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2月29日

出口企业应重视利用普惠制

邵文杰

   

    我国从1980年开始利用普惠制,17年来已累计签发普惠制产地证书1050.7万份,签证出口金额2386.9亿美元。如果按平均减免关税10%计算,我国出口产品已获得减免关税近240亿美元。其中,1992年以来累计签发普惠制产地证书670万份,签证金额1470多亿美元。国家商检局告诫企业,普惠制是一项出口企业获益的制度,还需出口企业的主动利用和大力争取。

    普惠制是发达国家(给惠国)给予发展中国家(受惠国)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的一种普遍的、非歧视的和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制度。它的目标是,通过给惠国对受惠国的出口产品给予减免关税的优惠,使受惠国增加出口效益,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1971年,以欧共体第一个实施普惠制给惠方案出台为标志,普惠制在全球正式实施。八十年代以来,中国也逐步进入享受普惠制待遇国家的行列。1978年,澳大利亚、新西兰率先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到目前为止,全球已有28个国家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

    为利用好普惠制,近些年来,国家商检局先后发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及其《实施办法》,《加工工序产品清单》,《普惠制旅游零售商品签证管理规定》等文件,编译了国外有关普惠制的资料,同时为全国大中型出口企业的厂长、经理和“三资”企业的代表举办了普惠制关税讲座,累计培训1万多人次。从商检机构签发的普惠制产地证书和金额来看,1980年刚开始利用普惠制时,全年签证数仅有78919份,签证金额20.6亿美元,而今年仅上半年签证数即达89万份,签证金额208亿美元。这既反映了我国组织利用普惠制水平的明显提高,也表明了利用普惠制对于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的促进作用。

    虽然我国在普惠制利用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总体水平还不高,利用率尚不到50%,而且发展很不平衡。从地区分布看,目前深圳一处的签证量即达全国签证总数的40%,广东占35%,而不少地区所占比例则微乎其微。从企业性质看,外商投资企业普惠制利用率较高,国有企业利用率偏低,一些国有生产企业和外贸公司至今还没有把普惠制作为对外贸易的有利条件主动加以利用。

    普惠制是一种机遇。由于普惠制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单方面的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因而并不是与世长存的。实际上,目前给惠国正在采取种种方式逐步削弱普惠制的优惠程度。其中的一项措施便是“毕业”制度。其主要内容为:当从受惠国优惠进口某项产品的数量增加到对给惠国相同产品或有直接竞争性的生产者造成或可能造成威胁或损害时,给惠国即对该项产品完全取消或部分取消其享受普惠制关税优惠的资格;当一些受惠国家(地区)在世界市场上显示出较强的竞争力,给惠国则对之完全取消受惠国资格。

    我国目前已有一些出口商品被欧盟“毕业”,无法再享受普惠制待遇。而乌拉圭回合关税减让对普惠制也产生了不利影响,削弱了受惠国的优惠幅度。因此,抓住机遇,充分利用普惠制的优势,对于出口企业已是不容犹豫的事情了。目前,我国商检部门正在配合外经贸部门研究对策并争取欧盟给予我国手工制品和对我国中西部地区出口商品普惠制优惠关税待遇,同时积极扩大宣传,让更多的企业了解普惠制。作为主要获益者的出口企业,也应积极学习普惠制,主动利用普惠制,以提高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加速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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