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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日本的海外农业投资案例中学习

2010-06-30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朱玲 我有话说

近两年,中国企业去南美买地种大豆的欲望热流涌动。2009年2月19日,中华油脂网发布消息称,浙江海宁以皮革加工出名的华丰村,成立了一家“华丰粮油种植专业合作社”,吸纳农户732户,共筹集资金554.40万元,计划到巴西买地种大豆。起因是金融危机中皮革企业销售额下降40%,村干部试图效法国家四大粮食企业去巴西买

地种大豆,以此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2010年5月21日,中国粮油信息网披露,重庆粮食集团在巴西购地300万亩,国家开发银行将为项目提供65%的贷款资金。这条报导还提到,中粮集团曾意欲在巴西购地,但由于美国四大粮商的联合抵制而告失败。这使重庆粮食集团的董事长为做成这桩买卖颇感自豪,言及该集团还将前往阿根廷置地。今年6月初,笔者在北京-圣保罗的往返班机上,遇到黑龙江省某国营农场的同一个考察团,言及去巴西寻求买地的可能性,打算做粮食生产、仓储、海运和进口中国的一条龙生意。从这些团员的言谈中,足以感受到企业从事海外农业投资的热情是多么高昂。

笔者在巴西参加有关农业发展和食品保障的国际会议时,从日本农经学会主席、东京大学农经系主任本间正义教授提供的口头和文字信息中了解到,海外农业投资风险很高。日本政府和企业为此谋划和运作多年,几经周折,才找到了规避风险和保障收益的途径。但从上述网络消息和与置地考察团的谈话中则不难注意到,中国的企业对投资风险明显估计不足。故而笔者以为,日本的海外农业投资经验,尤其值得中国有关政府机构和意欲海外投资的企业学习借鉴。

一、东南亚的产权保护制度缺失和社会动荡造成日本投资损失

据本间正义教授介绍,日本的食品需求至今仍有40%依赖国际市场,因此政府和企业一直重视海外农业投资。上世纪50-60年代,日本企业在东南亚国家置地发展种植业。没想到,这些国家例如菲律宾的地籍管理制度缺失。卖地者随意指定土地边界,事后屡屡发生土地争端,当地社会法制薄弱,投资者的产权得不到保护。加之东南亚国家和地区的社会不稳定,政权更迭频繁,日本企业的土地投资几乎损失殆尽。此类教训,促使政府和企业家不断探索新的海外农业投资方式。到70年代,确立了通过促进全球农业发展来实现日本食品保障的理念。具体说来,在世界上适宜农业开发的地方,首先确认符合国际社会、本国和当地因粮食增产而产生的利益交汇点,然后为当地提供农业发展援助,接着再引入商贸企业参与。这一模式,在巴西的荒漠开发项目中取得成功。

二、日本通过发展政府间合作关系以及农工商合资企业获益

日本与南美国家的关系由来已久,二战之前就有大量移民在巴西落户。侨民社群的存在,可以说是日本政府发展对巴关系的先导。《日本-巴西农业发展合作框架协定》就是两国经贸关系的一个重要内容。据此协定,日本政府通过海外协力机构和民营银行,从两个方面连续四期向巴西荒漠开发项目提供援助:其一,为土壤改良、水利建设和电气化子项目提供资金;其二,在荒漠地区开展日本-巴西农业技术与环境监测合作研究。这一援助项目大约延续了近30年,为日本商贸企业进入巴西农业作了长期铺垫。

2006年,日本的Mitsui&Co.(三井物产)与美国的CHS(纳斯达克上市公司)和巴西的PMG贸易公司联合,成立了一家名叫Multigrain的合资公司。这其中,日本和美国的公司分别控股39.35%,在董事会中各占4个名额;巴西的公司控股21.3%,在董事会中占2个名额。合资公司Multigrain的本部设在英国,在巴西的业务包括农产品生产、仓储、加工、出口和销售,共雇用员工1600人。Multigrain的农场分布在3个州,占地将近12万公顷。农场平均规模为12000公顷,水、电、路基础设施齐备,采用卫星遥感田间监测技术。农场的种植业产品,主要是大豆、玉米、棉花、糖料和小麦。Multigrain的农产品加工和出口业务设施,由东到西横跨巴西中部8个州,其中包括:23处仓储集散地,5个牛仔布纺织厂,一个配方肥料生产厂,一条专用铁路,4处专供大豆出口的港口及设施,还有1处小麦出口港。据巴西媒体透露的消息,Multigrain公司还将把业务拓展到生物能源领域,以甘蔗为原料,生产和出售乙醇。

Multigrain的销售对象,是全世界的买家,并非局限于日本。本间正义教授强调,这个公司的经营活动纯属商业行为,即使是对日本的业务也是如此。针对日本市场的需求,Multigrain专门生产和销售非转基因大豆和肉鸡。这对日本的食品保障,无疑也大有好处。

日本海外协力机构在总结巴西项目经验时指出,农业是一项需要长期投资和经营才能见效的事业,务必尽可能降低风险。农业海外投资,一是需要政府间的投资协定和贸易保险措施,二是需要公共部门和民营企业的合作,才有可能保障应得的收益。海外协力机构宣称,将把日本-巴西的国际农业发展合作和对巴西农业的投资模式,推广到非洲农业开发项目中去。

三、日本经验的启示

上述案例显示如下政策含义:第一,日本的食品保障路径,实质上是一种扎扎实实稳步推进的全球战略。日本政府基于本国农业资源不足的现实,把目光放大到发展中国家具有农业潜力的地方。在实施国家援助项目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受援国的需求,从而在援助对方发展农业的同时,也有效改善了本国的食品供给环境。第二,日本政府和企业都具有强烈的风险规避意识。一方面,政府通过外交和经贸协定为本国企业的海外投资提供政治保护;另一方面,日本企业通过与多个跨国公司相互参股的方式,降低海外投资的政治和社会风险。第三,从事海外投资的企业具有丰富的国际投资和管理经验,其参与的跨国合资企业则在建立伊始,即借助多元化的规模经营,获得强大的国际竞争力。

反观中国的农工商企业,在风险管理和跨国经营方面都欠缺经验,同时也不大了解现存的和潜在的竞争对手。因此,纵然拥有雄厚的国家资金作后盾,在未做足必要的功课之前,也不宜贸然从事海外投资。这并非意味着,在日本及其他跨国企业占据对象国投资市场的有利地位后,中国的企业不再有机会。2009年,中国已成为仅次于欧盟的巴西农产品最大进口国。那么以农产品贸易为契机,中国的企业完全有可能逐渐进入直接投资领域。鉴于欠发达国家对中国提供发展援助的预期日益提高,国内企业的海外投资需求也日益增加,故而有必要参照日本经验,采取如下行动:

第一,成立中国国际发展机构和政策研究部门,专门从事对外援助。

第二,收集发达国家海外农业投资信息和经验,发展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的合作,并与国家外交政策相互配合,审慎探寻投资对象国及当地商业伙伴,逐步开展海外农业投资和贸易活动。

2010年6月11日,第一稿;6月21日,第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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