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焉能如此解“女子”?

2008-11-26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邱鸣皋 我有话说
国学升温以来,在《论语》重新受到追捧的同时,有些人对“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中的“女子”也青眼相待,给予了某些“新解”、“正解”。这些“新解”、“正解”最有代表性的是把训释“女子”的模式定为“女、子”或“女+子”。如近年出版的金池《论语新译》(人民日报出版社2005年版)、沈善增《孔子原来这么说》(上
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等。媒体对这种“新解”,可能是因其“新”而予以推荐。如《中华读书报》于2008年1月2日刊出卞权的文章《女子小人疑义探析》,是推许金池“新解”的,并且有所阐发;该报又于同年5月21日刊发“本报讯”:《〈孔子原来这么说〉重现真实而伟大的孔子》,是大力推许沈善增新著《孔子原来这么说》的;接着,《报刊文摘》于同月28日发出《沈善增为〈论语〉作新解》,专文介绍沈氏把“女子”标点、训释为“女、子”的“新解”。从媒体的推许中,已可看到这些“新解”已经具有了一定的影响力,据卞权介绍,金池把“女子”视作文言实词的合成词组即“代词+名词”,把“女”解作“汝”,译为“你”或“你们”,“子”译为“学生或弟子”,他由此“寻到了解疑答案,欣喜不已”;沈善增的“女、子”说,把“女”解释为“君主的妻妾”,“子”指的是“君主的儿子”,则被传媒奉为“颠覆”了旧注的“力作”。

这确实都是“新解”!只可惜全是出于凭空杜撰,而媒体认为“文章多从训诂入手,通过甄读,颠覆旧注”云云,更是无稽之谈。语言是人们思维和表达的手段,为人们所共有。如果在《论语》时代“女子”确有“女、子”“女+子”训释的话,那么,求诸当时的语言环境,应当不乏同样的例证,而不应该为《论语》所独有。可是,求诸“十三经”,对“女、子”“女+子”这种分解法,则绝无其例,也就是说,在《论语》前后诸经典中的“女子”,统统都作“女人”解,没有作“君主的妻妾”与“君主的儿子”或“你(你们)”+“学生或弟子”之类解释的。这里不妨仔细看看“十三经”中“女子”句例:《诗经》中有“女子”的诗句是:“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邶风・泉水》,《?风・??》亦有“女子有行”句)“女子善怀,亦各有行。”(《?风・载驰》)“大人占之,维熊维?,男子之祥;维虺维蛇,女子之祥。……乃生女子。”(《小雅・斯干》)《周易》中“女子”一见:“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左传》有“女子”的句子凡四例:其一,“女子从人者也。”(僖公元年,是说姑娘出嫁从人,显然没有“儿子”)其二,“齐师败矣。辟女子。女子曰:‘君免乎?’曰:‘免矣。’……”(成公二年)其三,“王将嫁季芈,季芈辞曰:‘所以为女子,远丈夫也。’”(定公五年,是说女人不当与男人靠得太亲近)其四,“宋芮司徒生女子,赤而毛,弃诸堤下。”(襄公二十六年)《?梁传》:“女子十五而许嫁。”(文公十二年)《仪礼》有“女子许嫁”句,《礼记》亦有“女子许嫁”,又有“女子十年不出”句,《周礼》有“女子入于舂槁”句。《尔雅・释训》有“女子同出,谓先生为姒,后生为娣”,“女子谓兄之妻为姒”之类的话,句型相同或相似者不俱录。《孟子》的“女子”句有两处,均见《滕文公下》:“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尚书》无“女子”词。以上几乎遍举了“十三经”中所有“女子”之句,试问:这里有哪一句的“女子”不是专指“女人”,而可以训释为“女、子”或“女+子”即“君主的妻妾”与“君主的儿子”或“你(你们)”与“学生或弟子”的?那么,难道独有《论语》的“女子”可以例外,有作此训释的可能?答曰:绝不可能!按《论语》中的“女”字句,有“女乐”一见(“齐人归女乐”),“女”指女人;“女子”一见,即上引之句。单用“女”凡十七见,都作对称代词“汝”(你)解。“女”同“汝”,亦读作汝,孙诒让谓之古今字。这个“女”(汝)与上文“女子”句中的“女”从音到义都不相干。《论语》不可能脱离当时经典中“女子”的通例而破天荒自创“女、子”“女+子”之特例。如果孔子真的是把“‘女’指的是君主的妻妾,‘子’指的是君主的儿子”的话,那正好违背了孔子自己所表白的君子“恶居下而讪上者”(《阳货》),孔子自己倒成了他最憎恶的“好犯上者”,而沦为不“孝”不“悌”的人。(详见《学而》)显然,孔子原来决不会这么说。

金池与卞权等认为作为“女人”的“女子”是“后代通用的单纯词(名词+词缀)”,而在“孔子(春秋时代)”则是“文言实词的合成词组(代词+名词)”,“拿现代文中的‘女子’,套两千多年前春秋时期文言文中的‘女子’,失之偏颇”,以至于“闹出‘以今淆古’的笑话,甚至滑入谬误”。信口说出这种“理论”,难道真的竟敢置中华核心典籍中这么多的“女子”实例于不顾?难道上述诸经中的“女子”都无一例外地作“女人”解,也都是“拿现代文中的‘女子’套两千多年前春秋时期文言文中的‘女子’”“套”出来的?如果照金池等所谓“套”的“理论”来推论,古代的“男子”也必定是“男+子”,其中“男”“子”各作什么训释,非我辈所知,如是,“男子二十而冠”(《?梁传》),又当如何解释?要说“笑话”“谬误”,这种“理论”才是真正的笑话与谬误!

经典的某些旧注不是不可以“颠覆”的,但必须“颠”得信而有征,否则,只靠凭空猜度,信口雌黄,旧注“颠覆”不了,反而“颠覆”了自己。面对愈出愈多、愈出愈奇的“新解”、“新译”、“颠覆”、“揭秘”之类,不禁令人想到:国学热,要的是实热,怕的是虚热、邪热,而后者多了,足以断送“国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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