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中国出版卅年六个关键词

2008-04-23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本报记者 丁杨 我有话说

今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三十年,在历史长河中短得近乎一瞬,但其间的无数变化却对中国更远的未来有着持续、不绝的影响。就如同1978年12月在京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对整个中国未来发展的影响是如此全面、持久,深入到方方面面、每个人一样,今天,回首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变迁,从社会环境到个人经历

,每一个领域,每一个身在其中的中国人都会为身边的巨大变化而感慨,抚今追昔,忆及三十年来的履迹,更能令我们的未来坚定、明朗。

新闻出版业作为信息传播、精神食粮生产的重要领域,对于丰富人们精神文化需求、开阔视野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出版业同样经历了从解放思想、拨乱反正到整装待发、走向世界直到改企转制、集团上市的若干阶段,这一切已经开始,正在进行。

拨乱反正

事情还要从1977年说起。不可否认,整个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以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标志,但变化显然在此前已经初露端倪。

早在1972年就开始从事出版工作的宋木文曾担任文化部出版局副局长、文化部副部长、国家出版局局长、新闻出版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既是出版主管部门的领导又参与多个政策法规的制定和重点出版工程的实施,亲历了出版改革全过程,可以说对新时期中国新闻出版业的变迁有着从宏观到微观的了解。据他回忆,国家出版局在1977年12月召开的全国出版工作会议上,明确批判了“两个估计”(出自1971年召开的全国出版工作座谈会给中央的报告,其内容为:建国以来出版界是“反革命黑线专政,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占统治地位”),当时主持出版局工作的王匡在会议报告中表示应该彻底批判“两个估计”,要把“长期压得抬不起头来的广大出版工作者解放出来”。宋木文对当年出版界批判“两个估计”的深远意义有着充分又适当的肯定:“整个国家的拨乱反正的标志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出版界的拨乱反正也要以此为标志。但是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可能一刀切,有开端也会有序幕。同文学、艺术等领域相比,出版界的拨乱反正是走在前面的。”

有了标志性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出版界的变化蓄势待发,在政治上、思想上的解放也需要组织上、人才上的保障。宋木文记得,从1972年开始,人民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商务印书馆等出版单位被下放到五七干校劳动的同志陆续调回北京,有的恢复原职,就算没有官复原职,也重新回到领导岗位,参与出版工作,“韦君宜、严文井、陈原等人,都回来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组织上落实干部政策,工作上恢复出版工作。这些工作虽然不能一步到位做得完全彻底,但是历史作用是很明显的”。

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一系列会议,今天看来,对中国出版未来走向产生了决定性作用。首先是1978年10月在江西庐山召开的全国少儿读物出版会议,当时全社会正值粉碎四人帮之后百废待兴的状态,人民群众对图书的迫切阅读需求同出版界所能提供的精神食粮之间有着巨大反差,说是“书荒”并不为过。在此背景下,当时主持国家出版局工作的陈翰伯先抓少儿读物出版的恢复,保障少年儿童读者在成长阶段有好书可读对于国家的未来意义重大。庐山会议的召开得到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陈翰伯专门在会上做主题报告,号召出版界要尽快解放思想,多出好书。会上还制订了三年重点少儿读物出版规划,宋木文在其《亲历出版三十年》一书中写到这一段,“三年内为孩子们出版29套丛书。实际执行的结果远远超出了所订的规划”。1978年12月21日,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出版局、教育部等七个部门《关于加强少儿读物出版工作的报告》,这不仅对少儿出版、对整个出版界的思想解放以及出版品种的不断丰富、出版质量稳步提高都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紧随庐山会议之后的便是1979年12月在长沙举行的全国出版工作座谈会,这次会议及时调整了地方出版社的经营方针,经过与会代表的热烈讨论,认为地方出版社应从出版的“地方化、群众化、通俗化”调整为“立足本地,面向全国”,这无疑极大调动了地方出版社的积极性。1983年6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明确规定“出版工作要在统一领导下,发挥中央和地方出版部门的积极性。地方出版社立足本地,面向全国,要把出版具有本地特点的图书,满足本地读者特别是农村读者的需要,作为经常性的重要任务”。“决定”的主要精神还有:废除“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提法,出版方针不再提“为政治服务”,改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确立了出版工作的五条指导思想,此外,还强调了出版的专业分工等。

整装待发

宋木文认为,出版界实现拨乱反正,开始思想解放之后,急待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方针和指导思想的问题,二是经过十年文革,出版队伍受到很大摧残,当时已经提出四个现代化,出版要适应这个形势,就要有与之相配合的物质条件、技术条件。这些都要解决,相关出版环节的问题都要解决。《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对当时和后20年的中国出版界都影响深远”。有了明确的出版方针和指导思想,加上发展出版事业必须的物质条件和相关政策,从人才培养到税收优惠以及书价改革,这些条件为出版业松绑,助力,进而加速。

1975年进入出版界,先后参与创办《译林》杂志和成立译林出版社的李景端对三十年来出版业发展也有着亲身体会。他向记者介绍了当年《译林》杂志诞生的情形――“改革开放之初,我国的翻译出版工作近乎停滞。当时江苏省有关领导觉得江苏要在中外文化交流中做些工作,决定办一个翻译类杂志。那时有一批编外文辞典的专家,对外国文学很有兴趣。当年的读者和译者都热情高涨,不管什么书,只要翻译出来,就是几万册的销量。译者也不讲报酬,稿费是千字三块钱也积极参与翻译”。他回忆到当年《译林》杂志引发的强烈反响,“邮局都抗议了,因为邮局收到的杂志订阅汇款单都用麻袋装。为了能够买到《译林》,当时是一块二一本的杂志黑市上要卖到两块钱,还要外加两张香烟票,读者太热情了。”

谈到外文资料的获取,李景端讲了一个当年的花絮:“那时候做翻译杂志要牵涉到很多外国资料,买外国的书刊要通过中国图书进出口总公司批,国家没有那么大的资金投入,我们也没有太多的钱。如何解决?今天说来有些可笑。我发现当时的南京饭店常有外国客人,住过之后他们往往把带来的外文报刊扔掉,我就觉得这是很好的资料,既不花钱又有时效性。但当时的外事部门规定所有外文资料都要统一管理、登记,我就找到相关部门,表示我们是出版人,要利用这些资料工作。后来我们就定期去宾馆里搜集外文报刊,还通过外国留学生和新华社驻外记者帮忙搜集外文资料。”从很多老出版人的回忆中不难看出,这一个案在当年的中国出版界并不鲜见,也几乎是当年中国出版业的缩影。

人才建设

任何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专业、优秀的人才建设,出版业也不例外。改革开放之初,出版业与“书荒”相伴的,还有“人才荒”。1983年,武汉大学在国内率先设立图书发行专业,第二年,胡乔木向中央提出要在高校设立出版专业,南开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等高等学府相继建立编辑出版专业,此后高校的编辑、出版、印刷系科越来越发展,还建起了出版科研机构,对出版专业人员也开始评定专业技术职称,人才队伍的不断充实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出版业改革的进度。

出版业到底最需要怎样的人才?宋木文认为,有水平又能够实际操作,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高水平复合型新闻出版专业人才是出版业最急需的,“出版工作不是完全能靠学校教育解决的,比如一位中华书局的编辑,可能是学古籍的,但也要懂得出版,要懂得市场”。李景端认同出版业人才建设的必要,但他同时觉得,与人才建设相比,出版界思想解放所能提供给人才施展才华的环境也很重要:“我觉得中国出版界是有人才的,但有些人才并没能够充分发挥其能力,受到整个机制的制约。现在我们说要培养出版人才,内功外功都要加强,内功不必多说,外功就是说我们要营造一个出人才、人尽其才的出版环境。”

三大盛会

从1987年开始举办的北京图书订货会与每年换一个举办地的全国书市(现为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并称中国出版业年度三大盛会。这三项活动加上各地纷纷涌现的地域性订货会、行业订货会、专项订货会、书展、书市等等,极大丰富了读者和图书销售商选书购书的范围,也刺激了图书销售市场日渐活跃。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常务副秘书长黄国荣从第一届开始就参加了北京图书订货会,从第三届开始更介入组织工作,他对这一书业盛会的起步记忆犹新:“第一届是1987年在北京劳动人民文化宫搞的,当时叫社科书市,第三届才正式称为北京图书订货会。当时我的感觉是,书市和订货会要分开搞,时间也要错开,要明确出版社是主人,书店是客人。记得第三届的时候在玉泉宾馆,我们预定了800张床位还是不够,后来动员出版社把床位空出来给书店,出版社就住到会议室,睡行军床。”最初的火爆是缘于从看书目订货到看样订货的转变,加上当时还没有网络,出版社和书店之间的信息交流也有限。

如果说北京图书订货会的诞生是出版社和书店之间互通有无的交流、订货需求自然促成,那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BIBF)的问世则与80年代初改革开放背景下我国出版业强烈的国际交流、版权贸易意识相关。1984年中国图书进出口总公司已经提出想要主办国际书展,1986年9月首届BIBF在京举行,如今这一活动已经举办十四届,影响力早已走出国门,成为四大国际书展之一,是中国出版“走出去”战略的有力推手。

在互联网普及到影响人们生活方式的今天,上述书业盛会的信息交流功能不可避免要受到削弱,它们该往何处去?黄国荣对北京图书订货会的未来十分乐观,“有人问我,北京图书订货会还能火多久,我的回答是,想火多久就能火多久。我们要顺应规律,改革创新。这一订货会未来的发展方向就是全行业的产业交易会,其功能是不断随行业变化而变化的,只要行业存在,肯定有不同的需求,我们就会增加需求的项目,为行业服务。”黄国荣表示,之所以这些年来不断举办的各类订货会或书展对北京图书订货会冲击并不大,是因为北京图书订货会的多功能发展。除订货外,北京图书订货会还包含信息交流、产业交流、经验交流、社店合作还有媒体、印刷厂、多媒体行业的交流平台等内容,成为出版行业的全方位交易会。另外,一年之际在于春,订货会设在每年一月,很多出版业内人士需要到会上获得信息和洽谈,解决一些上一年的遗留问题和新一年的工作合作问题。他分析三大书业盛会时说:“三大盛会的原始功能截然不同,订货会主要是看样订货,全国书市则是面向普通读者的图书销售,BIBF重点在版权贸易。我认为全国书市应该在销售上再做大文章。”

版权立法

当中国出版界完成拨乱反正,理顺机制,重装待发的时候,早已是国际惯例的著作权、版权问题仍旧悬而未决,而这些问题是国际出版界的基本“游戏规则”。当时的海外图书引进出版,我们还是“拿来主义”,这一方面极大缓解了改革开放之初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另一方面也预示着在改革步伐不断加快,中国出版慢慢走近世界的过程中,这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曾参与著作权法制定与修改的宋木文,耳闻目睹了二十多年间中国版权制度的建立并逐渐完善,他为此写过多篇文章系统回顾、详细记录当时的情况。时至今日,当他向记者谈起那时计划起草、审议相关法律的不易,仍旧颇有感慨:“当时遇到的阻力很大,遇到的最大困难来自科技界,我们准备把版权法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之前,多位著名科学家表示反对,他们的理由是一旦立法将使我国使用国外的科研成果、书刊等花费加倍,这会影响到改革开放之初我国的科技发展。”国家科委、中国科协、中国科学院和教育部还为此专门给国务院写报告,以至起草和审议工作暂时停顿。后来,宋木文他们邀请相关专家算了一笔细账,发现实际上颁布著作权法之后,我们的经济损失并没有那么大。耐人寻味的是,科技界之外,文化艺术界很多人士对此也并不积极,“立法本来是保护作家的权利,但当时很多作家对此并未有意识,甚至谈到著作权和报酬还有些不好意思,毕竟他们曾经连拿稿费都要受到批判。”宋木文回忆道。

其实,西方对中国的版权保护的要求从1979年就开始了。在没有版权法的前提下,很多国际交往与合作上的事情很难落实。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作者对著作权的保护意识越来越强烈,越来越多的委员和代表将这些想法反映到两会,加上当时我国对外交往日趋频繁,包括英美等国在内的多个西方发达国家也对我国的版权保护立法很关注。“内部有要求,外部有推动,版权立法水到渠成”。宋木文记得剧作家曹禺是当时主张保护作家版权,主张立法的积极分子,“他的思想在当时是有些超前的,他当时在文化艺术界影响很大。”

从1980年起草到1990年正式颁布、1991年开始实施,著作权法的诞生过程可谓漫长,也来之不易。之后我国版权保护的进程就加快了,1992年我国加入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正式进入全球化时代的书业内容角逐中。这样的变化尤其对以引进出版海外作品为主的出版社影响巨大,李景端当时任译林出版社社长,他告诉记者,中国加入伯尔尼公约不但没有制约他们的选题内容,反而“帮了大忙”,“早在1992年之前我就很关心图书版权的事情,觉得最终需要为版权付出代价这是必然,搞外国文学翻译,购买版权的钱是一定要花的。事实证明,1992年之后,国内翻译出版的竞争就是版权的竞争。译林出版社很早就开始大量购买外国当代文学作品的版权,当时海外出版界为了打进中国市场,版权价格也不高。我们低价买了一大批,既赚了钱,也突出了译林出版社在国外的影响力。这是翻译出版的圈地运动,先行动的就占主动。”

转企改制

因为新闻出版业所具有的文化与意识形态属性,使得其改革的难度更大,前进的步伐和力度在整个国家的改革开放进程中显得有些缓慢乃至滞后。其实,早在1982年,出版界已经开始探讨在指导思想与内容之外更深层次的体制改革话题,1984年在哈尔滨召开的出版工作会议提出了出版社要从单一的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的思路。直到1988年5月,中宣部和新闻出版署出台《关于当前出版社改革的若干意见》及《关于当前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前者指出,“在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条件下,出版社必须有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出版社既是图书出版者,又是图书经营者”。两份“意见”不亚于吹响出版改革的号角,在出版方面,扩大了出版社自主权,选题自主,允许自办发行,改革图书定价机制等。在发行方面,实行一主(以新华书店为主)、三多(多流通渠道、多经济成分、多种购销形式)、一少(少流通环节),以及三放(放权承包、搞活国营书店;放开批复渠道、搞活图书市场;放开购销形式、搞活购销机制)、一联(推行横向经济联系)。至此,出版业改革渐入轨道。

应该说,在整个市场经济大潮中,出版改革显得有些被动,但,真正实质性的改革则是十六大之后。虽然变化从80年代初就开始,虽然之前出版社已经在企业化的道路上走了很长时间。现任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曾在年初的媒体采访中表示,“实质性的改革是十六大以后才开始的。出版业具有意识形态特殊性,既要确保正确舆论导向,确保国家文化安全,又要推进出版业体制改革,这就使改革增加了难度,加大了成本,也无疑延缓了时间。像改革初期新华书店权力的放放收收,发行渠道的开开合合,出版社协作出版、自费出版、民营书业的起起落落,都是在探索中试验,为改革付出代价在所难免”。

在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思路和要求。进入21世纪以来,出版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出版社分为公益性与经营性两类,后者将逐步转化为企业。2003年,党中央、国务院对文化体制改革进行试点并确定了35个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新闻出版单位占了近2/3,足见新闻出版业的改革力度之大。截至目前,我国的新闻出版业体制机制已有根本变化,20余个出版集团已经或正在变成企业,100多家出版社改制,绝大多数省份新华书店系统完成转企改制。宋木文认为,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的文件为出版社改制提供了政策依据,有助于改革的逐步推开,“我认为改企转制是出版改革的基础性工作,这部分工作要认真搞好,否则,其他方面就会受到影响。如何把改企转制的出版单位一个一个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改好,这是一切进一步改革的基础。我觉得现在这一步做得还不够。”

2006年总署出台的《关于深化出版发行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鼓励出版集团公司和发行集团公司相互持股,进行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并购、重组,鼓励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领域,同年10月,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借壳上市”,成为我国首家出版发行企业上市公司。此后,四川新华文轩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2007年12月21日,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是国内首家编辑业务和经营业务整体上市的文化国企,成为中国出版传媒第一股……变化正在进行,脚步越来越快。柳斌杰署长曾表示,“上市的前提一定是事业单位转为企业,企业整合内部资源完成股份制改造,有了扩张的原动力,有了资本冲动,然后申请上市。对出版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旨在于通过吸引市场资本建立规范的股份制公司,壮大资本实力,将企业做强做大”。对于出版界上市的变化,一切还只是开始,某位资深出版业人士表示,上市固然是好事,但“改革是逐渐往前的,上市之后,钱来了,怎么花呀?要对投资者负责啊”。

鄢参考书目:《亲历出版三十年――新时期出版纪事与思考》,宋木文著,商务印书馆2007年4月第一版鄢李景端先生对此文亦有贡献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