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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严查药品销售施用中不正之风

查处违纪案件 建立管理制度
2001-06-07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杨荣 山西商报记者高恩科 我有话说

本报太原6月6日电(记者杨荣山西商报记者高恩科)今天,山西省卫生厅负责同志来本报山西记者站向记者介绍了山西查处药品销售、施用中不正之风的有关情况。

某公司的药品经销代表在省城11家医院用给临床科室提供会议赞助费和小额设备、给医务人员报销书报费的办法促销其药品,省卫生厅发现后立即查处,在处分有关人员的同时,专门发文要求相关医院要立即停止与该公司的药品购销往来。

省城一家医院的一位老大夫私自向前来就医的患者推销一家公司的保健品,医院处理这位大夫后,省卫生厅多次在省直医院负责任会议上通报此事,要求各医院汲取教训,严防此类事件发生。

大同市防疫站的2名工作人员收受药商的费用,该站给这两名工作人员行政警告处分后,省卫生厅又发文要求各医疗单位要强化管理,加强医务人员的道德建设。

山西省卫生厅严查药品销售、施用中的不正之风。据统计,仅去年,全省33所地市级以上的医院就查处各种违纪案件1000多起。严查,不仅有效地控制了药品销售、施用中的不正之风,也大大降低了患者的医疗费用。他们的做法和经验得到国家卫生部的肯定和表扬。

山西能严查药品销售、施用中的不正之风,首先因为省卫生厅对药品回扣歪风的危害性有一个深刻的认识。省卫生厅认为,药品回扣是一种腐蚀剂,它不仅污染了医务人员的灵魂,玷污了白衣天使的圣洁,同时也激发了医患矛盾,败坏了医院救死扶伤的美誉。

因此查处、灭绝药品回扣的不正之风不仅是广大患者的要求,也是医疗单位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

山西省卫生厅还认为,要彻底解决药品销售、施用中的不正之风,还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药品管理制度。为此,省卫生厅规定:一是加强管理,从源头上整顿药品购销秩序。方法之一是用公开招标的办法,采购药品。目前省人民医院等省城6家大医院已用公开招标的办法采购了150多种药品,药价平均下降了20%。各地市医院也陆续用此办法采购药品。二是坚决打击医药厂家代表的违规行为,即凡用回扣的办法倾销药品的厂家,一律取消其供货合同、停用其所供药品。去年仅省人民医院一家医院就取消了7家违规药厂的供货合同。三是严格管理临床用药,方法之一是对销售额增长过快的药品实行停售、限售政策。去年仅吕梁地区医院就根据群众的反映停售了2种新特药。而以文明行医而闻名全省的汾阳医院则事先就对一些易出问题的新特药品采取了限售措施。四坚决禁止临床科室及医务人员以“开单费”、“统方费”、“处方费”的形式拿“回扣”。凡拿“回扣”者,一律按“受贿行为”论处。五在加强医务人员道德建设的同时,严肃查处“害群之马”,对医务人员实行警示教育。六推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超收上缴、合理返还政策,切断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与药品销售之间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

这位同志说,尽管省卫生厅采取了许多措施,但药品销售、施用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在全省并没有绝迹。他希望本报继续关注这件事情,和卫生管理部门一道,坚决把这股歪风清除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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