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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全面实施全员聘用合同制

2001-04-21 来源:光明日报 薛 冬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20日电中科院自实施国家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工作以来,即开始建立全员聘用合同制,截至今年3月底,全院136个事业单位,除极个别单位尚在进行这项工作外,已全部实现了全员聘用合同制,涉及人员共56000人。这是记者今天从中科院人事制度改革通报会上获悉的。

全面聘用合同制是单位与个人在平等自愿、双方协商的基础上,明确各自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并根据科研开发任务及岗位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聘期满后用人单位与个人可进行双向选择。这一制度基本克服了在人才使用上“一次就业定终生”、“铁饭碗端到底”的弊端,有利于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人才流动,优化队伍结构。

据悉,近三年来,中科院各研究所已根据凝练的科技目标和工作需要,全面合理地设置各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其他岗位,在单位内公开招聘,竞争上岗。这一新的用人制度给研究所的发展带来了生机和活力,并初步形成了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新机制,显著增强了科技和管理人员的竞争意识,为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了必要的制度环境。

2001年到2005年,是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工作全面推进阶段。中科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在全员聘用合同制的基础上,全面实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任、合同管理”的全员岗位聘任制和人事代理制,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用人制度。全院范围内所有岗位均实行聘任制,停止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职员职级晋升的评审,撤销院级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委员会。在试点单位,为保障各类重大项目和专项工作的阶段性人才需求,将实行项目聘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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