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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论研究方法的反思与重构

2008-12-24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陈慧平 我有话说

《价值哲学方法论》,孙伟平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5月第一版,39.00元

巴甫洛夫曾说:“方法掌握着研究的命运。”黑格尔进一步指出:“方法并不是外在的形式,而是内容的灵魂和

概念。”孙伟平教授的新著《价值哲学方法论》正是从“方法”入手,在大胆怀疑、系统反思传统的价值论研究方法的基础上,从实际活动着的人出发,立足主体尺度和主体际关系,坚持价值的实践品格和历史维度,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价值论研究方法的新思考。

在《价值哲学方法论》一书中,作者认为,在价值论研究领域,目前占主流地位的研究方法乃是“拟科学的”认知论研究方法。所谓“拟科学的”认知论研究方法(以下简称拟科学方法),是模拟自然科学的、以客体为中心、以超主体的事实或真理为指向的研究方法,“客体至上”、“单向认知”、“知识本位”是其表现。

然而,用拟科学方法来研究人学价值论是不适当的。因为,价值论是以人和人的生活实践为中心、以人的主体地位和作用为实质的。它关注的是“世界对于人的意义、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是以“人的内在尺度”或“主体(人)的尺度”为根据的。“在人学价值论与科学认识论之间,存在着深刻的实质性的学术差异。”套用拟科学方法,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人的中心地位,忽视了人的主体性及其作用,而且影响了价值论研究的进展、深度和可靠性,使价值哲学远离大众生活,不能真正解决实际价值问题。

关于研究方法的反思和批判,目的在于重构。那么,什么才是适合价值论学科性质的研究方法呢?作者进行了系统的探索。

首先,实践的观点是价值论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是讨论一切价值问题的前提和基础。价值既不是事物、对象本身或其固有的性质,也不是人们头脑中主观地“构造”、“建构”、想象出来的,而是在人类实践活动中生成的、并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价值的实践品格决定了:价值论研究在方法上,必须真正以实践为前提和基础,以实践为目的和指向;将价值生活实践及其历史发展作为价值论研究的对象和文本,深入到实践结构的内部去揭示价值现象的基础和地位;一切理论和现实价值问题的解决都必须诉诸实践,向生活、实践学习,特别重视生活实践及其历史发展的解决在价值问题解决中的基础性意义;必须将价值论研究融入到人们的价值生活、实践中去,与具体的历史的价值生活、实践一体化。

其次,人是理解价值问题的关键。价值论是人学,是一门研究人、塑造人的学问。这意味着不能单纯用描述物的方式、方法描述价值,不能单纯用研究物的方式、方法研究价值,而只能从人出发,透过人的视角看待价值,只能通过人的语言和思维言说价值,只能借助人的社会生活实践把握价值、解决现实价值问题。特别是,在具体的理论研究和现实价值取向层面,要坚持从具体的历史的人出发,以人为中心思考和解决一切价值问题;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永远将人当作目的、而非手段;以人的价值原则决定具体的评价、选择标准,指导具体的价值行为。

再次,价值是一个历史范畴。只有从具体的历史维度出发,运用历史分析方法,在人的社会历史中理解和把握价值,或者将价值还原为一个历史性过程,价值问题才能得到真实恰当的理解和解释。如果用这种历史的观点和方法看,那么,不存在超越主体(人)的历史活动的价值,不存在始终如一的绝对价值,不存在永恒不变的终极价值。而且,对价值的评价、把握也是一个历史过程,具有过程性。

第四,价值的根本性质在于主体性,研究价值问题的关键也在于从主体(人)出发,深刻认识主体,把握价值的主体性和主体际性。必须反对价值分析中的各种无主体思维,并通过主体性思路与方法,明确主体的权力与责任,高扬主体性,消解传统价值哲学中的客观性神话、普遍性神话以及所谓永恒真理。

无论是对于方法的彻底反思,还是探索性的重构,谨慎与开放的态度贯穿于《价值哲学方法论》的始终。实际上,作者并不试图用方法构筑起一个包罗万象的价值论作为解决现实问题的灵丹妙药。这种理论态度是真诚的,也是明智的。由于人自身和社会的复杂性,特别是人的心理、精神因素的复杂性,方法论建构工作不可能一劳永逸,基于人类生成性的价值生活实践的、新的真正切合价值论的方法的总结和提炼,必然是一个一个不断突破既有的限度、达到新的境界的探索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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