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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环资委举行生态环境会议

2001-07-03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翟伟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北京7月2日电(记者翟伟)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今天在北京召开环境保护专题会议,听取有关环保专家就我国环境质量状况和对策所作的专题汇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在会上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必须纳入法治化轨道,要加快环保立法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努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会上,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作了汇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站长万本太就全国环境质量状况,中国工程院院士任阵海就大气环境问题及对策建议,中国工程院院士魏复盛就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其他环保专家就水环境问题、西部生态环境问题及对策,以及“十五”期间我国环境保护的目标和任务等分别作了专题汇报。专家们认为,尽管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控制环境污染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全国环境形势依然相当严峻。

李鹏在听取环保专家的发言后说,环境保护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关系到国家长远发展和中华民族的生存繁衍。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九五”期间,我国环境保护取得了较快的发展,污染防治取得成效,环境意识深入人心,环境资源保护立法取得较大成绩。

但是,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形势还很严峻,沙尘暴、水污染等问题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危害程度仍较严重,成为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障碍。

李鹏提出,在继续严格控制人口数量同时,要合理使用、节约和保护资源,加强生态建设,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力度。当前,要坚决按照“十五”计划提出的目标和要求,突出重点,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在保护和治理环境的过程中,要发挥科技的力量,提高我国的环境保护水平;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要切实搞好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不能搞破坏式的开发;在生态恢复方面,要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要进一步加大各级政府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环保工作。

李鹏指出,环境影响评价法草案已通过一审,要继续抓紧二审审议,及早制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环境保护法制建设,完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不断强化各项环境保护法律的实施力度和监督执法力度,使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在新世纪取得更大的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邹家华、蒋正华,全国人大环资委、法律委、财经委、教科文卫委、农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和委员出席会议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曲格平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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