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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断骗税“黑手”

2001-05-12 来源:光明日报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赵承 吕鹏 我有话说

今天,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林俗存、黄文龙等4名骗取出口退税的罪犯执行死刑。同时,陈楚荣等3名骗取出口退税的犯罪分子被一审判处死刑。至此,潮阳、普宁两市骗取出口退税的18起案件、40名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另有59起案件、167名犯罪嫌疑人正在审理当中。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罕见的骗取出口退税大案。据查实,潮阳、普宁两地从事骗取出口退税的100多个犯罪团伙,仅从1999年至2000年6月,就虚开增值税发票金额323亿元,涉嫌偷骗税近42亿元。

邪恶终将灭亡,正义必将胜利。2000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派出300多人的工作组开赴广东省的潮阳、普宁两市,开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专项斗争。今天,庄严的宣判宣告了广东潮阳、普宁两市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团伙的覆灭,标志着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团伙作案、专业化分工,
骗取出口退税形成“一条龙”作业

20世纪90年代后期,亚洲一些国家爆发金融危机。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1998年以来,国家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内需的同时,较大幅度提高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这一政策的实施,对扩大我国外贸出口,推动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与此同时,广东潮阳、普宁两市一些惯于投机的“硕鼠”们,从这高额的退税中嗅出了从国库捞大钱的机会。一时间,骗取出口退税在当地迅速“流行”,愈演愈烈,猖狂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这是工作组在潮阳、普宁两市调查时的两个镜头:

2000年8月23日,工作组从各税务分局调来资料。中国造币总公司的专家南下鉴定后发现,11万份发票中,8万多份是假的。专家心惊肉跳,连呼“不得了!不得了!”

2000年9月4日,工作组对出口供货企业进行检查,430户企业中,有206户纯属子虚乌有。按照工商登记的地址,有的工作组人员寻找四五家企业却在同一个地方碰面,有的地址竟然是厕所。

久经沙场的办案人员被犯罪分子的丧心病狂震惊了。一位工作组成员在日记中写道: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规模,这么明目张胆的经济犯罪,有许多犯罪分子还是文盲,甚至还有妇女和老人,骗取出口退税在这里已是“公开的秘密”。

那么,一双双黑手是如何从国库中骗取钱财的呢?

按照国家规定,出口退税必须提供供货企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外汇管理部门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征税机关的“专用税票”,也就是人们习惯上统称的“两单两票”。这些凭证从不同的环节证实一笔出口业务的真实:“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出口企业确实购进货物,“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货物确实出口,“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外商确实向国内汇入外汇,“专用税票”证明出口企业按国家规定预缴40%的销项税款。

犯罪分子竟按照这些环节建立了一套“专业化分工、一条龙作业”的链条,“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专门成立的公司虚开,报关单花钱就可以买到,外汇到地下钱庄调剂兑换,专用税票也有专人提供。

原普宁市人民检察院职工周松青,是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家”。一间十几平方米的民房内,容纳了他注册的17家企业。这些企业没有任何资产,只是雇了几个帮手。用这些帮手的话来说,“我们的工作就是按照客户的要求开发票,每开一笔收取票面价格1.1%左右的手续费。我们这里刻了500多枚印章,开完票随便摸一个盖上就行了。”周松青在两年时间里虚开增值税发票金额高达3亿多元,涉及税额5500多万元,已造成国家税款损失2000多万元。

在看守所的一个房间里,被判处死刑的黄文龙讲述了自己骗取出口退税的“发财经”:“我先是设立大兴公司获得进出口权,接着成立8家供货企业,专门虚开增值税发票。我又找到一个叫许樵理的人买到报关单,再让住在香港的同乡陈钦城汇来外汇,最后向税务机关预缴部分税款取得‘专用税票’。此后,我就可以去领取出口退税的款项。在取得退税款后,将现钞通过地下钱庄购买外汇,支付给陈钦城做下一次的‘出口收汇’,开始另一个循环。”

就是用这种手法,黄文龙在一年时间里骗取出口退税款2100多万元。

地方政府支持,执法机关纵容,
骗取出口退税形成密织的“潜网”

我们在潮阳、普宁采访的地方领导、工作组成员、普通百姓以及企业界人士,他们的一个共同看法是:一些地方官员和执法人员为骗取出口退税撑起“遮阳大伞”,织好“防风密网”,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更有甚者,内外勾结,监守自盗,与犯罪分子坐地分赃。

采访中,我们听到这样一件事情:当地一个县级领导请国税局局长吃饭,酒酣耳热之际,要求给一家企业退税。国税局局长说,这是虚假出口,不能退税。这位县领导眼睛一瞪:“我早就知道是虚假出口,要不然请你吃饭干吗?”

据介绍,潮阳、普宁两市骗取出口退税的问题,从1989年就开始出现。其间虽几经起落,但始终是重要的策源地。1994年以来,上级部门几乎每年都派出检查组进行检查。但每次检查,不少地方领导百般阻挠,一些执法部门通风报信,致使检查人员难以深入。

在看守所,普宁市流沙镇原镇长黄少壮坦言:“我们的原则是,你发财,我发展;怎么挣钱,怎么干。”

1999年4月27日,黄少壮向普宁市国税局城区分局原局长林旭了解虚假出口供货企业骗税的成本和流程,决定制定政策支持虚假企业骗税。5月7日,由黄少壮主持,镇政府召开财政、税务等部门的协调会,堂而皇之出台了5项支持虚假企业骗取出口退税的政策。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流沙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向银行贷款,转借给虚假的出口供货企业用于预缴税款。预缴税款,是国家设置的防止骗税的“防火墙”,目的是增加骗税成本。流沙镇政府向虚假企业提供预缴税款的贷款,使骗税分子轻易地越墙而过。

在5个多月的时间里,镇政府以经济发展总公司的名义到银行贷款300万元,挪用财政资金900万元,先后转入19家虚假企业的账户。而这19家企业,大量虚开增值税发票,从国库里骗取近5000万元的出口退税。在犯罪分子大发横财的同时,流沙镇也得到了1700多万元的好处,普宁市国税局城区中心分局则从流沙镇获得超收分成补贴120万元。

如果说流沙镇还可以找出“支持企业外贸出口”等荒谬的借口,里湖镇则是明目张胆地参与犯罪,镇里专门成立了企业办虚开增值税发票,并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在工作组进驻潮阳、普宁两市后,镇政府有关人员一边通风报信指使有问题的人逃窜,一边忙着为骗税的假企业寻找挂靠单位,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从查处的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案件看,潮阳、普宁两市骗税的形成,决不仅仅是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造成的,当地的税务、海关、外汇管理、工商、外经贸、银行等部门在管理上也是漏洞迭出,有的国家工作人员甚至甘心与“硕鼠”为伍,与犯罪分子内外勾结,为其骗取出口退税大开方便之门。

一些工商管理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为大批虚假出口供货企业办理工商登记;一些税务部门为虚假供货企业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少税务人员与犯罪分子共同骗税;一些金融部门为虚假企业提供封闭贷款,专门用于骗税资金周转;一些外经贸主管部门赋予虚假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一些海关工作人员为骗税分子套取出口货物报关单提供便利。

权钱交易是不法分子疏通各有关职能部门和打通管理环节的主要手段。在工作组已查处的61名违法违纪干部中,既有书记、市长一级的地方党政领导,也有税务、工商、海关、银行、外汇、财政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可以说,正是这些腐败分子对骗税行为的纵容、支持,甚至直接参与,为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编织了一张无形的“防护网”。

在“保护伞”下,在“防风网”中,骗取出口退税的犯罪分子怎能不有恃无恐。

国务院打击骗取出口退税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崔俊慧说:“出口退税有着严格复杂的程序,仅仅凭借骗税分子的个人力量是难以逾越的,地方保护和执法腐败是犯罪分子闯过重重关卡的重要原因。”

靠骗取出口退税谋求发展,
无异于饮鸩止渴,滋生的是“砒霜经济”

当地一些干部群众在接受采访时说,潮阳、普宁两市一些地方领导和执法部门对于骗取出口退税的纵容、支持,充分反映了指导思想的短视。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正在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

在改革开放初期,潮阳、普宁两市的一些人利用体制、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打擦边球,钻政策空子,甚至制假贩假,走私贩私,不择手段地获取了高额利润,并把这些方法当成长久运用、屡试不爽的良方。一些基层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人员,甚至逐渐与犯罪分子裹挟在一起,充当他们的保护人。他们中不少人因犯罪而被逮捕之后还理直气壮地以为,自己在为经济发展作贡献,是有功之臣。

一家食品出口企业的经理深有感触地对记者说:“正当企业的出口迟迟得不到退税,影响了资金的周转,提高了经营成本。而骗税企业,大笔大笔地骗走退税款。不少搞实业的人把持不住最终也加入了骗税的行列。这是对企业守法行为的一种无情的嘲讽。”

作假、欺骗得逞一时,不能得逞一世。

中国桂光集团位于潮阳市谷饶镇,曾在粤东红极一时,获得过“全国最佳经济效益乡镇企业”、“全国出口创汇先进乡镇企业”等称号,成为“明星企业”,集团总裁张桂溪也因此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然而,这个“炙手可热”的人物,却是一个贪婪的“巨偷”。

经查实,从1999年11月至2000年6月,张桂溪利用桂光集团虚开增值税发票达7.8亿元,税额1.3亿元,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张桂溪也因此被依法罢免了全国人大代表资格,并被司法部门依法逮捕,等待他的是法律的判决。

张桂溪涉嫌骗税问题暴露后,在当地引起了强烈的震动。熟悉潮阳情况的人士说,潮阳人有很强的开拓创业精神,但也有一些人急功近利思想严重,这里人多地少,盘根错节的关系网复杂,社会管理失范,为经济领域内的犯罪活动提供了“温床”。2000年6月,潮阳市铜盂镇国税所专管员郭玉秋在镇上租赁一家酒店,让37家“三无”企业携带31台税控机入住这家酒店,全部干着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的勾当。对于这样集中的大规模的骗税犯罪活动,不但国税所所长、副所长等人视而不见,原镇党委书记、镇长等也不闻不问。

事实上,潮阳、普宁两市的作假、骗税,已经严重毒化了当地的社会风气,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造成了严重的信用危机,越来越成为经济发展的障碍。

不少地方对于潮阳、普宁两市的企业躲之惟恐不及,不敢要这里的货物,不敢要这里开出的发票。企业即使有正常的业务往来,也是猜忌甚深,如履薄冰,交易行为甚至倒退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状态。潮阳一家生产“拉芳”牌化妆品的厂家,在全国小有名气。企业投下巨额广告费,却不敢标明厂址在“潮阳”,而写成“广汕公路旁”,以避嫌疑。

在潮阳、普宁两市骗税案重点突破后,国务院又向广东、广西、山东、福建、北京、江苏、浙江、上海、湖北、陕西、河北、贵州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派出工作组,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专项斗争在全国范围内轰轰烈烈开展起来。

到目前为止,全国各地工作组共检查企业2.5万多家,查出涉嫌偷骗税83.86亿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亿多元。全国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专项斗争共立案查处涉税案件533起,已经抓捕涉案人员411人。

国务院打击骗取出口退税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人庆强调,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全国进出口领域的经济秩序也为之一变。这是我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大成果。

斗争未有穷期,打击骗取出口退税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标本兼制是长远之策。此间权威人士指出,当前,包括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在内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将巩固和发展国民经济良好势头,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新华社北京5月1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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