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外合资经营 企业法实施条例的决定

朱镕基签署第3 1 1号国务院令公布
2001-08-02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八月一日电 新华社今天受权全文播发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和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签署的第3 1 1号国务院令。

为了适应我国对外开放新形势的需要,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环境,国务院依据今年三月十五日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进行了修改。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签署第3 1 1号国务院令,公布了这个决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