于公众,政府目前的工作主要还是宣传。“这并不意味个人用户使用盗版软件并不违法”,中国软件联盟副秘书长高群律师在接受本报采访时提醒广大公众,个人阅读盗版图书是不道德的行为,但并不违法,但个人用户使用盗版软件则已经触犯法律。“如果软件要安装在电脑中,则必然要复制,只要一复制,就侵犯了权利人的复制权。”高群同时表示,主张权利更多是权利人去主张,政府不会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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