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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的光明

2008-08-27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河西 我有话说

《理所当然》奥德修斯・埃利蒂斯著 刘瑞洪译 译林出版社2008年5月 18.00元

在埃利蒂斯的诗篇中,明朗的光线总是占据着首要的位置,这徐徐降临在我

们身上的圣洁之光,吸引着这位光明的守护者去冲破思维的专制,用色彩斑斓的想象和典雅的词语去呼唤着神秘而庄严的瞬间。他那些被照亮的诗篇,它的超逸和俊雅更多的与我们必须面对的当下处境背道而驰,用希腊神话典故的金线和超现实主义的金梭,他自顾自地炫耀一张神秘主义之网――高不可攀的超然之美。

和帕斯一样,太阳是他歌颂的对象。太阳在他心中有着永恒的高度。在《理所当然》中,他“理所当然”地反复歌颂着太阳,在埃利蒂斯的心中,太阳是正义的化身,它高高在上君临一切,像上帝一样正视和主宰着他俯视着的芸芸众生。它是“智慧和正义的太阳,值得赞美的桃金娘”,而我们,这渺小的自由民,动物,引领太阳的力量,植物,唤醒白昼的歌唱。

在他的文论集《公开信》中,埃利蒂斯“公开”承认,光明对于他的写作有着怎样的决定性意义:“欧洲人及西方人总是在黑暗和夜色中发现神秘,而我们希腊人则是在永恒的光明中找到它。”然后,他在著名的文论《光明的对称》中,再次用几个小故事来为这段宣言写下注脚:一只蜥蜴在烈日下跳起了舞蹈,这只冷血动物在热能中感到了行动的便捷,于是它用一连串“可爱、难以置信的小动作”使埃利蒂斯深深感到光明的神秘、太阳的超自然。

蜥蜴的动作本身并没有什么特别,特别的是太阳在埃利蒂斯胸中熊熊燃烧。我注意到,埃利蒂斯将自己和欧洲人/西方人区别了开来,希腊人意味着什么呢?一种骄傲?事实上,埃利蒂斯不仅要证明自己的民族身份,而且也在用长诗《理所当然》改写着宗教的历史。

毫无疑问,《理所当然》在结构上模仿了《圣经》,但是它又彻底篡夺了《圣经》的权力。因为在埃利蒂斯这里,上帝让位给了太阳,一种来自于古希腊(阿波罗)远古崇拜的隐秘梦想,又夹杂着现代希腊诗人觉醒后的超现实幻想。

18岁那年,当埃利蒂斯偶然读到法国超现实主义诗人艾吕雅的一本诗集,立即觉得超现实主义和悠久的希腊诗歌传统是相通的,他想要用梦、自动写作、解放潜意识,不受美学和伦理的束缚,让他能够以实际生活的全部乐趣,同时以真正的诗歌的震撼来描绘世界性图景。

作为荷马史诗的隔世回响,埃利蒂斯和塞非里斯从各自的立场上保持着荷马的声音,他们都显得野心勃勃,动不动就写上一段极其复杂的长诗。他们以闪烁不定的暗示性语象模仿着光线的传输,他是在以万能的神要求着自己,是带有高度的写作,他让我们敬畏;与此同时,作为一个海洋国家的臣民,他们又投身于以太阳的“镜子”的身份出现的海洋,这些诗作都经过了艰巨的语言劳作,仿佛万顷波涛般的浩淼之水在语言中涌动,与太阳貌似静止、纯净的存在不同,海洋永远都是残忍的大神波塞冬的领地,它说翻脸就翻脸,到处是人们难以想象的苦难和危机。这有毒的水正在侵蚀着他的诗篇,使他的诗句必须具有坚固的特性,同时又是耐力的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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