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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不赠人

2008-10-08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高为 我有话说
倘若将来有幸能出本书,我不准备赠人。

8年前,为南京某著名作家编一册配图语录,集中翻阅了他的4本散文集,对其中一篇印象格外深刻:为了孩子去见个局长,恭恭敬敬呈上的两部著作,却被那厮随手丢在一旁,满脸的不屑。作家当时很尴尬,我也替他难受。那时就想,以后我出书,绝不送人,免得自讨没趣――自己以为

是宝贝,别人却当做累赘。

后来想想,是作家把书赠错了人。俗话说:宝剑赠烈士,红粉送美人。不是礼物不好,而是送错了对象,正所谓明珠暗投。不当言而言,失言;当言而不言,失人。不当赠而赠,失物;当赠而不赠,失人。

同事曾去拜会某德高望重的国宝级大师,看到各出版社的赠书从客厅一直摆到了庭院。由此可知,耄耋老者甚至米寿人瑞书是读不完的,我们就不必锦上添花再去增加老人们的负担了。更何况这些读了一辈子书的人,大概早就参破了“书读完了”的道理,如夏曾佑对陈寅恪所言。

孙犁先生有一篇《谈赠书》的文章,其中说道:经过文化大革命,赠书习惯,几乎断绝。书“我很少送人。除去出版社送我的二十本,我很少自己预定。我想:我所在地方的党政领导,文化界名流,出版社早就送去了,我用不着再送,以免重复。朋友们都上了年岁,视力不佳,兴趣也不在这上面,就不必送了”。赠书本意是以文会友,在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的当代浮躁社会,赠书渐渐地成了情谊的象征:朋友们未必读,但你应该赠。如果是这样,又何必多此一举?

叶兆言先生说,只读想读的书和朋友们的书。他真幸福。只读想读的书和朋友们的书,对我们普通人来说,是种奢望。工作繁忙,想读的书没精力读,反躬自问:朋友们的赠书我全部读完了吗?实在抱歉,没有。替朋友们着想,我的书朋友们有时间读吗?会不会成为他们有形的或无形的负担?书出的越来越多,读书人越来越少。杨树达著《积微翁回忆录》(1925年3月14日):“《〈汉书〉补注补正》六卷由商务馆出版。”同年9月:“商务馆告《〈汉书〉补注补正》卖去三万四千余册。”那么专业的艰深学术著作,半年竟卖出了三万四千册,那时可真是崇尚知识渴望读书的年代。搁在现在,如果没有基金或资金支撑,杨遇夫先生只好自掏腰包出自费书了。

来新夏先生《赠书史话》中说:“早年赠书,购书百本,所费不过稿费百分之五;今则不然,购书百册,稿费几近覆没。是赠书又不得不有所权衡矣!”一切都在涨价,只有图书在降价,还销售不出去,可见图书不是必需品而是奢侈品。况且,自己写的不过是“讲点小故事,发点小感慨,说点小道理”的小品文章,与那些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高头讲章不沾边,与那些关乎世道人心风化教化的雄文巨著不搭界,既无重大的现实意义,也无深远的历史意义,卑之无甚高论,那就更没有广泛传播的必要了,不赠也罢。

大凡赠书者,多半还要写上请对方“指教”“指正”“教正”“惠存”等客套话。而如果对方真“指教”“指正”了,又多半受不了。以己度人,赠书与人,当然是想听几句恭维话、奉承话、顺耳话、客套话,可现在文坛,在红包的作用下,文学批评家都成了文学表扬家,偶尔出个把讲了真话的人,大家一定视其为另类,不识时务。“以此(《论〈诗经〉于以书》)径复适之。适之得余书,遂弃其前说而从余议。……胡君闻义则服之美,世所罕见”(《积微翁回忆录》1922年9月23日)。就闻过则喜这点而言,无论从学问和气度来说,现在的教授比上世纪初可差远了。等而下之,我连教授都够不上,自忖没有花钱找批评的雍容雅量,书干脆就不赠了。小书是那么轻易馈赠的吗?还是藏拙为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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