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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盹儿之研究

2009-03-25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顾农 我有话说
最近同年轻朋友闲谈,不知怎么说起一位大公司白领告诉他过去的同学说,他们那里的规矩是打卡上班,迟到一分钟扣20元;上班不准干私活儿――打个盹儿什么的倒没有人管。

我生也早,没有当过公司白领,今后更不可能打卡上班――我已经打卡退休了。不过我很能理解那公司的规定:应该按时上班,松松垮垮拖拖拉拉有什

么效率,还能干什么事业!上班不干私活儿也是对的,私活儿要放到业余时间里去干,打盹儿也是如此。孟子早就说过:“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孟子・滕文公上》)儒家传统道德讲究公私分明。

如果我当公司的老总,也得立下诸如打卡上班以及此类的规矩;至于迟到一分钟扣他多少钱,则要看所发工资的平均水平,如果工资比较少,扣20元大约略多了一点,迟到5分钟,他这一天岂非白干了?他还是做了不少事――打个盹儿也不止5分钟嘛。但不扣是不对的,多少也得表示一下,此即古人之所谓“蒲鞭”。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

按说打个盹儿什么的也不可以,这同迟到是一样的,影响公务方面的从业时间和效率。为什么不扣钱呢?如果我是公司老总,则回答也很简单:考核员工上班是否准时,只要在入门处安排下一座打卡计时的小设备就行了;而考核他们是否打盹儿则难有这样的仪器,派人盯着或者安监视摄像头,未免过分,太伤人自尊。任何规章制度都存在一个实施它的成本(包括精神方面的)问题,成本太高而收获有限的事情,大可不必做,或者叫做没有可行性。

想当初还是人民公社的时候,打钟上工,吹哨子收工,每天记工分,也未尝没有一套一套的制度;可是社员们下地往往不卖力气,地头上打盹儿的大有人在,等到他下工回家种自留地的时候,却是另外一个态度了。上下工是准时的,而效率低不可言。

吴思先生有一篇文章讲这个问题,称这种干公事偷懒的办法为“低成本伤害能力”,很难加以监督,而对公事伤害不小。从历史上来看,取消井田制,将地租给农民种,然后按亩收农业税;现实生活中用大包干取代公社式的制度――道理都在于此。吴先生这篇《庶人用暗器》收在他的大著《血酬定律――中国历史中的生存游戏》(中国工人出版社,2003年8月版)一书中,而这本书又是他的名著《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生存游戏》(云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1月初版)的续编。后一本书近有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2月再版本,他的基本理论多在于此,读起来很有味道,让人们在读史的时候头脑清醒不少。

问题在于,不可能什么事情都通过单干来提高积极性;工业生产、科学研究尤其不可能一个人一家人地单干。愈是现代化,组织的规模一定愈大愈复杂,打卡上班之类的管理固然势在必行,而打个盹儿之类的“低成本伤害能力”如何对付,恐怕还得另想办法。管理一定要有制度,但制度也不是万能的。吴先生的两本书只分析制度及其潜规则,只讲搏命换钱的血酬定律,而几乎不讲理想和精神的力量――也许他会在以后的书中来讲这些个方面吧。

“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一句的文眼在一个“敢”字。当然有必要拿制度管着他,拿扣多少钱威胁他;但最好还要有公私分明的良心提供自我约束。单是靠量化来管理恐怕还不够,甚至根本不行(科研方面的量化管理现在已经弊端百出);在不少地方,大约总还得动点别的脑筋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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