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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应届高校毕业生延长一年派遣时间

2001-07-12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戴自更 我有话说

本报广州7月11日电(记者戴自更)广东省有关部门近日发出通知,从今年起,凡没找到工作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可以在离校之后将档案转入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存放一年,期间仍以毕业生的身份找工作。

据悉,由于近年来高校不断扩招,涌向广东就业市场的大学毕业生逐年增多,应届毕业生的就业难度因此日渐加大,在离校前找不到工作的毕业生也相对多了起来。按原来规定,外地生源的毕业生如果离校时还未找到工作,其档案和户口就要“打回原籍”,找工作时的身份也变成了“社会待业青年”,不但增加了把档案和户口调出、调进的次数,而且还增加了毕业生找工作的难度。因为这种压力,许多毕业生从大四起就无心向学,专事到社会上找工作,4年的大学变成了3年,学校的教学秩序受到了干扰。针对这一问题,广东省公安厅、教育厅、粮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暂缓就业、毕业生档案和户口管理问题的通知》,规定毕业生在离校前没有找到工作的,可以延缓一年派遣,其间个人档案转入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存放一年,一年之内仍可以毕业生的身份找工作,找到工作随时派遣。

许多人认为这项新政策的出台,可以让广大高校学生圆满完成学业,同时减轻了毕业生们急于找工作的心理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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