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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教版八年级语文教科书的语言问题

2010-06-16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邱洪瑞 我有话说

作为提高国人语文素养的主要凭藉,影响着亿万读者的语文教科书尤其应当观点正确、语言流畅。然而,笔者偶尔翻阅“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八年级下册《语文》(江苏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即发现有一些不妥之处,在此不揣浅陋,一一指出,以就正于方家。

其一,用词不当。第一单元导言:

 

 自然万物,不仅孕育了我们的生命,而且给予我们许许多多人生的启示。(第1页)

要说“大自然孕育了我们的生命”尚可,“自然万物”(例如它下文提及的“海燕”“白杨树”“石榴”)如何能够“孕育”我们的生命呢?

其二,文法不通。《名著推荐与阅读》:

他与“造反”本来毫不相干,可是他一出场不久就碰上一个大麻烦:妻子遭人调戏,林冲得知后立即奔赴现场,保护妻子,严惩流氓,可是得知这流氓乃是“本管高衙内”,就“先自手软了”。(第182页)

这句话涉嫌句式杂糅,“一出场”表示刚刚出场,“出场不久”则表示出场后情节已经稍有发展之时。“一出场不久”杂糅了两种表示时间而又有不同涵义的句式,其所指反倒令人不知所云了。另外,从语境上看,“奔赴现场,保护妻子”是叙述实情,而“严惩流氓”只是并未实现的一时的想法,因此主客观不宜混淆,可在“严惩流氓”之前加上“并想要”三字。

《如果我主办校刊》:

通过刊物,向学生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学校的建设发展蓝图;告知学生学校的工作思路、教学改革举措;提供师生发表关于学校管理、教学等方面评价的园地;学生自己的习作、研究性学习的成果、参与社会实践的体会,都可以在此登台亮相。(第110页)

这段话条理不清。它用三个分号隔开,是一个由四个分句构成的并列复句,但前三个分句的主要动词“宣传”“告知”“提供”之前都可以视为省略了一个共同的主语“学校(或办校刊者)”,最后一个分句则出现了自己明确而且比较复杂的主语“学生自己的习作、研究性学习的成果、参与社会实践的体会”,其陈述对象与前三者明显不同,因而不宜于和它们并列。把第四个分句处理为一个独立的句子,也就是把第三个分号改为句号,才显得文气畅达。

其三,语文知识表述片面。《如果我主办校刊》:

栏目的名称也要讲究,要轻松、灵动、活泼,充分考虑学生的阅读心理。比如“校长心语”比“校长讲话”有情味,“青春风景线”比“校园生活”有诗意,“好事回放”“好人写真”比“好事纪实”有新鲜感。(第110-111页)

其实,栏目名称的选择也是一种修辞活动,应该与文体风格、具体语境相适应,岂能一味追求轻松灵动?老舍先生就曾经指出,选用语言应特别注意“如此人物,如此情节,如此地点,如此时机,应该说什么,应该怎么说”。试想,如果开设一个纪念海地遇难英烈的栏目,如何去做到“轻松、灵动、活泼”?又假设因此特为校长的讲话设一栏目,那么,是“校长心语”的情味合适,还是“校长讲话”的情味合适呢?可见,如此片面地表述语文知识,只会引导学生盲目地追求时尚,甚或养成一种华而不实的文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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