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2月29日

广东将年拨款八千万改造薄弱中小学

    本报讯(记者戴自更)广东省将在今后3年内,每年拨款8000万元,用以推动全省6000多所薄弱中小学建设,使其达到规范化要求。这是记者最近从广东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1996年广东省已基本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得到根本的改善,但由于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学校之间在办学条件以及教育质量等方面还存在着差距,据统计,按广东省中小学规范化标准要求,全省还有相对薄弱学校6000多所,约占中小学总数的20%。

    为了实现平等教育,巩固提高普及义务教育的成果,广东省规划用3年左右时间,有步骤分期分批改造薄弱学校。具体做法有五点:一、结合实际,界定薄弱学校,并提出改造计划;二、结合小学、初中的学校布局调整,对不具备办学条件、规模过小的学校实行撤销或兼并,提高办学效益;三、制订优惠政策和措施、鼓励经验丰富、水平较高的校长、教师轮流到薄弱学校工作、任教,同时,建立起省、市、县一级学校与薄弱学校挂钩制度,互派校长、教师进行交流。四、加大经费投入,建立扶持薄弱学校专项资金,省里每年拨出专款8000万元,要求各市、县(区)相应设立专项经费。五、做好改造薄弱学校,建设规范化学校评估验收工作。要把改造薄弱学校工作纳入每年“普九”工作的复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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