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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柏林的音乐与爱情

2008-04-02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雷淑容 我有话说

对都柏林这个城市的兴趣早先来自乔伊斯、王尔德、叶芝,后来是U2、恩雅,现在则来自一个叫约翰・卡尼的导演和他的电影《曾经》(Once),该片主题曲获得第80届奥斯卡最佳原创歌曲奖。

在文学作品里,

都柏林总是昏暗的,潮湿的,阴郁的,古旧得像一个稀奇古怪的梦;在音乐里,都柏林有时是躁动的,疯狂的,像大西洋上的风暴,有时又是空灵的,不食人间烟火,如叶芝笔下的凯尔特女巫。在约翰・卡尼的镜头里,都柏林依然黯淡,毫无光彩,都柏林人也依然麻木、苦闷、沦落、孤独,一个个就像刚刚从乔伊斯笔下走出来。正因如此,当一个围着暗红色围巾、穿着花裙子、背着红包、抱着红玫瑰、表情恬淡的女子走入镜头时,不由得让人眼睛一亮,也让在街头弹唱的男人心头一亮。

他们没有名字。影片自始至终没有说出他们姓甚名谁,片尾打出的字幕是:Guy,Girl。哦,好吧。那是一个夜晚,胡子拉碴的男人正在街头弹唱一首歌,路灯很暗,街道很旧,吉他有些破了,男人声情并茂,用尽浑身的力气和感情,可过往的路人没几个注意到他,有一个女孩――就叫她女孩好了,虽然她是个两岁孩子的母亲,可她清新,单纯,自然――站在街对面,一直看着他唱完。她听出了歌里的故事,关于爱情、伤害、背叛和记忆。她走过来,又好奇又关切地,询问他的歌,他的职业,他的爱情。当得知他会修吸尘器时,她问:我的吸尘器正好坏了,你能帮我修吗?

女孩能听懂男人,不仅因为她善解人意,也不仅因为她热爱并擅长钢琴演奏,还因为她的情感经历――丈夫离她而去,她带着母亲和女儿来到都柏林,以卖花卖杂志和做钟点工维持生活。打工之余,她每天中午到一家琴行练习钢琴。就在这家琴行,二人开始产生默契:他弹吉他,她奏钢琴,他高歌,她低吟,他唱她和,琴瑟和鸣,天衣无缝。两个音乐人,两个孤独的人,慢慢地互相走近。她是个捷克移民,一个单身母亲,一个异乡人,唯一能慰藉她的只有音乐;他的伦敦女友离开了他,于是回到都柏林老家,一边帮父亲修理吸尘器,一边在街头卖艺,他只能从音乐中找到生活的意义。

接下来的交往顺理成章――她去他家里修吸尘器,他去她家里做客。她试着为他的音乐谱写歌词。那也是一个夜晚,她穿着睡衣,从超市买了电池出来,戴着耳机,边走边唱:长镜头有些摇晃,街道依旧很暗,她的清秀的脸庞在昏暗的路灯下若隐若现,她的歌声有点恍惚,有点沉醉,有点伤感――那首歌,他写给的是在伦敦的她,她唱给的是远在捷克的他。他依然爱着她,她也依然放不下他。

他终于决定要回伦敦争取他的爱情了。临走前,他来找她,希望一起录几首歌曲――他看重她浑然天成的伴唱。她陪他去找录音棚,帮他砍价,又陪他去置办行头,去说服音乐制作公司;她还陪他去街头寻找临时乐队,大家呼啦啦地一起去录音。她的镇定和能干令他刮目相看,又令他感动和依赖。连那个傲慢的录音师都被他们的歌声和才华打动了,他们一起录音,反反复复,通宵达旦。这之前,他偷了父亲的摩托车载她去海湾兜风,站在山坡上,他们凭海临风,他用刚刚学来的捷克语问她:你爱他吗?她则用捷克语回答:Noor-ho-tebbe(我爱你)。他不懂,追问。她却不答。录唱片的那个夜晚,他和她有机会单独在一起,她弹唱起自己的歌,流了泪,把头靠在他肩上。他说:“跟我一起去伦敦吧,我们可以一起写歌,住舒服的房子。带上艾文卡(她的女儿),一定很好。”“我们组个乐队,一定出名。去吧,我是认真的。”她笑了:“是啊,一起出专辑,我还可以伴唱。但我可以带上妈妈吗?”他只有苦笑。

清晨,他和她在街头告别。他有他的爱情和前途。她有她的责任和牵挂。这一别也许就是永别。他不舍,徒劳地想留住什么,比如喝茶,听歌,可是她不肯:那都很好,不过没有意义。故事最后,男人奔向机场,女孩呢,她收到了一架新钢琴,那是男人奔向机场前送来的礼物。她坐在钢琴前,眼睛望向窗外。镜头拉远拉长,都柏林的街头依旧,生活依然继续,而他和她之间,一切已成过去。

约翰・卡尼的镜头克制、自然,完全不使用浮夸的电影技术,甚至许多都是偷拍,场景和对话真实感十足。没有世俗的纠葛,没有醉人的浪漫,男人和女孩之间,始终发乎情,止乎礼,温情也罢,无奈也罢,才激荡开来,便切开一个满目青苍的空镜头,却永远是情愫暗涌,心照不宣。看完这部电影,我一直在想,他跟她之间,爱情真的发生过吗?就像这部电影,如果没有那些好听的音乐,故事还存在吗?男女相悦,如果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遇到正确的人,爱情发生就不可避免,这也是我们乐于从电影里所看到的浪漫和传奇。可是大部分的邂逅就是他和她这样的,纵使两情缱绻,纵然心里百转千回,到头来却云淡风轻――所有的软弱和坚韧,依恋和逃避,所有的矛盾纠结,皆在片尾曲响起时,变作了满腹无法诉说的怅然。或者,这就是约翰卡尼眼中的都柏林式的爱情?与暧昧无关,与欲望无关,只是关乎真诚――一种被现实被生活被艰难清洗过的真诚,带着责任和归驯,带着妥协和感激,也带着美好和希望。不为别的,只因都柏林是一座音乐之城。

据说约翰卡尼之所以拍摄《曾经》,是想表达自己曾作为音乐人对都柏林长达十年的城市记忆。不得不说的是他唱而优则导的经历――他曾经是爱尔兰民谣乐队TheFrames的成员之一,后来成为独立电影制作人。《曾经》的剧本是他写的,故事里有他的亲身经历,男主角饰演者格伦汉萨德则是他的老伙计――TheFrames乐队的主唱,女主角饰演者玛卡塔・埃尔格罗瓦是捷克籍钢琴家和作曲家,客串演出的包括约翰卡尼现实生活中的女友,格伦汉萨德的母亲,以及一些都柏林的音乐制作人。他们表演的就是自己,表达的就是音乐本身:街头、公共汽车、琴行、家庭、超市,无处不在的街头乐队,见惯不惊的音乐人,俯仰皆闻的律动,音乐就是都柏林的生活方式和存在方式。约翰卡尼让他和她在这样背景下相遇,与其说是想表达一种爱情,不如是想表达一种音乐的碰撞:他弹吉他,她弹钢琴;或者他就是那把吉他,音质浑厚,感情真挚,善于歌唱,却不修边幅,没有足够的敏感,她就是一架钢琴,质朴,大气,婉转,又理性,包容,笃定。因了她,他更自信,更饱满;因了他,她更细腻,更温暖,也更有激情。可钢琴和吉他终究是本质不同的两种乐器。它们的交汇,需要默契,更需要隐忍和放弃。所以,他们的相互错过,与其说是因为生活的现实,不如说是因为对音乐的执著。

于是,有这些就够了:两个人,两种乐器,13首歌,88分钟的享受。至于爱情,对于都柏林来说,永恒的永远是音乐――爱情,只是让它更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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