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八月一日电 新华社今天受权全文播发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和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签署的第3 1 1号国务院令。
为了适应我国对外开放新形势的需要,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环境,国务院依据今年三月十五日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进行了修改。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签署第3 1 1号国务院令,公布了这个决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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