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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建筑的美与丑

1998-05-30 来源:光明日报 朱子峡 我有话说

城市建筑是一个时代经济、文化风貌的凝固的表征。它不仅具有实用功能,

而且必然体现时代的文化取向和艺术品位,并以自己的形象流传后世。因此,城市建筑的美与丑便成为专家关注的话题。

漫步北京的街头

,一幢幢新建筑鳞次栉比,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在令人欣喜的同时,也不时有不和谐的音律出现,使人在美与丑的杂糅中产生种种疑惑。

八仙过海显神通整体布局欠从容

纵观北京的建筑,可以发现一个很普遍的现象,这便是突出自己,忘掉环境。西长安街上的中国人民银行、工艺美术馆、长途电话大楼三者均以自我为中心,一字儿排开;北京站口上的交通部大楼、海关大楼、邮电大楼、妇联大楼也是各自为政;中粮大厦、中旅大厦等建筑更是标新立异,和四周环境格格不入。这些,用中央工艺美院教授、北京市政府专业顾问袁运甫的话说就是:“北京的建筑单看一个个体还可以,总体看就不好说了。站在朝阳门桥向南看,那些大饭店的顶部比例极不协调,外轮廓的影约线缺少美感。”

建筑应事先规划,小环境应服从大环境,这是城市建筑最基本的原则。但实际状况是施工引导设计,设计引导规划,顺序完全倒了过来。

据北京市城市规划局的有关人士介绍,造成京城建筑的总体设计和单体设计互相脱节的原因是,单体建筑的设计基本上是建筑单位的意图,而建筑单位往往只考虑本单位或领导个人的风格所好及审美取向,缺乏对建筑与建筑之间形成的整个群体关系的考虑及对城市建筑文化品位的总体认识。因此形成同一个地点同时上马好几个工程,可彼此之间缺乏协调,结果是“各自一把号,各吹各的调”,有的建筑明明不可取,可因为建筑法的不严谨,谁也奈何不了。当然,在这种各自为政的体制下,要求建筑单位考虑自身以外的需要也不现实,全局的规划也不是某一个或几个建筑单位所能考虑和决定的。因此用中房集团建筑设计事务所总建筑师布正伟的话说,这就形成了“保护区不完善,更新区不讲关系;整体上特色不鲜明,局部上缺乏关联性;从贴近人的环境上看,又缺乏可爱的细部”的问题。

瓜皮小帽何时了西洋建筑知多少

1986年有关部门提出了“维护古都风貌”,1993年又提出“夺回古都风貌”。在“古都风貌”的召唤下,北京许多新建筑几乎无一例外都顶上一个小亭子,像城乡贸易中心、妇联大楼、交通部大楼、三里河银行大楼、中粮大厦等等,最为壮观的则是北京西客站那造价8000万的超级小亭子。连北京电视塔也不甘示弱,在400米高的上方顶上了一个宫灯。三环边上的中旅大厦那几个黄灿灿的小亭子则极易使人联想起皇太子的帽子。

对此,建筑评论界一片“否”声。袁运甫教授认为北京盲目搬建具有权力色彩的大屋顶子、小亭子,不惜重金来表达过分奢侈的审美要求,这种审美要加引号。北京西客站总设计师朱嘉禄也认为,过去的建筑一般都是低层,平面简单,运用小亭子很相匹配,而如今让功能复杂、平面多变的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去扣上小亭子,不和谐,很生硬,尤如穿西服戴瓜皮帽,比例也不协调。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陈志华先生认为只有旧城区和文物建筑才是古都风貌的唯一的、不可替代的载体;离开了这些载体,即使所有的高楼大厦都扣上了形神俱备的大屋顶,也绝不是古都风貌,再说新建筑都去体现古都风貌了,谁来体现新都风貌?

近二年,北京又出现了一种模仿世界古典建筑的“西洋新古典风格”的建筑,如恒基中心、富华大厦。这种对西洋建筑的模仿和小亭子的运用机理是否如出一辙?我们的建筑除了模仿难道就真的出不了自己创新的独特风格了?

古城翻出新鲜意旧城风貌须夺回

北京古城风貌面临危机,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50年代初,著名建筑学家梁思成先生和著名规划家陈占祥先生的《关于中央人民政府行政中心区位置的建议》未被采纳。在一片“摧毁”声中,北京城墙被扒,东四、西四牌楼被拆,古建筑似乎与封建二字相联。历经五朝的帝都北京因而变得面目皆非。

30多年过去,“夺回论”替代了“摧毁论”。细细推敲,无论是“摧毁”还是“夺回”,建筑的宗旨都是在追求建筑的象征意义和理想中的建筑形式,多少年来,我们建筑的文化模式也早已习惯靠理想和信念来支撑,至于其中的代价和过程以及实际意义上的内容顾及得并不太多。

一个突出的现象,在一大批新建筑复古的同时,现存的古建筑的维护也并不令人乐观。圆明园唯一幸存的完整的古建筑正觉寺长期被遗弃;翻新后的颐和园长廊修旧如新,工艺水平远远不如以前;故宫门前,广告林立,货摊陈杂,违章建筑、违章停车比比皆是;而旧城区粗线条的大拆大建大改更成了京城建筑的一大时髦。

对此,布正伟指出,创造现代城市特色的努力,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旧城区及古建筑的维护和整建水平如何。如果把注意力都放在开发上,教条地照搬“以全新建筑取胜”和特殊模式,势必会使京城风貌的特色渐渐丧失。

鉴于京城建筑的现状,专家们呼吁建筑理想和立法。袁运甫教授说:“对于建筑,我们应追求新的、现代的、而且是东方的,这是一个目标,是一个符合时代各方面要求的建筑理想。”朱嘉禄指出,建筑应立法,建立法律对建筑的约束机制,责权要明确,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外行瞎指挥和克服形形色色的主观主义、本位主义、官僚主义。尊重科学、尊重专家,让设计师的水平得到充分的发挥。

今年年初,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法》已出台并开始实施,一切无序都将会变为有序。我们期待着建筑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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