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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辟新径理解人这种怪物

2008-09-10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刘华杰(本报书评人) 我有话说

世上有成千上万难懂的东西,其中“人”这种怪物最难理解,对于人或对于其他生物也许都如此(如果它们也想理解某种东西的话)。也许因为人在进化树、进化链条中处于特殊地位,也许因为人这个物种在各个方面均表现得太

复杂,也许仅仅因为我们是人类的一员而由反身性导致认知上的困难。冷静地看,在进化的意义上,人类并不特殊,如果说人特殊的话,任何其他物种也是特殊的。特别是,依照现代进化论的观念,进化是盲目的,进化没有方向,进化不意味着进步,进化过程只是一种局部适应。因而,人谈不上比别的物种高级,人类不比猴子高级,也不比臭虫高级,虽然这与直觉相反,与一百多年来人们朴素地理解的“进化论”观念不一致。

终于等来了《社会生物学》全译本

 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于2008年5月正式出版《社会生物学:新的综合》。此书作者是大名鼎鼎的博物学家、蚂蚁专家、作家,哈佛大学的威尔逊(E.O.Wilson)教授。为这部16开717页的大部头,译者们付出了极大的努力,能读到这个全译本,中文读者应当深深地感谢他们。此书英文版于1975年首版,影响巨大,曾引起学术界激烈讨论。想想看,1975年我们在干什么?那时80后、90后自然还没有出生,我那时刚上小学不久。当时的中国全社会多数人在搞政治运动。在那个时代,中国不大可能引进译出《社会生物学》这样的大部头。设想一下,即使引入了也会把它当作还原论、基因决定论的典型从意识形态的高度进行批判。更大的可能性是,根本不把它放在眼里,懒得理它。

改革开放后,在英文版出版后的第10年,四川人民出版社于1985年终于推出摘译本《新的综合:社会生物学》,阳河清编译,中译本共269页。正副标题换了一下。国内许多人是通过这个摘译本了解威尔逊的“社会生物学”的。这个译本早就买不到了,甚至从图书馆中借到也很困难。不过,目前这个本子在网上可以从N个网站自由下载电子版。我本人以前也只读过其网络版。在那以后,威尔逊著作被译出多种,但《社会生物学》这个大部头却迟迟没人敢动。没人敢动的原因,我猜想一方面是翻译颇困难,另一方面是出版上有经济压力,当然还有出版社的眼光和魄力的局限。

《社会生物学》分“社会进化”、“社会机制”和“社会物种”三个大部分,共计27章,是动物行为学的圣经、百科全书。当年四川人民出版社的摘译本《新的综合》,将原书的27章变成9章,去掉了关于动物行为描述的丰富细节和文献,但尽可能保持了原书的论点。其中最后一章(中译本为第9章,原书为第27章)是“人类:从社会生物学到社会学”,很像全书的总结。我对比了一下,旧的摘译本包括的内容如下:社会组织的可塑性/物品交换和互惠的利他主义/结合、性与分工/角色表演与多元文化论/通讯交流/文化、仪式和宗教/伦理学/美学/领土性与部落主义/早期社会进化/晚期社会进化/未来,对比新译本,除名词翻译上的稍许差别外,内容完全一致。

至少9部译著已经出版

 近些年,威尔逊的作品有不少被陆续翻译过来。根据我个人的不完全收集,将相关信息介绍如下,对威尔逊感兴趣的读者也许会觉得这些提示有点用:

《新的综合:社会生物学》,阳河清编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此书为英文版《社会生物学:新的综合》的摘译本、编译本。

《博物学家》,威尔逊的自传,中译本书名为《大自然的猎人》,杨玉龄译,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0年。此译本系从台湾引进。

《论人性》,方展画、周丹译,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年。

《论契合:知识的统合》,田z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年。

《蚂蚁的故事》,与贝尔特・荷尔多布勒(BertHolldobler)合著,夏侯炳译,海南出版社2003年。

《生命的多样性》,王芷等译,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年。此书在国外曾作为教材使用。

《生命的未来》,陈家宽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2005年。

《昆虫的社会》,王一民等译,重庆出版社2007年。

《社会生物学:新的综合》,毛盛贤等译,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8年。

有趣的是,没有一人翻译过、也没有一家出版社出版过他的两部或者两部以上的作品。这并不是一件好事。

威尔逊的著作有大家风范,写得相当有特色,朴实、准确而生动,年轻人至少应当选读几本。

建议初学者先读他的自传《博物学家》,然后读《生命的未来》和《生命的多样性》,《昆虫的社会》、《社会生物学》和《论契合》要后读。

他的思想深度和语言才能受到多方赞赏,比如他得过两次普利策奖。自然,他也得过许多自然科学方面的大奖。如果他的研究领域有诺贝尔奖的话,他理应第一个获得该奖。实际上,他所处的博物学传统与“炸药奖”(诺贝尔奖)的思路不协调,动物行为学家劳伦兹(Konrad Lorenz)得到1973年诺贝尔奖就显得不协调。

威尔逊这个人

2003年中华读书报记者王洪波采访过威尔逊,“一个非常突出的感觉是威尔逊极其谦逊,丝毫没有那种大人物和明星(威尔逊在中国当然并非家喻户晓,但在美国乃至世界范围内绝对是响当当的公众人物)常有的臭架子,但谈起自己的学术观点,谈起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他却显得极为自信,甚至是好斗”。在采访中威尔逊严厉批评了《怀疑论的环境保护论者》(The Skeptical Environmentalist)一书,末了还指出:“我不认为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观点是伪善的。相反,我坚信,所有的伦理和审美判断都深植于人的本性之中,单单人类中心主义的观点并不足以形成一个有力的保护主义的伦理体系。”

威尔逊是个什么样的人物?这是许多读书人关心的,我略谈自己的一点看法。首先,他是一个蚂蚁专家,从十几岁就喜欢上了蚂蚁。这本身没什么,许多孩子也都喜欢过蚂蚁,但把这种爱好保持终生,成为全球屈指可数的蚂蚁研究方面的几个权威之一可不容易。他对包括蚂蚁在内的社会性昆虫的行为有着全面、细致的了解,能够从文献、实证和哲学多个角度研究和综述人类已经有的相关知识和思想。

其次,他是当今最伟大的进化思想家,一个保持着传统的博物学家,在这一点上他很像林奈和达尔文。法伯(Paul Lawrence Farber)曾写过一本《发现大自然的秩序:从林奈到威尔逊的博物学传统》(2000年),正如副标题所指出的,在博物学传统中,他是当今公认的领军人物。他对“亲生命性”、“生物多样性”、“自然保护”的呼吁,思想源头是他的博物学实践和理论。他对伦理原则的普适性的态度,也打上了进化论的烙印。他并不赞同将一种统一的道德准则强加于全人类;也许道德困境是不可避免的,只要做到局部相容(对照于进化论的局部适应)就可以了。

第三,他是一个平和的有风度的严肃学者,很在乎从生物学的角度来阐释伦理、美学、宗教、社会组织等复杂现象,有时被扣上还原论和基因决定论的帽子。他本人一再否认这种指控。不管当初他的认识如何,但后来一系列著作中的清晰文字已经为此作了极好的辩解。他欣赏梭罗,他理解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他说,“很长时间以来,我一直相信,保守最终应当成为一种首先道德情操”(《社会生物学》中译本第4页)。在当今时代,有哪位学者、科学家敢于认真地宣称保守是一种美德?我相信他是正确的。

在《社会生物学》出版后三十多年中,威尔逊一直致力于“保护生物学”,这使得他有机会从更广阔的视野考察什么是人,人与大自然的关系如何,以及人性究竟是什么。他一再重申,荒野曾是人类的家园,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人们在生活上依靠的就是对野外生物多样性的熟悉程度,包括对周围的生态系统和构成生态系统的动植物的熟悉程度”(《社会生物学》中译本第4页)。无疑,熟悉荒野和周边的动植物需要博物精神和博物实践。

我以为,很好地把握威尔逊的思想,博物学是个好帮手。没有博物学的眼光,他不可能提出那样伟大的新“综合”,虽然是未完成的综合。

2008北京奥运会刚结束,不妨看看《社会生物学》第7章“玩耍”一节。他的结论是:与工作和有性繁殖一样,玩耍在心理上是需要的,在遗传上是适应的,“这样一些行为,与激励我们致力于科学、文学和艺术创作的冲动那样,都来源于相同的情感过程”(第159页)。

回到标题,人这个物种,怪也不怪。如果人不怪,还有什么东西怪呢?如果人很怪,其他东西也同样怪。关键在于人作为个体和作为类都很自大,在自我评估时,通常不能把自己放回“它”从属的环境――大自然的怀抱和存在之链中。《社会生物学》能让我们更好地理解我们是谁,我们应当如何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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