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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可拿图书馆当“纳凉场所”

2008-07-23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江苏省沭阳县 孙仲 我有话说

位于南京市中山东路的南京图书馆一楼大厅的面积达到7000平方米,算得上是目前城区最大的室内“纳凉场所”了。连日来,南图人流量激增,上周末两天更是突破万人。真是“门庭若市”!这么多人要是都去读书、借书就好了,可惜他们不是,好多是去纳凉的。

可是,不是带着读书、借书之目的进入图书馆也就罢了,

反而做出一些有损文明、妨碍他人的事情来,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据南京图书馆一位保安介绍,大部分来图书馆的市民都很好,但也有一些不文明,比如有人脱下鞋子,把脚翘在桌子上;还有人躺下睡觉,一人占了两人的位置,甚至打起呼噜来。记者采访过程中看到,在一楼大厅北侧的休息区,一位大妈正悠闲地织毛衣;而在二楼,一对年轻男女依偎着坐在休息区,已经打起盹来,两人脚边放了好几个购物袋,估计是逛街逛累了进来歇息……

毋庸置疑,大部分市民进入图书馆肯定是为了读书或借书,而其他一些专程前来“纳凉”的市民的言行举止,难免会对他们造成影响。长此以往,真正想读书、借书的市民,还愿意经常光顾图书馆吗?想必这种情况在全国其它地方也会出现,怎能不让人感到担忧?各地图书馆的逐步免费开放,为更多市民更自由进入图书馆创造了条件,这本来是好事,但负面影响也随之而来,则不能不引起有关方面注意和重视。

图书馆固然应该“来者不拒”,但对于明显不是进来读书、借书,或过于干扰他人读书、借书的人,也应当有适当的应对办法和措施才是。图书馆虽然也属公共场所,但不同于商场等地方,还是要保持肃静的氛围和良好的秩序的,像穿拖鞋入内、躺在椅子上睡觉、大声喧哗、甚至谈情说爱等等,都是与读书氛围不相吻合的,理当受到约束。由此想到,前不久,一位家长带着7岁的女儿想进入国家图书馆看书时,其女儿被工作人员以未满18岁不能入内的理由拦下。工作人员担心未成年人自控能力差,不能很好地遵守图书馆的规定,且国图大部分藏书不适合他们阅读,所以禁止他们入内。此举受到一些网民质疑,认为作为国家图书馆,不该拒绝孩子入内,甚至有人将问题拔高到了“孩子也有读书学习的权利”这样的程度。我始终认为,作为眼前这个7岁小女孩,也许有理由被网开一面,但从国图管理角度讲,可能经常面临这样的情况,为了保证大多数人静心读书的权利,将自控能力较差的小孩子“谢绝入内”,也是可以理解的。还有湖北大学图书馆规定,禁止穿背心、吊带的学生进入图书馆,虽有限制个人穿着自由之嫌,但毕竟是为了“净化”图书馆的整体环境,有利于大家在馆内静心读书学习,同样不应予以质疑和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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