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哈尔滨5月1日电(记者朱伟光通讯员王琦)日前,黑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出通知,坚决取缔非上级批准而举办的地方性节、庆日活动。
近年来,一些地方为了增强所谓的影响力,纷纷举办各种名目繁多的节、庆日活动,使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庆典活动过多、过滥,造成浪费,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针对上述情况,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决定,坚决取缔那些效果较差、劳民伤财、群众意见较大的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除经上级批准举办有特殊重大意义的节、庆日活动外,一律不准举办其他节、庆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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