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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挑战道德和法律底线

2008-09-03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近日,被网友称为“人肉搜索第一案”的“王菲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三次开庭。目前,本案虽然尚未判决,但引起了激烈的争论和思考。近年来,类似本案的“人肉搜索”事件层出不穷,从“铜须门”到“虐猫事件”,再到“周老虎”,无一不引发网上网下的热烈争论。

“人肉搜索”是指在互联网上,利用网友的参

与来获得所需的信息,也就是通过网络来找到真实的人。这是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名词,正在成为互联网上的“新宠”。通过“人肉搜索”,你的个人信息很快便在网上一览无遗,不仅有可能让每一个人都知道你是谁,而且有可能让任何人都可以找到你,方便地对你进行骚扰、谩骂、诽谤以及其他的侵害。“人肉搜索”在网络世界里掀起了轩然大波。

从某种意义上讲,“人肉搜索”的出现,可以弥补舆论监督的不足。但由于网络上的隐蔽性,网民不用对自己的言行负责,理性难免偏离正常的轨道,原本正常的争议和批评,很可能演化为言论暴力;尤为可怕的是,这种言论暴力往往以愈演愈烈的群体性方式出现,以威胁、中伤、暴露隐私等给当事人造成严重精神伤害。这种声势浩大的网络声讨,已从正义的道德审判转变成对公民人权的践踏。

尽管有的网友言行确有不妥,但“以暴制暴”并不是理性的态度,更不是公然侵害他们的正当理由。尤其是在没弄清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便运用网络进行“追查”、“通缉”,这种行为本身已与法律规范发生冲突,会对当事人的人身权利造成不法侵害。显然,这违背公序良俗,无益社会公德的进步,暴露了某些畸误与偏差,挑战道德和法律的底线。对诸如此类的“网络暴力”加强监管很有必要。

当前,“人肉搜索”处于管理盲区,网络的规范显得力不从心,法治的监管缺乏法律依据。遏制“网络暴力”亟待破题,社会各界也提出了很多积极建议。譬如,对网站加强约束和管理,不准参与无聊庸俗的搜索活动,更不允许将网民隐私作为搜索的终极目标;实行“网络实名制”,提高网民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抵制威胁、中伤、诽谤、猥亵和其他有悖道德或违反法律的行为;同时加快有关立法,对网络侵权问题做出法律界定,防止“网络暴力”的滋生和蔓延。

武汉市洪山区 赖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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