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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政与基本公共服务:浙江的实践与经验

2008-12-17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钟晓敏(浙江财经学院副院长,教授) 我有话说
改革开放30年来,浙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世人注目的成绩,到2007年底,全省地区生产总值1864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713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574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265元,财政总收入达324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为1650亿元,进出口总额达到1768亿美元,主要经济指标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随着浙江经济
的快速发展,浙江的财政充分发挥其在加快社会建设中的作用,特别是近年来,以和谐社会建设为目标,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更多的财力投入到与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民生领域,把支出的重点放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基本公共服务上,并通过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来满足最大多数民众的根本利益。据统计,2007年浙江省改善民生的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全年全省用于民生的支出达1240.9亿元,占各级财政支出比重为68.9%。其中:浙江省级财政用于民生的支出为151.7亿元,占省级财政支出的比重为73.2%。此外,全省新增财力的76.4%用于民生,其中省级为84.8%。

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践与经验

  (一)义务教育实现了从“有书读”的外延扩张到“读好书”的内涵建设的两大跨越,义务教育机会均等目标已基本完成,资源配置的均等化程度逐步提高。在教育机会、危房改造、师资合格率等基本办学软硬件条件方面处于全国前列。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始终把义务教育及其均等化作为教育工作的重点来抓。首先,明确政府对义务教育的责任,加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支出所占的比例在逐年提高,各级财政每年的预算超收部分,按不低于年初确定的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用于教育。其次,在义务教育投入上,坚持公平优先的原则,给每个受教育者提供同等的受教育机会和权利,让所有接受教育者共享教育改革发展成果。财政资金重点流向欠发达地区、农村地区、薄弱学校、弱势群体,以保障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通过“食宿改造工程”以及“万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农村小学的办学条件与城市学校差距进一步缩小。区域、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学历合格率差距逐渐缩小。2005年全省小学、初中入学率分别达99.99%、99.4%,“三残”儿童和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比例均超过97%,学前三年幼儿教育毛入学率达86%,2007年在全国各省区率先达到了义务教育高标准100%的完成率。

(二)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保健制度,城乡社区卫生已成为公共卫生服务运行的重要平台。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浙江各级政府和卫生部门紧紧围绕卫生现代化和“让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强化农村卫生工作为重点,以提升服务品质为保障,着力全面提升医疗卫生工作水平,保持医疗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经过30年的改革和发展,浙江初步建立起与浙江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具有浙江特色的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公共卫生体系。财政对医疗卫生领域的投资逐年增加,从总量上基本解决了卫生资源短缺问题,卫生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就医环境有了显著改善。全省居民平均期望寿命已达到74.97岁;孕产妇死亡率为14.44/10万人,比全国水平低28.76个十万分点;婴儿死亡率为10.63‰,比全国低18.57千分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和自来水普及率分别达到67.75%和83.7%,分别高出全国水平21个和30个百分点。3700万农村人口中已有3100多万加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过多年的发展,全省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完善。以县级医院、疾病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院等为龙头的技术服务指导中心在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农村卫生监督体系向基层延伸,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卫生监督执法网。实施“农民健康工程”,直接面向农民提供3个方面、12个项目的公共卫生服务,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证农村重点人群享有重点服务、保证农村基本卫生安全。

城乡社区卫生已成为公共卫生服务运行的重要平台。在城市,一般以街道为单位设置一个社区服务中心;1.5―2万人口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每1-2千个居民配备一个全科医生,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连续、综合的卫生保健服务。在农村,整合农村卫生工作中的关键要素,将全科医生、合作医疗、乡村一体化管理有机结合,完善服务体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行双向转诊断、农民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设立家庭病床,采取“住村医生”、“联村医生”和“责任医生”等形式,已初步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送医院,健康进家庭”的社区卫生服务新格局。

(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民生目标通过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日益得到了体现。

浙江省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十分重视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建设,率先在全国打破城乡分割与户籍壁垒,形成了以城乡一体化的最低生活保障为主体、农村“五保户”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各种专项救助为重要内容、较为发达的慈善事业为重要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建立了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一些地区的社会保险制度已经延伸到乡村,社会保险待遇与支付能力持续增强。通过推行“低门槛准入、低标准享受”的“双低”模式,把社保“扩面”的重点转移到非公企业和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全省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失业保险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全面并轨。土地被征用人员采用“即征即保”政策,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全省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89%,参合农民享有每人每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有2416万参合农民享受了免费体检。破除农民进城就业的户籍门槛和限制性政策,统筹城乡就业。

浙江省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建设过程中,公共财政发挥了重要作用。财政社会保障支出从1995年的14.33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300.55亿元,增长了21倍,年均增长28.8%,占同期财政支出的比重提高到16.63%,正因为如此,浙江省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要明显高于其他地区,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民生目标通过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日益得到了体现。

(四)积极推进城乡文化体育均衡发展,文化体育事业日益繁荣。

浙江省在“建设文化大省”、“建设体育强省”等相关政策的指导下,各级政府加大对公共文化体育事业的投入,文化体育事业快速发展,群众文化体育生活日益丰富,逐步改变了文化事业发展与经济发展不相称的局面。人均文化活动设施面积达到6平方米,人均文化事业费增加到45.3元,年均增速大大高于同期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速,也高于同期财政支出的增速。人均体育事业费达到32.5元。各项主要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指标均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处于全国各省市的前列。实施了“万场演出进农村”、“万册图书送农村”、“万场电影下农村”的文化下乡“三万工程”。农村的文化设施不断完善,全省行政村有线电视和广播覆盖率达90%和98%,县级文化馆和图书馆覆盖率达98%和84%,乡镇文化站(中心)和行政村文化活动室的覆盖率分别达到了54%和55%。

  加快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浙江虽然是沿海发达省份,但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也并非是一个轻松的话题,依然存在着公共服务错位、公共产品短缺的矛盾。在涉及民生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总量投入不足的基础上,结构不平衡的矛盾尤为突出。因此,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注重发展成果的普惠性,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一)以制度统一为起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要从城乡制度统一入手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建立制度统一、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体系;促进城乡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事业均衡发展,加快城市公共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网络、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向农村延伸,努力缩小欠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加快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转变政府职能,着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要有赖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同时其自身也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诱导性”因素。一般认为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取决于两个变量――可供支配的财政资源和政府的政治意愿。当可供支配的财政资源既定情况下,政府对基本公共服务等关系民生的社会性支出的增加,必然引起政府行为目标、行为模式、绩效评价方式的一系列变动,意味着政府逐渐摆脱直接从事商业与企业活动的“经济人”角色,逐渐回归其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本位”。财政支出的结构折射出政府职能的范围和规模。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必须着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增强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要改变政府热衷于基础设施方面的硬件建设,而忽略民生方面的软件建设。强化政府的责任和投入,每年新增财力中要有更高的比例用于改善民生,不断提高社会性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三)以扶弱政策为导向,重点支持帮助弱势、困难群体

在新的发展时期,我们要转变观念,政策的设计和制定应以扶弱为导向,重点支持和帮助弱势、困难群体。护弱政策主要包括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低收入者收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四)以财政转移支付为手段,解决地区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

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关的转移支付主要涉及到一般性转移支付和部分专项转移支付。各地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水平的差异取决于基本财力和支出的优先次序。但总体上看,基本财力是最主要的,财力不足,很难保证对基本公共服务的资金投入。但从另一个方面看,即便财力充足,如果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没有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也有可能使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不能满足需要。因此,对于落后地区,解决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需要综合运用财政的转移支付手段,用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来解决基本财力问题,用专项转移支付来诱导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流向。但不管是一般性的,还是专项性的转移支付,都应该以一些既考虑需求因素,也考虑成本因素的客观性的指标作为依据,用公式化的拨款形式来替代基数加增长的拨款形式。

  (五)以公民参与和立法为保障,建立基本公共服务的消费者监督与控制机制

在很大程度上,均等化是指最低技术标准或服务质量的均等化。实践中,基本公共服务的水平与质量,不仅取决于提供者的主观意愿、责任心和努力程度,还取决于决策与运营管理信息的公开透明以及公众参与程度。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立法,保障居民相关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建立对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及其质量的消费者监督与控制机制。

  (六)以绩效指标体系为依据,建立基本公共服务的评价和管理新机制

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制度因其注重结果导向和对公民公共服务需求的回应,日益成为公共部门进行有效资源配置、提高政府效率的一个重要手段。随着我国公共财政框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对公共支出强化绩效管理成为建立强大、高效公共财政的关键环节。因此,通过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指标体系,为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的事前决策、事中审查和事后评估提供科学依据,对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上级财政可以通过对所辖地区各地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程度的评价,出台奖补结合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

总而言之,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责任主体是政府,转变政府职能是前提,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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