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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席勒的信息时代的资本论研究

2008-07-23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赵月枝 我有话说

虽然信息文化传播现象与人类文明共生,英文的“信息”一词在乔叟时代也已开始流行,但是,它在1933年版的《牛津英语字典》还只是一个普通的词语。是发韧于20世纪40年代基于数学和工程领域的“信息论”首先把“信息”认定为分析组织机构运作特征的独特维度,不但希望通过信息

来解释和掌控生物和工程系统,而且企图用它来分析和掌控社会系统的运作。这一理论给予信息在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过程中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然而,它不但忽视了社会系统区别于生物和工程系统的复杂性,而且掩盖了信息本身是特定社会机构和社会关系的产物这一前提。

此后,起始于20世纪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美国的“信息社会”或“后工业社会”理论突出信息的经济价值,并认为信息的价值源于它作为一种资源的内在特质。然而,这一理论在把信息定义为“最广泛数据处理”的同时,却用貌似客观并体现线性社会进步逻辑的“信息范式”涵盖和隐匿了“文化”领域所体现的社会冲突和矛盾。在美国国内,“信息社会”理论对当时以民权和反越战为核心的“逆向文化”(counter-culture)运动视而不见;在国际上,它与当时国际社会主义体系和不结盟运动对美国“文化帝国主义”的批判和抵抗相对立。这一理论及其畅销书普及者托夫勒们通过把信息定位于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因素,得出了信息和知识已取代资本和劳动力成为生产决定性要素的推论,从而否定了资本与劳工的对立性和资本主义制度的延续性。然而,美国伊利诺依大学香槟分校信息科学和传播学教授丹・席勒(Dan Schiller)指出,这一“信息范式”不仅在认知上有多重盲点,而且在理论分析上也有诸多硬伤。它不但无法解释为什么信息的经济价值只在二战以后,而不在更早时候被认识,而且混淆了信息作为一种有用资源和作为一种由雇佣劳动生产并用于市场交换之商品的基本概念区别。

丹・席勒教授的第5本个人专著英文名为《如何思考信息》(How To Think About Information),与曼纽・卡斯特(Manuel Castells)的“网络社会三部曲”的规模相比,本书算不上一部鸿篇巨著,但是,它也决不是几篇松散的应景之作的随意组合。可以说,这是这位美国,也许是当今世界上对美国和国际信息、文化和传播产业的历史和现状、理论和现实最有研究的学者数十年潜心研究的集大成之作。

席勒的批判不仅仅局限于来自主流的“信息论”和“信息社会”理论。对一些传统西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者机械和片面理解《资本论》中劳动价值论的倾向,他也进行了批判分析。这些学者认为,广告、市场研究、法律、金融服务等信息密集型领域是非生产性的。这样一来,他们就否认了信息的经济意义。在席勒看来,这种分析不仅对信息领域缺乏全面理解和把握,而且忽视了消费资本主义时代流通和生产之间界限已经越来越模糊,更漠视了马克思时代相对独立于资本积累过程的个体知识性劳动已经被雇佣劳动和市场关系代替这一重要发展。

在此基础上,席勒分析了以信息商品化为最新前沿的资本主义发展史,“计算机革命”的动因、机制、媒体整合的历史渊源,商品化过程在电信、广告、卫星电视、移动电话等信息文化传播领域的加速、深化和在全球延伸等重要问题。同时,他也讨论了国家和信息传播产业之外资本力量(包括美国电信业的大商业用户和从农业、矿业到制造业、金融业和其他服务业的资本)对信息化和信息商品化的强力推动以及信息化资本主义的危机和发展不平衡性。总之,此书从最基本的理论层面和广泛的时空维度系统构建了马克思主义信息文化传播理论,在揭示信息本质和解剖信息化与全球化关系的过程中,令人信服地把劳动价值论扩展到信息文化传播领域,从而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深化了人们对当代全球资本主义的认识。

从这一理论出发,信息的价值不是来源于它作为一种有用资源的内在特质,而是其作为一种有用资源在被商品化过程中对其生产和交流所付出社会劳动的重新衡量。资本主义是一种不断把社会劳动和社会生活各领域纳入资本积累领地的扩展性秩序。虽然信息文化领域的商品化过程与资本主义发展同步,可以回溯到15世纪后半叶的英国出版业,这一发展过程充满了不平衡和冲突。20世纪70年代,在克服二战后新一轮资本积累危机的过程中,全球资本主义市场体系终于冲破了各种羁绊,挫败了反对信息商品化的各种抵抗性力量,包括不结盟国家对国际信息传播新秩序的要求,加快了信息文化传播领域的商品化过程,从而将其集中发展为自己摆脱危机的最新积累场域,而这正是“信息革命”或“第三次浪潮”的实质。

席勒对信息文化传播领域商品化过程的叙事没有任何决定论倾向。相反,他不但强调社会冲突和抗争的中心地位以及这一过程的未完成性,而且指出资本把信息领域作为最新积累场域的“机会主义”性质。本书更没有只强调抽象的“资本逻辑”的作用。席勒反复强调美国国家在推动信息商品化过程中的基础性角色。他指出,美国公司在信息技术方面几乎所有创新与发展都有美国军工研发的投入。而正是这些投入使美国信息产业有了得天独厚的技术优势和市场竞争力。随着信息传播资本势力的壮大,信息化资本主义的“酋长”们对国家政策走向提出了进一步要求。作为回应,美国政府把这些要求上升为国策推广到国外。于是,信息化资本主义的发展就在如下悖论情景中推进:一方面是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对“自由市场”逻辑“自然扩展”回归的欢呼,一方面是国家干预在信息文化传播加速商品化过程中起着关键而持续的作用。这包括国家对研发持之以恒的投入,对信息传播产业放松管制,对公共信息私有化的推进,对信息领域私有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强化,并使国际贸易和投资规则更有利于信息文化传播业所属的服务业。

恢宏的理论视野与历史视角是席勒学术的一贯风格,这使他的分析有着高屋建瓴的气势与“透过现象看本质”的特点。在鞭辟入里地解构“信息社会”理论的过程中,席勒展示了西方文化传播研究中一些知名分析,包括一些西方马克思主义分析的局限性。例如,一旦我们解构了“信息范式”,不再把被“信息社会”替代的“工业社会”,而是把资本主义作为分析起点,我们就会明白,信息生产的工业化,尤其是机械复制能力本身,就不再是问题的核心所在。事实上,关键在于资本在信息领域的不同商品化策略和积累模式。比如说,在媒体领域,信息文化资源商品化的核心是文本的大批量复制。与此相反,在作为信息领域最新前沿的农业生物工程中,信息商品化的重要手段是用没有自我“复制”能力的人工种子替代有先天自我“复制”能力的文本,即天然种子。虽然席勒没有提到法兰克福学派后期学者怀特・本雅明的名字,但他这一论述显然指出了本雅明有关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经典论文分析切入点上的局限性。也正是在这样的认识高度上,我们才能在更深层面上分析和理解以维护资本积累为目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本质,包括为什么一个新产业――信息销毁业――在美国已日益兴隆。

与此同时,以最新历史研究成果为学术资源,席勒挑战了有关西方文化传播发展史的流行认识,包括英国文化研究者斯图亚特・霍尔的文化历史观和雷蒙・威廉斯著名的“漫长革命”论所依据的历史分期。威廉斯把信息文化商品化的起源追溯到了18世纪的英国,并把文化领域的革命理解为以工业化为核心的经济革命和以民主化为核心的政治革命的继续。在席勒看来,威廉斯的“漫长革命”论所依据的历史分期还不够“漫长”,这一分期还应该被推后,直到资本主义起源的15世纪中期。也就是说,文化和信息领域的商品化发生于资本主义在英国农业领域起源之时,而非之后。当然,这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历史分期问题,而是一个事关对信息文化发展史和资本主义发展史,尤其是事关资本主义发展初期复杂阶级关系和阶级冲突最重要对立面(是贵族与资产阶级还是农业资本家与劳工之间?)以及资本主义社会的文化基础等重要问题。

在1970年代,加拿大传播政治经济学者达拉斯・史迈兹(Dallas Smythe)曾两次考察中国传播体制和技术发展政策,对正在向西方资本主义消费文化打开国门的中国提出“自行车之后,要什么?”的发展道路问题。席勒熟知史迈兹的研究,也是继史迈兹之后少数从信息文化传播政策角度思考中国发展道路及其世界意义的西方学者,而他对中国的关注也成为我与他十多年来学术交往的基础。在我与他共事于加州大学圣迭哥分校传播系的几年中,中国信息传播业和中国发展道路是我们经常讨论的议题。

在席勒看来,信息文化传播产业和中国是全球资本主义1980年代以来得以克服积累危机的两个增长极,而中国则希望通过信息化来实现跨越式发展,并进一步使其信息文化传播产业全球化。席勒独树一帜的分析在于,他不是以民族国家框架来讨论美国的可能衰落和中国的崛起,而是把问题的关键定位于信息化资本主义体系的全球性扩张及其内在矛盾,以及中国在本体系中的地位与影响。这样一来,资本主义市场体系在成功地把信息和中国发展为其增长点之后的全球性生产过剩的危机和信息化资本主义的跨国性与中国国家发展目标之间的张力就成了我们不可回避的问题。

当然,席勒不是站在资本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来描述信息文化传播商品化和全球化。作为一个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博大的国际主义情怀的美国批判知识分子,他所看到的信息化的世界既不是当年托夫勒们想象的不平等社会关系被超越的“未来”,也不像今天的畅销书作者、《纽约时报》专栏作家托马斯・弗里德曼(Thomas Friedman)所描述的那样平坦。相反,在看到了有“印度硅谷”之称的班加罗尔的崛起和半岛电视台对世界信息传播秩序的改变的同时,他用大量的数据描述了信息化和全球化带来的新的社会经济不平等;在描述信息化资本主义“创造性毁灭”的动力带来经济繁荣的同时,他看到了信息商业化条件下社会财富和资源配置的极度不合理和公共服务原则的被侵蚀。他的结论不是建立在对世界各国那些高踞信息化资本主义权力金字塔顶尖的人物的采访之上,而是关照到了包括因电信危机而被裁员的劳工和没能享受基本电信服务的贫困人口在内的被剥夺和被边缘化的底层民众。他不是单向度地欢呼移动技术对个体自由的增进。他把移动电话的流行与普通劳工劳动时间和花在上下班的路上的时间普遍延长这些日常生活压力加大的结构性因素相联系,与人们希望对失去控制的社会生活取得某种程度的个人控制的努力相关联。更令人深思的是,他看到了信息化资本主义条件下美国民主危机的加深。他反复强调,资本对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强化和反恐语境下的政治监控以及二者的日趋融合已对美国民主构成了严重的损害,使资本主义与民主之间的历史性矛盾变得更加紧张。

然而,席勒并不只限于负面的批判。他意在重建思考和管理信息文化传播领域的理论和政策框架。例如,在分析2001-2002年的电信危机之后,他指出,反垄断和建立一个竞争性的产业结构不应该是电信管制的目标,更有建设性的目标应该是以社会需要来指导电信系统的发展。他还认为,美国应该从上个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的那场危机以及随后的“新政”中吸取教训和经验,设立一个有广泛参与的、类似于罗斯福政府的“临时全国经济委员会”的公共政策论坛来充分检讨电信这一关键基础设施以至整个社会的信息提供系统的目标和功能。

席勒的这本书对于中国读者有什么意义?毕竟,我不止一次被告知,西方政治经济学的分析在中国会遇到一种历史发展阶段不同的尴尬,因为在中国,问题不是商业化和市场化过分了,而是我们还没有建立起“真正”的市场和在信息传播的核心领域没有私人资本这一“真正”的市场主体,而信息商品化的社会解放性潜能还有待进一步释放。但是,什么时候、什么地方有过“真正”的、不受政府权力构建的市场?为什么信息文化传播作为社会生产和再生产关键资源的私人占有必然带来社会的自由和民主?面对席勒对中国信息文化传播业发展的分析,我们是否应该不但从“信息社会”乌托邦、而且从简单的线性历史逻辑思维定势中解放出来?事实上,在国内,连“114”这样的最基本的电信公益服务资源都已以拍卖“优先报号权”的形式被商品化,进而失去了其作为公共资源被分享的特性(《南方周末》,2007年11月22日,C20)。可以说,我们在某些方面商品化程度不但不比美国逊色,而且可能更超前了。从政策层面,从电信改革的方向到“三网融合”的目的和制度与政策机制,从信息文化产业的发展策略到中国发展道路的选择,也许我们能从席勒的分析中得到一些启发?从学术层面,面对中国信息文化传播研究领域的琐碎化、工具理性的主导和如何处置以往理论和制度历史遗产的困境,也许席勒在历史与现实中穿越的学术风格和他的跨学科和跨产业的分析能为中国信息文化传播研究提供一种新的视角?

在中国信息化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契机的时候,我很高兴有机会向国内的读者推荐丹・席勒的这本书。不管你是信息化办公室的领导还是新闻出版、电信和广播电视领域的政策制定者,不管你是邮电、信息管理和文化传播研究者还是其他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者,也不管你是新闻记者、新旧媒体的经营者、和一般的对当今世界发展感兴趣的读者,此书都会让你受益匪浅。几年前,丹・席勒曾对我说,他收到的中国学生的求学信中,不乏有希望向他学习如何更有效地把信息和文化商品化者。这本书对信息文化传播商品化前沿的描述也不会令以此为阅读动机的读者失望。

(作者为加拿大西蒙弗雷泽大学全球传播政治经济学国家研究教授,丹・席勒教授的《How To Think About Information》一书已被译作《信息拜物教:批判与结构》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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