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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将部分恢复使用汉字

1999-02-11 来源:光明日报 朱克川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汉城2月10日电韩国政府9日决定,在公务文件和交通标志等领域,将恢复使用已经消失多年的汉字和汉字标记,以适应世界化的时代潮流。

韩国文化旅游部长官申乐均9日在国务会议上提出了一份《推动汉字并用方案》。方案指出,为了发展韩国的传统文化,促进与汉字文化圈国家的交流和推动观光事业的发展,将目前完全使用韩国文字的公务文件改为韩、汉两种文字并用,以解决韩文难以表明含义的问题。

该方案指出,今后,凡地名、人名、历史用语等不写汉字就容易发生解释混乱的语汇,均在韩文后面注明汉字。为了给中国和日本的观光者提供方便,将逐步在道路交通标志上实行汉字标记。此外,还将同教育部门协调改善汉字教育体制的问题。

主持这次国务会议的韩国总统金大中说:“如果无视汉字,将难以理解我们的古典文化和传统,有必要实行韩、汉两种文字同时并用。”他指示有关部门在各种韩文招牌上注明汉字和英文。韩国历史上长期使用汉字,1443年朝鲜王朝发明了一套被命名为《训民正音》的拼音字母,这些被称为“谚文”的字母可以拼写当时的汉字发音和本民族的语言。但是,韩国的各种古典文章和史料仍以汉文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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