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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白高考舞弊案一审判决

2001-06-08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戴自更 通讯员王凌波、周华娆 我有话说

本报广州6月7日电(记者戴自更通讯员王凌波、周华娆)震惊全国的电白高考舞弊案已于昨日审理完毕,电白县人民法院对去年高考舞弊案6名被告作出了一审宣判。据悉,这是新刑法颁布实施后全国首宗适用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的案例。

电白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陈作达(原电白县教育局副局长)玩忽职守罪、贪污罪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判处陈光(原电白县招生办主任)、梁禄生(原电白县招生办副主任)玩忽职守罪有期徒刑各2年零6个月;判处杨汉辉(原水东中学教务处副主任)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有期徒刑2年;判处王启政(原电白一中英语教师)、杨雄兴(原电白一中体育教师)两人有期徒刑各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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