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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译乔伊斯诗歌

2008-07-16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傅浩 我有话说

我于1995年译完了詹姆斯・乔伊斯的全部诗作,2002年出版了单行本。它是与其他学者合作翻译乔伊斯作品全集这一更大工程的一部分,迄今为止仍是惟一的乔伊斯诗作的汉语全译本。说实话,我并不特别喜欢乔伊斯的诗,对它的评价也不是太高,译此集纯是应人约稿之故。托・斯・艾略特认为,韵文是比诗低级的东西。乔伊斯的

一些诗作巧则巧矣,却只是轻松诗而已。他的主要作品《室内乐》(1907)不过是些漂亮的歌词的结集,用威・巴・叶芝的话说,是“或许可配乐的词句”。其实乔伊斯确曾表示,希望这些诗能配上音乐。他的这一愿望后来实现了。从这些诗的风格中我们可以看出模仿《旧约・雅歌》、英国伊丽莎白时代情歌小曲、爱尔兰谣曲和民歌,以及早期叶芝的痕迹。集中还有一些讽刺、抗议之作,和滑稽的轻松诗一起,反映了作者性格中刻薄、顽皮的一面。菲利浦・拉金说过,诗是写自己的,小说是写别人的。从某种意义上说,乔伊斯较好的诗写的是别人,较好的小说写的是改头换面后的自己。因此,他可以理所当然地认为,与其称自己为小说家,不如称自己为诗人。事实上,他的一部部小说就是一首首鸿篇巨制的诗,用的是散文还是韵文并不重要。

关于《室内乐》和《一分钱一只的果子》(1927)这两部诗集,我在《乔伊斯诗全集》的译者序里已经谈了一些,这里就不再提供更多的细节了。我还想谈一谈的是我个人对这两部诗集不同风格的印象。某位评论家曾经提及,二者的反差让一些读者想到了布莱克的《天真之歌与经验之歌》。但在我看来,这反映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艺术再现手段,一种是听觉的,一种是视觉的。我们知道,乔伊斯年轻时曾想成为专业歌唱家。青年时代所写的这些诗被他有意设计成一组主题上有关联的歌曲,强调的是声音和音乐效果,正如诗集的标题“室内乐”所示。形式中规中矩,节奏和谐甜美,但形象朦胧不清。20年后,乔伊斯在流亡期间患上了眼疾,因此他对视觉物体一定变得更为敏感。后一部诗集中的作品充满画面般的形象,连有些诗的标题都暗示其视觉特征,如《在圣萨巴观赛舟》、《夜景》和《忆午夜镜中的演员》。形象变得更清晰,但形式不如以前规矩,节奏不如以前富于音乐感。

更让我感兴趣的是乔伊斯的即兴诗,因为这些诗不是为正式发表而作的,所以从中可以更清晰地见出他的真性情,他的幽默感,以及他对人对事的态度。对敌人,他毒辣辣地咒骂,下笔毫不留情。例如有一次,乔伊斯前去拜访英国驻苏黎世总领事安・珀西・本耐特,受到了简慢的待遇。他报以讥讽的言语,于是本耐特不再做声,为了掩饰尴尬而装着翻找不小心丢进废纸篓里的什么东西。乔伊斯为此事作了一首五行打油诗。拙译如下:有一个类人猿领事名叫本耐特,-长着一副公驴或母驴似的下颚,-他必须用废纸篓-把它套住或罩住,-当他在参议院站起叫唤的时刻。

当某位可能给予资助的人没有满足他经济上的需求时,他就酸溜溜地发牢骚。有一回,他写信给格莱戈里夫人,想要些钱。格莱戈里夫人没有提供他想得到的物质上的资助,而是提了些友好的建议,并为他写了几封推荐信。乔伊斯因此写道:有一位名叫格莱戈里的老妇人,-她说:“来,所有讨饭的诗人。”-可是她发现有失谨慎,-当成百上千的大学生-喊道:“我们同属那高贵种群。”

对支持他、与他友善的人,乔伊斯也从不说一句甜蜜蜜的好话。威・巴・叶芝可以说是乔伊斯这位青年艺术家的偶像。两人见面时,这位崇拜者不以为然地称对方“太老了”。叶芝以各种方式帮助过他的这位年轻同胞,包括从英国皇家文学基金和王室专款中为他争取补助金。可是在乔伊斯的传单讽刺诗《宗教法庭》中,叶芝首当其冲成了无情挖苦的对象:但是我绝不能算-那哑剧团里的一员―――-其中有他,忙于迁就缓和-他那些轻浮贵妇们的无聊轻薄,-而当他甩着凯尔特人的金色刘海-吵闹的时候,她们又把他来安慰―――

托・斯・艾略特是第一个认识到《尤利西斯》的神话结构堪称现代写作新角度的批评家。他始终替乔伊斯美言,甚至在自己的杰作《荒原》中袭用了这一新方法,此举可谓往乔伊斯脸上贴金。但是乔伊斯却毫不买账,反而写了首滑稽诗《鲁昂是最多雨的地方,雨水渗透着》,对《荒原》加以恶搞,使后者相形之下显得愚蠢而做作。

连埃兹拉・庞德这位曾慷慨提携乔伊斯的恩人,都没逃过后者的调侃。乔伊斯在《是否非常必要》一诗中通过模仿句法、拼写、引文、用典、标点和排印形式,对庞德的洋洋巨著《诗章》予以滑稽的戏仿。在诗的结尾处,乔伊斯在括号内仁慈地加了一行“向埃兹拉・庞德先生致歉”,似乎是想表明这位受害者的与众不同。庞德不仅早在1914年帮助乔伊斯在杂志上连载他的第一部小说《艺术家青年时代写真》,而且还在1920年乔伊斯前往意大利的锡苗尼拜访他时,送了一套西服和一双靴子给他―――这些是乔伊斯此前写信索要的。乔伊斯写了一首自嘲的五行打油诗以记其事:从前有位诗人在滨湖的锡苗尼-平静地安居,吃着蝗虫和蜂蜜,-直到有个狗娘养的-把他撇在了沙滩上―――-没了衣服、靴子、时间、安宁或钱币。

某位评论家认为这个“狗娘养的”是个“令人敬畏的天才”,在他的作品里几乎可以找到所有的文学技巧。然而在我看来,乔伊斯除了诚实得可怕以外,最主要是一个伟大的幽默作家;他把喜剧视为艺术的最高形式。乔伊斯在物质上固然受惠于许多人,在精神和艺术上他却是独立自主的。他像个离群的淘气孩子,专心致志地独自玩耍,对于周围的一切毫不关心,一有人打扰就发脾气。只有当他设计的恶作剧新鲜出炉之际,才想到需要拿世人来捉弄一番。他曾夸口说,他要让教授们忙活几百年,对他作品里的谜团猜来猜去,对他的意图争论不休。他得计了。这不,此时此地,在乔伊斯出版他的第一部作品《室内乐》整整一个世纪之后,我们又一次聚在一起,面对他留下的游戏仍旧感到既惊讶又困惑。

我尽力使拙译与乔伊斯的原诗做到语义和风格上的对等,亦步亦趋地模仿原作的节奏、韵式、体式、排印样式、措辞等一切可以模仿的成分。当然,译文一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疏漏和错误,因为我不确定是否能做到抱着同情充分地理解乔伊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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