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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仅是异国情调与灵异氛围

2008-04-30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北塔(本报书评人) 我有话说

《灵异推拿师》,[英]奈保尔著,吴正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年1月第一版,20.00元

奈保尔的父亲被人定位为具有幽默感的现实主义作家,类似于吴敬梓和老舍,奈保尔曾谦称自己的幽默感不如其父;

但他超越其父乃至许多其他

作家的,是善于营造异国情调和灵异氛围,他有吴承恩和蒲松龄那样的怪异的想象力。

首先请允许我澄清一个事实:《灵异推拿师》并非如坊间传闻―――奈保尔的处女作,甚至不能说是他的小说处女作―――在写小说之前,他当然写过别的东西,在痴迷于文学的记者父亲的影响下,他从小就喜欢舞文弄墨。《灵异推拿师》是在他大学毕业后第三年即1957年写的,而在大学二年级时,即1951年9月20日,在给家人的信中,他就自豪地说,他的短篇小说“《悼念者》卖了8个几尼”。事实上,《悼念者》才是他发表的第一个短篇小说,或者说,小说处女作。大学期间,他还写了不少其他小说。1952年5月10日,他在写给父亲的信中透露:“迄今为止,我已经写了10篇小说。”(见《奈保尔家书》)他父亲曾从自身写作经验出发教导他要先写短篇,后写长篇,所以这10篇小说中的绝大部分是短篇,其中有一些后来被他自己收进短篇小说集《米格尔街》。《米格尔街》初版于1959年,但里边作品的写作时间要早得多,甚至早于《灵异推拿师》,因此早就有人说,《米格尔街》是奈保尔的“第一部小说”、“第一部作品”(见王志勇:《米格尔街》“译后记”。笔者按,应该说是“小说集”或“短篇小说集”才符合实际)。不过,以书的形式出版的,《灵异推拿师》的确首推第一,正如译者吴正所说,那是奈保尔“发表的第一部作品”,但吴又说那是他“写出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则又错了。从写作时间先后的角度来说,排第一的长篇小说,还不是《灵异推拿师》,而是奈保尔自己所谓“我的巨著”的《影子侍从》。在1951年9月20日写的同一封信里,他还透露说:“今天上午11点半,我写完了结尾部分;最终打印出来的,是一部有277页的书(常规的书有70,000个单词或210页,所以我的这部略微多了一点)。阿西莫里安博物馆的那位人士读了前面的50,000个单词,认为非常好读。”可见,在上大学二年级时,他就写完了长篇小说《影子侍从》,而且打印出来了,而且给别人看了其中的大部分章节。可见,他并没有对父亲苦口婆心的谆谆教诲言听计从,而是在写短篇小说的同时偷偷写起了长篇。可惜,那部小说至今没有出版―――也许早就被作者因悔其少作而毁了吧。看来,要研究奈保尔的早期创作,在细读作为详实的第一手资料的《奈保尔家书》之前,不可轻易下结论。

按摩本是一种极为古老的中医疗法,最早见于《素问》;早在唐朝,太医署里就设有“按摩博士”那样的高级职位,因精通按摩术而荣升为博士,倒是合乎《灵异推拿师》主人公甘涅沙因擅长心灵按摩由神汉而政客的生涯升迁史。按摩,的确很多时候与“推拿”混为一谈;但两者还是有所区别,前者是一种疗法乃至职业的泛称,后者是具体的手法。在传统中医里,有“按摩师”之名,而无“推拿师”之称。况且,书中根本没有涉及到任何具体手法,甘涅沙所施用的,充其量是心理疗法,或者说,心理按摩,更多的是跳大神似的所谓信仰疗法。因此,笔者倾向于把书名译成“按摩师”,而非“推拿师”。

我们的这一国粹不知是何时传入欧洲的,大概是先传到大陆尤其是法国,然后才传入英伦岛国;所以在英文词典里,“按摩”这个词只有法文形式,即massage。英国人像日本人善于玩小聪明,再拿来词根后,按照他们自己语言的文法加了个后缀,造成了给人以英法文混交印象的“按摩师”一词,即massager。奈保尔还是选用了法文词,即masseur,主要恐怕不在于响应法兰西学院的宗旨,即保持所谓法文的纯正,而是为了营造异国情调和灵异氛围。

奈保尔的父亲被人定位为具有幽默感的现实主义作家,类似于吴敬梓和老舍,奈保尔曾谦称自己的幽默感不如其父;但他超越其父乃至许多其他作家的,是善于营造异国情调和灵异氛围,他有吴承恩和蒲松龄那样的怪异的想象力。

奈保尔是英籍印度裔特立尼达作家,特立尼达作为他本人生长的故国,给他提供的是物质环境的场域资源,而印度给他提供的是精神环境的文化资源。那样的场域资源和文化资源都跟英国迥然不同,而且在理性的过分理性的英国人看来,不仅具有异国情调,甚至具有灵异氛围。更可贵的是,奈保尔对这些写作资源进行了巧妙的处理,从而更深刻地刻画人物性格、更犀利地批判人性弱点。

本书中最具有异国情调的段落,莫过于第四部分中关于印度婚礼仪式的精彩描写。举行婚礼的前一天,女眷们要给新郎涂油;婚宴上有跳舞的、打鼓的、唱歌的;整个婚礼过程中,新郎新娘要假装从来没见过面,新娘从头到脚被一层纱蒙着,直到人们用一条毯子把他俩双双罩住,新郎才能揭开新娘的面纱。婚礼的后一天早上要举行烩饭仪式,新郎忍着不吃,老丈人就得给他钱,直到他动嘴为止。如果只是客观地描写这些仪式,那么这篇作品充其量只是游记;奈保尔进行了寓意性的“添油加醋”。甘涅沙上过大学,但涉世不深,平时表现得像个傻乎乎的书呆子;他老丈人莱姆罗甘是个自以为精明的杂货店小老板。按照印度习俗,男方要向女方索要数量不菲的嫁妆。莱姆罗甘颇为吝啬,不想拿出多少来,在婚礼前,他旁敲侧击、明知故问地对甘涅沙说,假如他给的少了,那么,“对一个有文化的、白天黑夜都在读书的人来说,这算不了什么,但于我而言,先生,我的脸该往哪儿搁呀?”甘涅沙心里的小算盘打得精着呢,但在表面上他假装同情理解并照顾老丈人的面子,答应说“烩饭我会吃得很快的,绝不会让你难堪。当然也不会太快,免得人家以为你一文不名。我是不会向你索要丰厚的嫁妆的。”这话的内在逻辑表明他是个多么精明的机灵鬼,他利用了莱姆罗甘对自己的信任和小觑。果然,在婚礼现场,他死活不着急开吃,弄得莱姆罗甘在众人面前赔了许多的财物;懊悔不迭,心痛不已,扬言要杀了自己的女婿;从此两人结下了梁子。由此,奈保尔惟妙惟肖地刻画了两人的性格,还影射了现代教育在维护世道人心方面的失败。

本书之灵异氛围直接来自主人公的名字甘涅沙,那是印度教中象头神的名字Ganesh,一般翻译为甘尼许。甘涅沙利用周围人们的蒙昧无知、迷信心理,赚到了第一桶金,也开始了造神运动,在家门口树立大牌子,上书“甘涅沙,神人合一”,然后,采纳他老婆莉拉的主意,请来庙宇建筑师,在自己家的豪宅旁边建造了一座印度式的庙宇,庙宇的平顶上放的就是甘涅沙亲自设计的神象的雕像。那么,奈保尔为何要这样命名主人公?在象征层面上,人与神这两个形象又是如何“合一”起来的呢?

象头神甘尼许是主神湿婆(Shiva)和他的配偶女神巴瓦娣(Parvati)所生的儿子,其醒目标记是:象头人身,脚踩鼹鼠,六臂执不同的法器。此神好战,是典型的雅利安神灵。他征服人间和魔界无数敌手。作为智慧和幸运之神,他在印度乃至东南亚依然受到相当普遍的膜拜,对中国的藏传佛教也有影响,敦煌的绘画中有象头神的画像。每年9月25日是“象头神节”的最后一天,人们举行盛大仪式,将象头神的塑像送入河流和大海,让它随波而去。这意味着除旧布新。

这个神的名字对甘涅沙的心理暗示是强大的,他被周围人视为“异类”,但他自认为“神异之类”,不跟俗人们同流合污、一般见识,他一门心思为成就自己的辉煌而准备而努力,对人生琐事不顾不问,甚至气得老婆跑回了娘家。为此,他干什么都不顺,当教师被学校辞退,当医生被病人斥骂。但他痴心不改,当打嗝大婶说他有治病的神力时,虽然将信将疑,但他还是大张旗鼓地开始了他的巫师生涯,系上了传统的腰布,穿上了传统的褂子;到最后连他自己也相信身上有神灵附体,俨然成了半人半神。他也好战,当然不是斗勇,而是斗智。他想方设法打败了对手、印度裔特立尼达人的领袖人物纳拉亚。然后,他踏入政界,当上了议员,甚至阴差阳错地获得了大英帝国的勋章。

甘涅沙从历尽坎坷、遭人白眼到平步青云、一帆风顺,其生涯史中充满了吊诡意味,其间寄寓着奈保尔对人间世态的莫大讽刺和辛辣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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